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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有什么不同?

133****0302 | 2014-03-25 10:53:55

已有9个回答

  • 152****5761

    经济适用房是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的 商品房的话呢要交的费用就比较多的

    查看全文↓ 2014-03-28 09:11:03
  • 134****7839

    北京经济适用房5年以后才能买卖,以下有几个问题
    1.买家还有限制么:回答: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在此房转卖时必须经过房管部门审核,符合经济适用房的(一般是在排队的名单内)北京市民,必须有北京户口!才能购买此房,如果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购房者不需要本地户籍,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2.买了以后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么?回答:购房人按市场价购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后,取得商品房产权。产权人也可以按原购房价格和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后取得商品房产权。与上市流通的其他商品房性质一样,没有区别。
    3.可以出租么?回答原购买经济适用房在五年内不得出租。后来以市场价购买者可以出租。
    4.买家按市场价买了以后是不是政府可以收回?:比如违法出租等。回答:市场价格必须要等到此房五年以后才能以市场价格出售,如果是五年以后的市场价购买得到的房产,政府不予收回,此房属于商品房,可以流通,变卖和交易,当然也可以出租。不属于违法。按照市府(2007)27号文件: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按照本通知第二条有关规定执行,产权人原购房时因面积超标交纳的综合地价款予以退还。
    5.买家买了以后还是经济适用房么? 回答:满五年以后的并且购房人按市场价购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后,取得商品房产权,即是商品房,不是经济适用房了。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转卖是需要通过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凭回购协议及其他相关材料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将回购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指定单位名下,并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记“经济适用住房”字样。

    查看全文↓ 2014-03-27 21:10:54
  • 144****9449

    你好,价格,质量,品质不同。

    查看全文↓ 2014-03-27 09:17:37
  • 134****8579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及两者的区别是: 根据《国家计委、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商品房建设计划管理的暂行规定》中有关商品房的定义,商品房是指由开发商综合开发、预售或者建成后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而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暂行规定》中有关经济适用住房的定义,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主要的区别在于:经济适用房仅存在住宅的形式,而商品房还包括商业用房和办公用房等;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对象是城镇中低收入的家庭,而商品房的销售无任何限制;另外,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较低,适用**指导价或者定价,而商品房是以营利为目的的,适用市场价。

    查看全文↓ 2014-03-26 11:38:16
  • 158****0087

    简单的说就是商品房是全部产权。而经适房确是部分产权归政府。

    查看全文↓ 2014-03-26 09:26:19
  • 153****4467

    经济适用住房在交易的时候要缴交易额10%的土地出让金,而商品房没有。

    查看全文↓ 2014-03-25 19:38:17
  • 133****4985

    大连本地户口,人均居住面积不到20平可申请

    查看全文↓ 2014-03-25 15:54:35
  • 144****9042

    看看下面北京有关经济适用房的相关规定吧,各地大同小异。
    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是违规的!它逃避了印花税和交易税。
    首先你得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查看全文↓ 2014-03-25 15:42:18
  • 152****7564

    低保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4平米。月收入低于**低工资标准。
    2.经济适用房便宜。地角差。商品房贵

    查看全文↓ 2014-03-25 11:04:50

相关问题

  • 就你的问题所述,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商品房买来后产权人拥有其所有的产权(包含:使用权,收益权,行使权)也就是在产权清晰,没有债务债权纠纷的情况下你可以自由买卖。经适房是政府针对相对的人群所批复的规划用地,所建设的房屋只针对该部分人认购,并且没有全部权属,每个地方规定的时间不同,5~10年的,在这个时间内买受人只享有使用权的。是不可以上市买卖、委托。抵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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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看下面北京有关经济适用房的相关规定吧,各地大同小异。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是违规的!它逃避了印花税和交易税。首先你得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0〕1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制订的《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原则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 二〇〇〇年十二月) 为建立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加强对本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1998〕54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市城镇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购房),其家庭住房、收入、购房面积应符合本规定。 二、申请购房的本市城镇居民须是无房户和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 三、在2001年底以前,本市城近郊区城镇居民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含)以下的,可购房。2002年(含)以后年份,本市城镇居民购房的家庭收入标准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公布。 远郊区县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规定本区县居民购房的收入标准,并报市政府备案。 四、家庭收入按夫妇双方的收入之和计算,未婚、丧偶及离异未再婚的按一人收入计算。家庭收入是指下列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 (三)住房补贴; (四)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五)劳务报酬所得; (六)股息红利及利息所得; (七)其它所得。 五、家庭收入按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上一年的实际发生数核定。 六、下列家庭不需核定家庭收入,可凭有关证明购房: (一)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 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如工商所、物价所等;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群众团体组织,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受行政机关委托、承担行政职能并使用行政编制的社会团体组织的工作人员。 教师是指下列单位在编并在职的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各级政府教育部门主办的各类**、幼儿园及其它教育机构;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各级政府其它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主办的各类**;其它类型的**。上述单位离、退休的教师和教辅人员。其中,教辅人员包括从事教学、科研和图书资料管理以及实验室和**行政工作的在编人员。 ( 二)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 七、每户家庭**高购房面积标准按下列规定确定: 以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与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之积作为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总价标准,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成本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同价格,在总价标准以下具体确定每一家庭的购买面积。远郊区县地点偏远的住房,经批准可适当放宽购房面积。 八、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北京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负责《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和《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核定表,样式附后)的发放、审核和档案管理。 九、申请人申请购房须如实填写核定表并由所在单位核准(没有单位的由所在街道核准)后送交市开发办。居民凭审核通过后的核定表购房,并作为办理买卖交易和权属登记的证明。 十、对提供虚假收入情况的申请人,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购房资格;对开具虚假证明的单位,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凡本规定发布以前已预购房的,也应按本规定重新核定家庭住房、收入和购房面积。 十二、本规定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开发办负责解释。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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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是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的 商品房的话呢要交的费用就比较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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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2008年4月11日之后购买的一类经济适用房,在该房未转商品房或出售前,不能再购买其他商品住房,如果具备购买二套的资质,买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贷款上没有区别,税费上,经济适用房多了一个综合地价款,其他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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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所建造的住房,是增量房,售卖价格由政府制定。(只拥有房屋所有权)房改房.是个人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及其他国家认可的优惠办法向原产权单位购买的公有住房。商品房是从开发商手里购买的房屋。(是私产、大产权)区别就是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许出售.如出售要有特定条件.比如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房改房要出售的话要补交土地出让金.而商品房是直接可以上市出售的。房改房和商品房相比,有一笔费用肯定要交,就是补交土地出让金,商品房没有这笔费用;另外,一个比较未知且麻烦的问题是:除土地出让金外,有的房改房可能还存在需要补交的费用,如房东超政策规定享受的,就还要交费用,这个问题可能中介和房东自己都搞不清楚或者不知道,只有在过户的时候才会知道,商品房没有这个问题。因此在买房改房的时候,这两个费用要约定清楚,尤其是后一个,往往**后因为这个问题闹纠纷。另外,还要搞清楚,房改房转让有无特殊限制。这三种价格出示的手续是有区别的,在购买“房改房”之前一定要调查清楚,做到心中有数。当年按市场价购房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随时上市交易;按成本价购房的,产权归个人,但一般5年后才能进入市场交易,交易前要交纳土地出让金;按标准价购房的,职工拥有部分产权,具体按照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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