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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房屋有产权吗

156****7338 | 2018-06-07 09: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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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6****0050

    没有。

    1、我国农村的房子很多都是自有住房,也就是我们说的小产权房,而不是商品房,为了减少买卖,所以没有办理房产证,建房时国家是没有批准的,所以国家也不会给办理房产证。

    2、农村的房屋很多没有房产证,只有登记手续。如果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需要在建房前,一般是要先取得批建许可。然后,带土地证和准建证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一般镇政府发的就可以。

    3、农村办房产证所需要的材料包括以下几点,登记申请书, 首先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纳相关证明、证件,如果经过审查符合登记条件,则会予以收件。接受申请书后,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4、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到相关的部门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一般可以到乡镇办理。

    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在提出书面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查看全文↓ 2018-06-07 09:15:25
  • 151****6227

    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审批权在县级人民政府,因此,只有经过县级政府批准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依法领取房屋产权证。农村的住宅房虽然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但在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批准的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是非法占地,不能领到房屋产权证,在自留地、承包地里自建的房则更不能领取到房屋产权证了。 关于农村房屋产权证的相关法规规定 第四章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第八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第八十八条 依法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八十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第九十条 办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的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房屋登记,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有关规定。

    查看全文↓ 2018-06-07 09:15:12
  • 152****0724

    集体产权,即使是宅基地也只有使用权,没产权
    1.农村的房屋产权是长期有效的。
      2、房产证上有记载。
      3、房产证是没有有效期的;即使以后要换发新证,也是要凭老证才可以更换的。
      4、房产的使用期限:一般来说,在通过批租等市场化手段取得的土地上建设的住宅类项目,期限为70年;商业类40年;综合类50年。但由于需要建设周期等各种因素,实际使用年限一定会低于理论年限。

    查看全文↓ 2018-06-07 09:14:56

相关问题

  • 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有70年、50年、40年三种说法,商品房产权年限具体是多少年是和商品房的性质密切相关的。商用的是40年的、商住两用的是50年的、商品房居住是70年的、房子到期后可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和国家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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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和城市房屋一样,农村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因为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屋这类财产只有办理了登记,领取了房产证,才能证明你是真正的房屋人。因此,农村建房也是有房产证的。补充拓展:1.农村房屋办理房产证流程见下:农村住房办理房产证,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由于农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通过审批,因此,农村房屋房产证的办理不同于城市房屋的先买房后办证。而是需要先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才可以建房并领取房产证。(一)申请条件: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二)提供资料: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2、建房申请。(三)办理程序: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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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自建房是指的农户或个人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修建的用于居住使用的房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如果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则不能上市交易,也不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只可以在自己本村的集体内部买卖,也就是说房子只能卖给自己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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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自建房是指的农户或个人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修建的用于居住使用的房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如果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则不能上市交易,也不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只可以在自己本村的集体内部买卖,也就是说房子只能卖给自己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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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1、我国农村的房子很多都是自有住房,也就是我们说的小产权房,而不是商品房,为了减少买卖,所以没有办理房产证,建房时国家是没有批准的,所以国家也不会给办理房产证。2、农村的房屋很多没有房产证,只有登记手续。如果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需要在建房前,一般是要先取得批建许可。然后,带土地证和准建证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一般镇政府发的就可以。3、农村办房产证所需要的材料包括以下几点,登记申请书, 首先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纳相关证明、证件,如果经过审查符合登记条件,则会予以收件。接受申请书后,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4、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到相关的部门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一般可以到乡镇办理。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在提出书面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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