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产知识 >产权产证 >详情

公租房五年后可买产权吗

141****2336 | 2018-06-14 16:31:30

已有3个回答

  • 142****9352

    天津公租房5年后能买下产权
    1. 据相关规定土地是用作住宅的话,可以先租后售,但是出租期限也是不低于5年,出租期限自公租房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计算;
    2. 在规定的**低出租期限届满后,可以继续出租,也可按核定的价格出售。拟将公租房出售的,应在出租期限届满前1年告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 宗旨是为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经济适用的房屋。需要强调的是公租房是归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的,而是不归个人所有的,公组房的价格一般价格比较便宜,低于市场价格;
    4. 出售的公租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商品房小区配建的公租房,物业管理品质要与小区其他住房相同,费用不足将由当地政府部门给予适当补助。

    查看全文↓ 2018-06-14 16:31:52
  • 137****1633

    现在公租房五年后,又可以买了,这是去年7月份出的文件,还是根以前一样,交的公租房屋的租金,任然算是以后买房的购屋款,你可以一直租住下去,五年后可以买卖和转让,你的公租房可以一直租下去,比如你公租的这套房子,价值/万元的话,那么在你交的房子的租金,以今交满了1万元,那么你租住的公租房,就属于你的房子了,你就可以去过户这套公租房了,这就是现在根原来不同的政策,而不是要你五年后,一次性的要你付清房款,这个政策要人性化得多,租房的钱可以一直垒记下去,一直到你交清房款,那么你租住的公租房就属于你了。

    查看全文↓ 2018-06-14 16:31:48
  • 142****7825

    1、公租房买下来之后产权一般是以申请人为准。

    2、注意事项
    (1)公租房不能一直租住下去。因为公租房远低于商场价的房钱,导致在现在的状况下,公租房僧多粥少,请求公租房的条件也较为严格。

    (2)公租房以5年为为一个期限,租住者去购买改善住宅房的时候,能够退掉公租房。或者业主租住满5年后,能够以成本价+银行利购买购自住。

    (3)购买时能够选择一次性付款或许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房钱,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依照规则交纳房钱。

    (4)公租房不可以上市买卖,采购人需求转让的,由公租房所在的单位组织回购,回购报价为原销售报价+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不会跟着房价的上涨而上涨。一旦发现用虚假信息骗得公租房租住的,将强制请求其退出。

    3、公租房

    (1)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查看全文↓ 2018-06-14 16:31:39

相关问题

  • 不能买的,到期之后如果你的资质不具备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就必须搬走的,任何人都不能买卖的

    全部5个回答>
  • 公租房是不可以买卖的。本身就是租赁住房,只能获得住房的使用权。公租房是保障房,有严格的准入限制,有家庭住房面积、收入、资产的准入条件。不符合准入条件不能入住。入住后也不能转租,更不能买卖。户籍家庭公租房的准入条件是:1.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2.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全部3个回答>
  • 可以买来你住,,但是不能卖给别人%7E!!!市场价格的80%卖给你, 你如果要卖,只能卖给政府,也是市场估值的80% 原则上不能转卖, 不知道有没有真的那么严格

    全部2个回答>
  • 公租房五年后买了可以拿房产证。公租房是归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的,而不是归个人所有的。据相关规定土地是用作住宅的话,可以先租后售,但是出租期限也是不低于5年,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拟将公租房出售的,应在出租期限届满前1年告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 依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对原承租住房享有优先权。 第八章 出售管理 第四十条 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第四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二条 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第四十三条 购买人与产权人或受托人书面签订销售合同,明确付款价格、付款方式、修缮责任,以及双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付清全款后向房屋和土地权属部门办理登记。 第四十四条 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可以继承、抵押。 第四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购买后抵押,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第四十六条 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购买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希望对您有帮助!

    全部6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