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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保障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有哪些程序流程

154****1201 | 2016-05-11 16: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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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8****0439

    近年来,漳州市建立健全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多元化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提速、提效,群众满意。但是仍有不少市民对于保障房申请条件、程序等知之甚少,小编整理了漳州保障房申请条件、程序、流程等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漳州保障房申请条件、程序、流程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有下列几种情况的,不能申请或参与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落户厦门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户厦门的; 4、离婚前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5、离婚时间不足2年的。 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程序: 1、领表:凭户口簿、身份证向社区居委会领取《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 2、填表:按要求如实填写。 3、申请: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资料。 4、初审:居委会组织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在社区公示后报街道办审核。 5、审核:街道办组织对居委会报送的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一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住宅办。 6、打分:市住宅办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进行打分,将申请人的分数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7、批准:市住宅办进行复核后,报市建设与管理局批准。 8、轮候:市住宅办对取得购房的申请人进行公告并进入轮候系统。 9、配售:市住宅办按得分等情况,组织进行抽房号、配房及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10、交房:根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办法交房手续,迁移户口。 申购社会保障性商品房需提供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 2、提供每个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3、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房产的证明资料,申请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产权资料(上述房产,私房提供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租住公房提供租赁合同)。 4、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5、申请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经营执照及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的缴交凭证或其他相关缴税证明。 7、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8、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提供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原住房腾退协议等证明材料。 9、住侨房的,提供法院的判退法律文书或侨务部门出具的符合落实华侨政策的证明。 10、因就学(不含出国留学人员)、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户籍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11、现役军人提供经市民政局(双拥办)确认的符合转业安置厦门条件的证明材料。 12、因支援内地建设、上山下乡等原因迁出户籍,现已返**市定居且户籍回迁的,提供相关证明。 13、因在本市大中专院校读书取得本市户籍,且毕业后直接在本市落户的,提供毕业证书。 14、申请家庭成员有残疾的,提供残疾证明。 15、优抚对象、军烈属家庭的,提供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涉及各类证件或合同的,应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程序 1、领表:凭户口簿、身份证向社区居委会领取《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 2、填表:按要求如实填写。 3、申请: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资料。 4、初审:居委会组织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在社区公示后报街道办审核。 5、审核:街道办组织对居委会报送的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一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住宅办。 6、打分:市住宅办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进行打分,将申请人的分数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7、批准:市住宅办进行复核后,报市建设与管理局批准。 8、轮候:市住宅办对取得购房的申请人进行公告并进入轮候系统。 9、配售:市住宅办按得分等情况,组织进行抽房号、配房及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10、交房:根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办法交房手续,迁移户口。 厦门保障性住房网上展示系统:http://59.61.91.181/newslist.asp?sort=28# 针对保障性住房相关问题,市民还可拨4部电话咨询: 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公室:5397569;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2098866; 建设与管理局:2032624; 信访局:505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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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目前,苏州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如火如荼,形式多样,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梯度式实施的7种住房保障形式,努力确保困难家庭“居者有其屋”。 目前保障房的成交量支撑起了古城区的成交,那么苏州市民如何才能申请保障房呢?相信不是所有人都了解,本篇为您详细讲解。 一:申请条件 具有苏州市市区城镇户籍连续满5年,且苏州市中心城区户籍连续满2年的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时,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各地受理窗口 二:申请人向“住房保障窗口”正式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苏州市区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2.《苏州市区低收入家庭收入申报审核表》; 3.《苏州市区住房保障对象户籍情况审查表》; 4.户口簿、家庭成员的身份证; 5.《房屋所有权证》《公房租赁证》《房屋租赁协议》等住房证明材料; 6.低保、低保边缘提交《救济证》,特困职工提交《救助证》; 7.各种收入类证明; 8.需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中,属证件类的,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住房保障窗口”按现行申请条件,对申请人申报的家庭情况及提供的材料,进行预审。预审合格的正式受理,发给受理通知单。 (四)街道办事处、区、市相关部门逐级进行审查,并进行社区公示、媒体公示。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向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发给住房保障对象确认通知单,并组织实施相应的住房保障方式。

  • 成都保障房申请条件都要具备哪些要求?搜房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以便参考。 目前,成都市住房保障方式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各类保障方式的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一、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为: (一)家庭年收入在28000元以下的家庭; (二)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三)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具有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正式户口。 二、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50000元以下; (二)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 三、家庭年收入低于7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低于3.5万元),并且符合以下之一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房: (一)具有本市五城区(含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的无房家庭或现有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 (二)具有本市五城区(含成都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3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三)连续在本市缴纳3年以上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已婚或年满35周岁的单身无自有住房的本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四)夫妻双方在本市五城区(含成都高新区)工作,两人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以上综合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家庭。 四、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及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为: 1、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 (一)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 (二)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申请人必须具有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2、单身无房职工 (一)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 (二)具有五城区及高新区正式户口,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3年以上(含3年); (三)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四)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3、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一)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 (二)具有本市户籍; (三)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2年); (四)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 编者按:厦门申请保障性住房有哪些条件?详解保障房申请 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 从2013年4月19日开始,北京市将执行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和公租房4种保障房统一申请审核程序。北京市住建委14日发布了新版《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对北京保障房申请流程进行了重新规定。 北京保障房申请流程 此前,各种保障房都有不同的申请表,需要填报的内容并不一样。而新版核定表中不做区分,一共有15页内容,其中包括填表说明、申请承诺书、申请家庭成员及资产情况、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申请家庭成员单位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将填写申请家庭收入情况证明、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等。 在核定表中,申请家庭要填写成员情况、住房情况、家庭资产等。其中家庭资产要详细到汽车价值、有价证券、存款、投资、房产价值等,而如果有汽车,还需要填写汽车车牌号、品牌型号、购置时间。 按照北京保障房申请流程,老人、重残、大病等特殊家庭可以优先配租配售保障房。新版表格中,明确8类人群将被认定为特殊情况家庭。其中老人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严重残疾人员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有1人以上患有经医疗卫生部门确定的特殊病种;承租危房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承租的原有住房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此外,还包括优抚对象、面临拆迁的家庭、省部级劳模以及成年孤儿家庭。 按照北京市公租房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外省市来京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申请时,也将填写同样的表格。据介绍,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需要填写暂住证编号,以及在京居住工作年限。同时,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还需承诺,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在京均无承租住房、名下均无完成产权登记或已签订购房合同但尚未完成产权登记的住房或商住房屋。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北京保障房申请流程中,申请人若有弄虚作假、隐瞒家庭住房、收入、工作情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等情况,将取消申请资格,退出配租的保障房,并补齐市场平均租金与配租住房标准租金的差额等。

  • 2011年9月9日,宝鸡市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为保障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受惠,宝鸡保障房申请条件大幅放宽,会上明确了宝鸡保障房申请条件,指出符合宝鸡保障房申请条件的主要依据是可支配收入。 宝鸡保障房申请条件放宽,首次纳入中等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宝鸡保障房申请条件如下: “应当是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中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申请家庭现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宝鸡保障房申请条件主要依据是可支配收入: 低收入家庭(含**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市区人均月收入不足322元,县镇不足302元;低收入家庭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足480元/月,县镇不足450元 /月 ,可以申请租赁廉租住房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近一年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低收入家庭收入线但低于1265元/月(合15180元/年),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或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 60平方米以下,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类房屋市场租金的70%左右;限价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80—100平方米。 中等收入家庭:近一年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足1582元/月(合18978元/年),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新就业职工: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未婚,具有就业地城镇户籍或城镇暂住证(居住证),在所在单位工作未满5年,在就业城镇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近一年来月均可支配收入不足1265元(合15180元/年),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年满18周岁,具有就业地城镇暂住证(居住证),在就业地城镇居住6个月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近一年来月均可支配收入不足1265元(合15180元/年),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