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法律法规 >房产继承 >详情

房屋继承后还可以赠与其他人吗

151****1577 | 2014-04-04 20:07:22

已有2个回答

  • 151****9607

    你好,根据我办公证的实例来看,建议你做赠与公证。
    1、首先,如前面的朋友所说,办理遗嘱和赠与公证都是不用经过你的其他兄弟姐妹同意的,这点无异议。
    2、为什么建议你办赠与公证呢?因为遗嘱公证的变数较大,比如:你父亲可以先设立一份遗嘱,且经过公证,拟将房屋遗留给你。也有可能在这份遗嘱之后,又被他人怂恿到其他公证处重新公证一份遗嘱,将房产留给别人。那么这一份后来的遗嘱就是**终的遗嘱了。其次,如果只有一份遗嘱,在遗嘱生效后办理继承的相关手续时,如果其他法定继承人对遗嘱有异议,那么很多工作你就较为被动,比如申请继承公证时无法申请,房屋无法过户,甚至不排除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排除干扰申请继承的这种可能。
    3、所以,办理赠与是较为可行的。这里要注意一点房屋是不是你父亲个人所有,还是你父母共同财产。如属于后者,需要你母亲同意,且父母一同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办理赠与时请尽量到房产所在地公证处)

    查看全文↓ 2014-04-06 09:32:45
  • 148****8665

    当然可以再转赠给其他人,只要把各种税费缴清就行。

    查看全文↓ 2014-04-04 20:25:53

相关问题

  • 贷款转给他人属于借贷者变更一般借贷者变更有几下几种借款人离异、死亡,抵押物权属发生转移,抵押物承受人须在正常还款情况下申请办理主体变更业务,原借款人存有逾期须先办理逾期还款。

    全部3个回答>
  • 房地产赠与,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赠与必须符合一下规定:1、赠与人必须是房地产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赠与的房地产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4、房地产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全部4个回答>
  • 建议积极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欢迎随时咨询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访问我的个人网页,学习更多法律知识

    全部3个回答>
  • 当然是有影响的,确切的分为:户口落房子上和名字落房产证上。户口落房子上以后买卖房子很麻烦,如果那个人坚决不迁出,那么房子的交易是很受影响的,因为他还是具有本房屋的居住权的。如果是在产证上,对不起,你买房子他就得跟你分钱了! 当然这些**主要的还是看与当事人关系好不好,不过在中国有句古话:亲兄弟明算账

    全部4个回答>
  • 在结婚的过程中 , 有不少传统留下来的禁忌, 大家不妨参考一下, 也不用过份迷信.  ( 一 ) 忌于鬼月完婚. 即农历七月.  ( 二 ) 忌于农历六月完婚, 有半月妻的意思.  ( 三 ) 安床时, 要把床置放正位, 忌与桌子衣橱或任何对象的尖角相对.  ( 四 ) 床位安好后至新婚夜前夕, 准新郎忌一个人独睡新床, 可找一位大生肖及未成年的男童陪睡, 如肖龙者.  ( 五 ) 订婚当天, 不管天气有多热, 所有参加订婚的人, 都不可以煽扇子, 不然会有拆散的意思.  ( 六 ) 订婚之文定喜宴完毕后, 双方都不可以说再见, 不然会有再婚的意思.  ( 七 ) 新娘子结婚当天所穿的衣服礼服忌有袋口, 以免带走娘家财运.  ( 八 ) 新娘子离开娘家时, 哭得越厉害越好. 越哭越发, 不哭不发的意思.  ( 九 ) 结婚当天, 新娘出门时, 姑嫂均要回避, 不能相送. 因为"姑"跟"孤"同音, 而"嫂"跟"扫"同音, 都不吉利.  ( 十 ) 在迎娶途中, 如遇到另一队迎娶车队, 叫"喜冲喜", 会抵消彼此的福份, 所以必需互放鞭炮, 或由双方媒人交换花朵, 以化解之.  ( 十一 ) 结婚当天, 任何人都不可以接触到新床, 直到晚上就寝. 新娘当天更不可碰到床边.  ( 十二 ) 结婚当天, 新娘子不可躺下, 不然会有一年到晚都病倒床上的意思.  ( 十三 ) 因小孩容易哭, 所以小孩应禁入结婚礼堂, 因为在礼堂哭会不吉利.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