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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商品房当公司做办公用途物业不给合理吗

158****6328 | 2018-06-16 09:30:26

已有3个回答

  • 156****6452

    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都有规定,房屋所有权人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物权法》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出现这样的情况,业主委员会可做为原告,要求被告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但一般而言,相关的业主规约或物业合同中都会约定,业主不得改变房屋性质和用途,所以物业公司可以违约为由,要求被告恢复原状。

    查看全文↓ 2018-06-16 09:32:23
  • 153****9912

    实际上只要邻居不投诉,基本都可以,至少我知道的住宅楼都可以。

    查看全文↓ 2018-06-16 09:31:31
  • 151****8297

    《物权法》第77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根据上述规定,住宅能否用作办公,首先需视该种商业用途是否违反有关禁止性规定;如无相关禁止性规定,还需看是否违反小区管理规约的规定;如不违反规约,还需取得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的规定,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都属于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查看全文↓ 2018-06-16 09:31:07

相关问题

  • 1、不只是要经过物业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政策,改变住宅用于商业,还需要毗邻住户的同意。如果你的住房是单元楼,那么需要一个单元的业主都同意。如果你住的是塔楼,那么需要整栋楼业主同意。2、住宅房和商住房是不一样的。商住房也属于商品房的性质。但是土地的话是属于商业用地,不是普通住宅用地。土地到期后,根据现在的物权法保护,土地年限可以续期。跟普通住宅的主要区别就是:生活费用的提高。因为是商业性质的,所以水、电、物业费都是很高的。**重要的就是没有煤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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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只要是70年产权的住宅房,都不允许注册了,原来居委会或物业开证明,公示后没有不同意见,可以注册,现在北京**新政策,住宅不允许注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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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宅小区是按规定不能用来办公的,只要房产证上写的是“住宅”,而不是商用住宅,严格意义上来说就不能开公司办公,也不能从事经营活动。如果是你的住房,把公司的事拿回家里来做,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不是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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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015号)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第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各方,应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综上所述,因为你单位和其他单位共用一个土地使用证,所以你单位应按拥有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即年应纳税额=(6000×12)×1500÷(1500×25)=2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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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房价1%缴纳;90—140平方米以下按1.5%缴纳,超过140平方米按3%。(买方承担) 2、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卖房人取得产权满5年出售的免征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卖房人取得产权未满5年出售的按房价款5.5%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卖方承担) 3、土地增值税:卖房人取得产权满5年出售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卖房人取得产权未满5年出售的按房价款1%缴纳。(卖方承担) 4、个人所得税:卖房人取得产权满5年出售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卖房人取得产权未满5年出售的按增值部分20%缴纳。(卖方承担) 5、印花税:按房价万分之十缴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6、房屋交易手续费:买卖双方按房屋建筑面积个承担3元∕㎡。 7、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由买方承担。 8、房屋评估费:按房屋评估额0.5%缴纳(委托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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