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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155****0722 | 2018-07-01 13:50:13

已有4个回答

  • 146****8960

    公房是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居民一般是租用的公有住房,只有使用权。
    抵押贷款一般是指借款人以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取得贷款,房产要求是指可以在市场上流通交易的商品房
    由于公房不具备商品房的性质,不能上市交易流通,因此无法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获得抵押贷款。

    查看全文↓ 2018-07-01 13:52:04
  • 147****2363

    是尚未房改的使用权公房还是已经房改并且取得房产证的“已购公房”?
    如果是前者,由于没有产权,所以肯定不可以获得银行的抵押贷款,如果是已经房改的并且取得产权证的,那么可以取得抵押贷款,贷款额一般是房产评估价值的50%,但是现在很多银行要求抵押贷款提供用途说明与凭证,只允许用于消费,为的是防止信贷资金进入股市等风险行业

    查看全文↓ 2018-07-01 13:51:54
  • 157****7742

    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以新购住房作**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款;
    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查看全文↓ 2018-07-01 13:51:44
  • 135****7667

    一般情况下,公房做不了抵押贷款,如果你买的时候与单位签有协议,单位没有优先购买权,银行才可以受理。利率是5.31%-5.94%,根据贷款期限长短决定。不只是银行可以做,但从银行贷款是**安全的,民间的担保质押公司也可做,不过危险性较大。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查看全文↓ 2018-07-01 13:51:33

相关问题

  • 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子房管部门无法做抵押登记,抵押权不做登记取得他项权证就无法取得法律的很好保护。

    全部3个回答>
  • 使用权的房子可以买卖。使用权是和产权相对的,又称公房,也就是公家的房子,属于国家的,拥有的是使用权,所以每个月需要交房租,要变成产权的也就是自己的很容易,那就是把产权买下来,这个房子就变成自己的了。使用权的房子也有房证,是个小本子,比个人产权的房本要小很多。使用权的房子在法律上可以买卖,和产权的房子没什么太大区别,价格肯定要低一些,另外交的更名过户费也要少一些。区别**大的就是使用权的房子卖的时候必须由单位开介绍信,房子才可以卖,因为这个房子是单位的,但是这个问题不大。使用权房交易有以下两种方式:(一)将使用权房变成产权房消费者如果想要购买使用权房,可以将购买的使用权房变成产权房。产权单位一般在年初和年中两次布告通知。可以拿单位工龄介绍信到房管所或产权单位的房管科参加房改。目前使用权房因政策限制尚未完全开放,能够上市进行买卖交易的非常少,除非是获得产权单位同意后,通过缴纳一定费用,把使用权变成产权,才能进行买卖。(二)房屋置换除了将使用权换成产权进行交易外,还可以通过房屋置换进行过户。在通过置换进行过户时,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双方都应持有北京市户口,另外一点是不能进行贷款按揭。通过房屋置换并不能取得使用权房的产权,但可以享有出租的收益权和一定限度的处置权。一般只有拥有本地户籍的人才能购买使用权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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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行的,比如军产房,只有使用权,没有交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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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交易的,如果有限制交易的信息,会在房产正上写明,如果没有房产正,就没有限制 但是交易的对象是有限制的,使用权房交易又称使用权转让,以房票本为转移的,因为很多房票本上没有权利人的名字,所以一般以户口本为准 那么交易的对象也就要求是本地户籍的了

    全部5个回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规定如下  第三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第三十六条 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间宣告解散、破产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的规定处分抵押财产。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第三十七条 处分抵押财产所得,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第三十八条 抵押权因债务清偿或者其他原因而消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地使用权、的抵押是一种不动产权利的抵押,(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