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产权产证 >详情

送的房子产权怎么保障?

148****4655 | 2014-04-24 21:16:23

已有2个回答

  • 132****2957

    对于净高超过2M的地下室、半地下室,一般会在产权证中注明或另发单独产权证。开发商在销售时会说赠送花园或地下室,但一般不会愿意承诺或签定赠与合同,在买房时要谈清楚,买房后就没法说了。
    按理说应该有。但不排除是前任业主或开发商的添附行为。跟开发商买就好办一点,因为他擅自添附的可能性不大,你可以约定(小)产权证办出后付80%(可以看出地下室和花园有无产权),产权证办好后付尾款。
    这样你就可以控制风险了。地下室作为具有独立空间的建筑,是有产权的,通常可以会体现在房产证中。花园所占用的土地属于小区共用设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因此,开发商赠予的只能是一种利益,而不能构成物权性质或者债权性质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查看全文↓ 2014-04-27 09:13:33
  • 148****2042

    你好:
    如果已经登记,有结婚登记了,房子是谁的名字就都不重要了。因为法律已经承认你们的婚姻关系。婚后产权本来就是夫妻共有。不过要把你的**款的收据保存好。并在上面有你的付款人姓名。
    如果还没登记,那就**好在房产登记的时候写上两个人的名字。这个在买房的时候,签订卖房协议的时候,房产开发商就会主动要求你们填写了的。 还要有个证明材料需要你们填写未婚、已婚证明。到时候你就趁机提出自己的想法就行。

    查看全文↓ 2014-04-24 21:27:25

相关问题

  • 现在房子产权大部分都是70年的商品房,产权到期后应该是重新拆迁建盖 或房改房 还有大部分产权为50年产权 到期后需要交个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 前提是国家政策不变

    全部3个回答>
  •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一、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二、《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21条规定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全部3个回答>
  • 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依法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女婿继承,一般按人数平均分配遗产。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遗嘱: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是公民生前对其死后遗产所作的处分和处理,以及其他事务的嘱咐或嘱托。

    全部5个回答>
  • 如果男方父母明确声明房子是给儿子一人的,并且有自己出资证据,房子归男方一人。否则属夫妻共有。

    全部4个回答>
  • 交付土地出让金从而继续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扩展资料:70年产权是经过多方论证过的。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实际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短也得1-2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况且住宅楼的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幅度,房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便不能再用了。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