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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能查封房产吗?

131****5755 | 2018-06-06 06:52:02

已有4个回答

  • 147****6412

    《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十五、下列房屋虽未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人民法院也可以进行预查封: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尚未出售的房屋;
    (二)被执行人购买的已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房屋;
    (三)被执行人购买的办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或者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
      《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 二、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查看全文↓ 2018-06-06 06:55:40
  • 158****6528

    没有产权证的房屋,法院可以采取现状处置的方式进行查封、拍卖。但在拍卖前,要告知买受人房屋没有产权证的事实情况及法院拍卖不负责后续的产权办理事宜。

    查看全文↓ 2018-06-06 06:54:44
  • 151****2809

    已办理完过户手续但尚未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是可以查封、拍卖的。但应当在拍卖过程中,将未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告知买受人。

    查看全文↓ 2018-06-06 06:54:35
  • 151****6602

    你好,为你的名字未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之前都可以查封,查封后你有权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查看全文↓ 2018-06-06 06:54:27

相关问题

  • 一、各级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既要依法履行强制执行职责,又要尊重房屋登记机构依法享有的行政权力;既要保证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也要防止“违法建筑”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房屋通过协助执行行为合法化。 二、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三、执行法院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房屋登记机构认为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并作出书面说明的,执行法院应在30日内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参照行政规章,对其说明理由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撤销或变更《协助执行通知书》并书面通知房屋登记机构;理由不成立的,书面通知房屋登记机构限期按《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人民法院 二0一二年六月十五日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建法函[2012]102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无证房产可否依据协助执行文书直接办理产权登记的请示》(浙建房[2011]72号)收悉。经商**高人民法院,函复如下: 一、对已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予以办理。 二、对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在完善相关手续后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向人民法院书面说明情况,在人民法院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前,房屋登记机构暂停办理登记。 三、房屋登记机构依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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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房产证就无法确定房屋的权属,无法确定是否是义务人的财产,也就无法起到保全的作用。因此,如果没有房产证,那么法院一般是不会采取财产保全的。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对被申请人财产的保全,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的财产所有权凭证,如汽车要提供车户证明,房屋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书等,以防错将他人的财产查封、扣押。如果属于农村房屋,在司法实践中,因转让受限,法院一般不予保全。对城镇中的房屋,也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有些房屋虽没有下发房产证,但大证已经有了,在这种情况下,完全是可以保全的,并且能够防止对方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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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可能会被查封或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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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十五,未办房产证的房子人民法院也可以进行预查封。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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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来说没有房产证,是不能在银行贷到款的,但也需分情况区别看待。如果申请人只是暂时没有房产证,如办理住房按揭贷款时,房产证抵押给了银行,这种情况是可以通过提供按揭贷款合同、购房合同、**款发票等相关材料,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但如果申请人是购买的安置房、回迁房或是自建房,想要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就比较难了。所以在申请贷款前,弄清楚自己的房产属性就可知道能否从银行贷到款了。如果申请人只是暂时没拿到房产证,可通过提供购房合同、按揭贷款合同等材料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但银行会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征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以决定是否贷款以及贷款额度。一般要求申请人每月月供额不得超过其收入的50%,且按揭房贷逾期次数不得超过银行规定。否则是很难申请抵押贷款的。如果借款人能提供银行认可的抵押或担保,如提供汽车、债券等质押物或有房产的担保人,将大大提升批核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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