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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房共有产权什么意思

139****5702 | 2018-06-21 20:28:31

已有3个回答

  • 154****9513

    所谓共有产权房,就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

    “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

    政府将原来供应经济适用房划拨的土地改为出让,将出让土地与划拨土地之间的价差、政府给予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显化为政府出资,形成政府产权,从而形成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政府按不同的产权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

    查看全文↓ 2018-06-21 20:29:09
  • 154****8179

    共有产权住房意思是国家和个人共有产权。如国家占一半个人占一半。但个人实际占有房屋居住。如果出售,售价的一半给国家。是解决夹心层(买不起商品房,但不符合公租房的人)。各地住房保障部门去申请。

    查看全文↓ 2018-06-21 20:29:00
  • 144****2401

    房屋的户不止一个人,是两人或多人,比如夫妻俩买房,在签合同时,同时把两人的名字写上去。于是两人都是该房的户主。产权办理下来后会出两本房产证,一本写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称为共有产权。
    现在的产权证,把房屋的所有权情况,都写的很清楚、明白。
    户主只有一个人,叫“单独所有”;
    户主不止一个人,就叫“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
    上面三种情况,都会在产权证上写出来的。
    其中,共同共有,是指在购房时,单纯的要求两个人或多个人为该房户主,但没有特别指出各自对于该房的分配比例。那房管局会默认为平均分配。两个人就各50%份额,N个人就各N分之一份额。
    而按份共有,是指在购房时,不想平均分配份额,特别指定各自的分配比例。比如两人买房,一方是70%,另一方是30%,甚至我见过一方99%,另一方只有1%的。而据此,房产证办下来后,会在上面明确注明是“按份共有”,哪一方是占多少,另一方又是占多少,清楚明了。

    查看全文↓ 2018-06-21 20:28:53

相关问题

  • (1):国家标准的普宅是这样的: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含)平方米以下;(北京市是140平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 商品房要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标准才行的,另外:首次上市的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均视同普通住宅。(2):新政中“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低**款比例调整为20%”。这里出现的一个新名词———改善型普通自住房,韩世同、陈真诚均表示,可能就是二套房贷新政通知中“第二次置业、但是家庭人均住宅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以下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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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需要担保人,但前提是你的房子要有房产证,并经过评估.你看一下这个: 以往农村住房无法抵押,主要是农村住房只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无房屋所有权证,即农村住房缺乏登记、确认制度,产权不明晰。因此,农民办理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农村房屋需经房屋坐落土地所有权单位即村委会同意,而且,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物拥有财产处置权,以共有财产作为抵押物的,要取得共有人的同意。  首先,所抵押的房屋必须经房屋权属登记,取得由房地产登记机关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暂行办法》规定,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人需要向房管部门提交房屋权属申请书、有效身份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屋工程质量情况表、经备案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等文件。  其次,办理房屋抵押登记,申请人应向房管部门提交抵押登记申请书以及抵押人、抵押权人的身份证,借款和抵押合同,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有争议的或未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不得设定抵押。  贷款押物是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来评估的,贷款额度一般为抵押物价值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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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产权住房的意思就是在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以按照政府以及个人的比例来进行出资,与政府共同拥有房屋产权,而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而市民也可以向政府赎回产权。就是将土地出让的收益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的家庭所建造的房屋,而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双方约定产权的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等等。在处分共有产权房屋时,分为两种情况:1、按照两个房屋产权者各自的份额,对于房屋进行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的权利,但是一方不能经过他方未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理房屋,在同等条件之下,另一方有优先获得权。2、处分共同共有双方产权房屋的时候,两个所有者对于房屋拥有平等的权利并且享受共同的义务,在这种关系的存续期间中,任何一方擅自处理房屋均是无效的。但是当关系终止时,按照友好协商的原则,对于房屋进行处理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置,没有协议的按照等份的原则来进行处置。

  • 共有权房屋是指政府让出一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组织建设单位建设,房屋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公民个人的私有财产的,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政府将原来供应经济适用房划拨的土地改为出让,将出让土地与划拨土地之间的价差、政府给予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的出资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显化为政府出资,形成政府产权,从而形成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政府按不同的产权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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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的户不止一个人,是两人或多人,比如夫妻俩买房,在签合同时,同时把两人的名字写上去。于是两人都是该房的户主。产权办理下来后会出两本房产证,一本写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称为共有产权。现在的产权证,把房屋的所有权情况,都写的很清楚、明白。户主只有一个人,叫“单独所有”;户主不止一个人,就叫“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上面三种情况,都会在产权证上写出来的。其中,共同共有,是指在购房时,单纯的要求两个人或多个人为该房户主,但没有特别指出各自对于该房的分配比例。那房管局会默认为平均分配。两个人就各50%份额,N个人就各N分之一份额。而按份共有,是指在购房时,不想平均分配份额,特别指定各自的分配比例。比如两人买房,一方是70%,另一方是30%,甚至我见过一方99%,另一方只有1%的。而据此,房产证办下来后,会在上面明确注明是“按份共有”,哪一方是占多少,另一方又是占多少,清楚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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