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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房产证的如何查封?房子没有房产证法院可以查封吗

142****8717 | 2019-08-01 00:15:39

已有4个回答

  • 131****4137

    根据《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十五,未办房产证的房子人民法院也可以进行预查封。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

    查看全文↓ 2019-08-01 00:15:57
  • 159****0810

    房屋如果没有房产证的,只要产权调查确认房屋是属于被执行人的,法院就可以对房屋进行查封。

    根据我国《**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九条规定,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第十条规定,查封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管理人或者该建筑物的实际占有人,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其他的规定除外。”

    由此可见“登记”的公示程序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房屋作为不动产,必然需将“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要件。也就是说房屋的买受人需到有关部门办理“土地证”、“房产证”后,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到买受人名下。

    查看全文↓ 2019-08-01 00:15:53
  • 141****6693

    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拍卖。但应当在拍卖过程中,将未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告知买受人。
    **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
    通知
    二、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
    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
    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
    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
    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

    查看全文↓ 2019-08-01 00:15:49
  • 134****6099

    买房子办产权证是**关键的一步,只有拿到房产证,房子才真正算是买房人的财产。曾有人问:房产证的办理时间要多久,哪些房子不能办证?正常情况下,买新房的话,开发商代办需要受理日起20个工作日左右;买二手房办理产权更名需要7-10个工作日,具体每个地区房产登记部门的要求会有差异。在现实生活中,买房人会遇到产权证不能马上办下来的情况,影响整个买房流程,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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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交易的房子还处于抵押状态。这种情况有的是因为原房主还没有还清房子贷款,或者房子被抵押用于申请其他贷款,新房的话就是开发商用现在的项目办理抵押贷款,用来回笼资金开发新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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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房屋还未通过审核。主要是指没有获得房屋预售许可,不是合法的项目。包括《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在内,《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等俗称的“五证”齐全,才是合法的项目。另外,在这“五证”中,《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是五证的**后一关,前面四证都全了,房地产管理部门才会发《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所以,只要没有《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说明这房子是五证不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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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被法院查封还未解封。有些房子涉及了经济纠纷被法院查封,在解封以前也是不能办理产权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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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房子没有结清相关税费。买房需要交税,新房主要是契税,二手房主要是契税、个税、增值税,在没有结清相关税费之前,房产登记机构也是不能办理产权证的。


    因此,能否办理产权证主要取决于房子的合法性以及房子的抵押状态,可以大致总结出市面上五种房子不能办理产权证:


    1利用集体土地开发的项目(如小产权房)

    2没有获得批准的房子(五证不全)

    3土地或者房屋未解除抵押的房子

    4拖欠房屋交易税费的房子

    5土地或房屋被查封的房子

    不能办理产权证,意味着购房人还没有获得房子的合法产权,将无法享受应有的权利,风险多多。

      总的来说,产权证是房子合法身份的象征,买房的时候要重点注意,不能正常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好慎重,同时在合同中注明产权证办理时间,有备无患。

    查看全文↓ 2019-08-01 00:15:46

相关问题

  • 没有产权证的房屋,法院可以采取现状处置的方式进行查封、拍卖。但在拍卖前,要告知买受人房屋没有产权证的事实情况及法院拍卖不负责后续的产权办理事宜。**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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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购房后,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前,因开发商方面或者前房东的原因导致被法院查封,当消费者已付清全部房款并已收楼入住,遇到因开发商方面的原因致使所购买的房屋被法院查封的情况时,不管当时是否已经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产证期限,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对消费者来说都是开发商已构成了违约。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直接向执行查封的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并可同时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请求确权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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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产权证的房屋,法院可以采取现状处置的方式进行查封、拍卖。但在拍卖前,要告知买受人房屋没有产权证的事实情况及法院拍卖不负责后续的产权办理事宜。**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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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查封。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在实际的操作中,因为没有办理权性登记,所以法院无法查到该不动产的确切信息,需要当事人提供线索和属于被查封人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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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没有房产证,法院也能查封。《**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条 查封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管理人或者该建筑物的实际占有人,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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