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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的名字和房产分割问题

138****1484 | 2014-03-03 15:05:08

已有7个回答

  • 151****0675

    在办理房产证时有没有约定每个人的份额?有约定,按约定。 和姓名排序没有关系。

    查看全文↓ 2014-03-06 10:46:56
  • 151****1588

    如果没有产权权属部分特殊分配注明,那么就平均分配,子女的部分不动,夫妻双方部分平均分配

    查看全文↓ 2014-03-05 19:36:15
  • 146****1523

    那要看那位第三者是谁,如果是两口子的孩子。那么分家后,房产分三份,三人一家一份,谁是孩子监护人,谁就在孩子成年之前监管孩子的那一份,可以代为处置。
    如果第三者是其他人如双方一方的父母,那么只要房产证上有他的名字,他就可以主张自己在此房产上的合法权益!
    祝好运

    查看全文↓ 2014-03-05 18:07:01
  • 153****7507

    离婚后需按照当时父母买房的各自的付款比例及子女归属于父亲还是母亲的情况作出房产分割。

    查看全文↓ 2014-03-05 10:12:29
  • 131****3568

    你好:您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此事,拿着当时的判决书把房子要回来。因为这套房子是你的个人财产,不能让他们加名字的。

    查看全文↓ 2014-03-05 09:45:25
  • 132****7828

    走买卖流程比较好。赠与的话如果再卖出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比较严厉的。
    买卖的话要看妹妹在房产中占多少比例。以50%来计算的话就是要缴纳 1%的个人所得税和1%的契税(如房子价值100万,那缴税是按照100万的50%来缴纳)
    以上税费是按照普通住宅满五年不唯一来计算的。

    查看全文↓ 2014-03-03 17:14:56
  • 138****0924

    1、出示相关证明:**款、婚前按揭部分为父母所出,这样这部分在法律意义上市婚前个人财产,配偶能分割的是婚后的还贷部分(若这部分也是父母所出则全部为个人财产)。
    2、有个漏洞可循,即不动产登记薄的制度,买新房或二手房时都有预告登记费(不动产登记),而之后再追加名字,是没有预告登记费的,三个月内没有主动去登记的,预告登记自动失效。而在财产分割或债权上,不动产登记薄比产权证更有效力,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证上的名字加上了,但不动产登记薄上的没有,是无效的共同财产。另一方**多的就是限制卖方的权利。
    3、反之若配偶能出具证明房产的**、或月供有其参与,或你的承诺,则是有权参与分配的

    查看全文↓ 2014-03-03 15:20:46

相关问题

  • 你可以去交易中心去咨询一下,你这种情况下不去名字再买房子应该算作首套的。如果一定要这样操作那就要按照一个买卖流程来走,就是你把你的部分产权按照买卖的形式卖给你奶奶,税收要按照房子的价格来算,交契税。再加上也是一样,只是反过来,你奶奶把部分产权卖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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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财产就是共有的,如果老人不放心,就献上他们的名字,以后都是你的,不是吗?在说了写上你爱人的名字的话,老人这边怎么想啊!所以保险起见,还是写你父母把,这样麻烦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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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婚以后把房产证的名字改成你们俩的名字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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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交易中心去申请去名手续,你本人和你老公都要去,带上产证,两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小孩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到交易签约窗口签合同,因为上面还有你小孩的名字,去掉你老公的名字,等于就是将产权上你老公的那部分权利转给你们,所以还是和常规大体上是一样的。收取的费用要看产证是不是满五年,唯一。以原来全额的三分之一征收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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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在买二手房的时候在过户的时候在产权证上写入产权人的名字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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