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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属于小产权房吗?

157****2476 | 2018-06-14 13:23:08

已有4个回答

  • 142****0074

    目前居民手中所拥有的房屋产权证书基本上有三种: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这三种产权证书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书面凭证,其财产权利受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保护和规范。但是在使用和交易方面有着一定的区分。
    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的规定: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即可依法进入二级市场上市交易。上市后,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这就是说,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书所拥有的权利和普通商品房基本一样,惟一不同的是,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购买人要按经济适用房所在地标定地价的10%交纳土地出让金,没有标定地价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暂按房屋售价的3%交纳。这样,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后,购买人所得到的就是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再次交易的时候,就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了。

    查看全文↓ 2018-06-14 13:23:34
  • 148****1020

    1、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2、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
    3、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房地产公司买地的时间开始的,购房合同上会写明,比如该土地使用年限自1997年-2067年,一共70年,如果购买房屋的时间是2006年,那么您的土地使用权只有61年,但你拥有永久房产权, 到2067年你只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就能继续居住下去,因为在我国土地是不允许私有化的.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二、房屋产权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查看全文↓ 2018-06-14 13:23:30
  • 142****7096

    从开发商处购买的一种特殊房屋。其建设用地也以划拨的形式获得。房地产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没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且国家还减免了开发商应缴纳的一些税费。因此国家限制了开发商的高利润率,房产的市场价格较低。只有符合一定条件(有北京市户口,或持北京市工作证,有由夫妻双方工作单位出具的家庭年收入不超过6万的书面证明,和夫妻双方均未享受房改、分房等福利的书面证明,并经市有关部门批准,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的才能购买。
    在转让时必须缴纳综合地价款。且购买此类二手房的人也必须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一般是乡政府集体所有,以乡政府的名义开发。这类房产只能由这个乡的村民购买居住,不受国家承认,下发的房产证是蓝色的小本。

    查看全文↓ 2018-06-14 13:23:25
  • 142****9136

    通常经济适用房不是小产权房,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的,但是必须满五年才可以买卖。
    经济适用住房、住宅合作社集资建设的住房项目。
    住满五年方可上市交易,5年期以缴纳契税取得完税凭证时间或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的日期为准。
    预购的经济适用住房转让时,受让人必须已经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并办理预售转让登记手续,转让价格不得超过原预购单价。
    满五年后的经济适用住房交易时,出售人按成交价的10%缴纳综合地价款,购房人不需要补交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
    以原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新的购房人必须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超标的按规定补交综合地价款。
    满5年后,按市场价出售时,其成交价低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的,按国土房管局公布的**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指导价格收取综合地价款。

    查看全文↓ 2018-06-14 13:23:21

相关问题

  •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小产权房的具体区别:1、供应对象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户;“小产权房”的原对象为本集体内的居民;商品房的对象是自然人。2、建设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直接由政府组织建设;“小产权房”由村集体或开发商建设;商品房则完全是按市场运作方式建设。3、土地取得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性质为政府划拨;“小产权房”的土地性质为集体或违法占用耕地;商品房的土地则是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4、享受的政策不同:经济适用住房,在建设和销售过程中,政府可以减免部分规费;“小产权房”在立项时也享受有关政策的优惠;商品房则全额缴纳。5、定价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定价;“小产权房”的价格由村集体或开发商共同决定;商品房的价格则由市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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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常经济适用房不是小产权房,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的,但是必须满五年才可以买卖。  经济适用住房、住宅合作社集资建设的住房项目。   住满五年方可上市交易,5年期以缴纳契税取得完税凭证时间或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的日期为准。   预购的经济适用住房转让时,受让人必须已经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并办理预售转让登记手续,转让价格不得超过原预购单价。   满五年后的经济适用住房交易时,出售人按成交价的10%缴纳综合地价款,购房人不需要补交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   以原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新的购房人必须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超标的按规定补交综合地价款。   满5年后,按市场价出售时,其成交价低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的,按国土房管局公布的**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指导价格收取综合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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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常经济适用房不是小产权房,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的,但是必须满五年才可以买卖。  经济适用住房、住宅合作社集资建设的住房项目。   住满五年方可上市交易,5年期以缴纳契税取得完税凭证时间或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的日期为准。   预购的经济适用住房转让时,受让人必须已经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并办理预售转让登记手续,转让价格不得超过原预购单价。   满五年后的经济适用住房交易时,出售人按成交价的10%缴纳综合地价款,购房人不需要补交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   以原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新的购房人必须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超标的按规定补交综合地价款。   满5年后,按市场价出售时,其成交价低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格的,按国土房管局公布的**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指导价格收取综合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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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二、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三、是否为小产权房也很容易判断:1,我们所说的商品房是要"五证"俱全的,可以按揭,而小产权的房子不会在交易市场备案和交易的,也不可按揭贷款购买的。2,大产权的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的(可以办理出《国有土地使用证》),小产权多为集体土地性质的(办理不出《国有土地使用证》的)。3,大产权房是可以办理出预售证的,而小产权房是明令禁止买卖的,更不用说没有预售证了。4,大产权房是可以网签,在房管局做备案的,小产权不能在房管局做备案的。希望有帮助,还望点击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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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居民手中所拥有的房屋产权证书基本上有三种: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这三种产权证书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都是购房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合法书面凭证,其财产权利受国家相应法律法规的保护和规范。但是在使用和交易方面有着一定的区分。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经济适用房的购房人拥有的是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一般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实要出售房屋,则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回购。满5年后,购房人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直接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房屋的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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