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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问房产产权归属以啥为准?哪位有经验?

131****5537 | 2018-07-18 10:08:19

已有5个回答

  • 158****4600

    是的,房屋产权是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准。是一个人的名字就是那个人的,是两个人的就是属于共同财产。

    查看全文↓ 2018-07-18 10:09:36
  • 145****7381

     房屋产权归属是以房产管理部门下发的房产证为准,如有产权共有人,其权益可按双方(或多方)议定比例申报办理产权证,没有权益划分比例的,权益双方(或多方)将平均分配权益。
      1、产权登记部门一般以《购房合同》上载明的购房人,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登记。
      2、如果购房人在登记时申请添加自己亲属或者他人名字的,在办理房产证时可以根据购房人的意愿添加,其他共有人一并到场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3、夫妻双方一在婚前取得的房产或者以一人名义登记的房产,双方可以到产权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添加名字,重新取得房产证。
      4、房产证是该房产的权属证书,一般以房产证载明的所有权人为准。但有例外情况,比如根据《据物权法》,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如果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再如,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房产,即使登记为夫妻一人的房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等等。

    查看全文↓ 2018-07-18 10:09:26
  • 158****7614

      很多人认为,判断房屋产权归谁所有的方法很简单,只要看看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就可以了,实际上这是大错特错的。房产证上写谁其实不重要,房产所有权的**高效力来自房产登记。房屋权属只有依法实行登记,才能获得产权。
      房地产登记分为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和其他登记。其中对购房者真正有意义的只有转移登记。
      所谓“转移登记”,是指房屋所有权因买卖、赠与、交换、转让等法律行为变更时进行的登记。购房者的名字只有登记在房管局的不动产登记簿上才算真正获得了房屋所有权。
      人们所说的“房产证”其实是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据物权法》,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该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若不一致,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这就是说即使房产证上名字是你的,但若房子没有经过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是别人的,那房子依然不归你所有。

    查看全文↓ 2018-07-18 10:09:05
  • 137****5169

    房产证上的产权归属,是房产交易中心根据这个房产的《购房合同》上的购房人名字来确定产权人名字的。这个购房当时的《购房合同》上,可以按照购房人的意愿,随便可以写上几个人的名字,都可以作为房产的共同产权人。
    对房产证上已经确定的产权人,也可以通过赠送、继承、买卖交易、夫妻婚后的加名等方法,来变更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归属。
    希望对你有帮助

    查看全文↓ 2018-07-18 10:08:54
  • 146****7056

    1.房屋登记薄是房地产的原始资料,属于存档的,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我们看不到的,房证是是发给产权人证明房屋权属的证件,日常办理各项事情用房证即可;(像我们的身份证和户口本那样,房证就是身份证)
    2.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同时房产管理部门已经建立房屋登记薄了,不用重新申请;
    3.房子买好后,开发商一般先拿商品房买卖合同去房地产管理部门做备案,在新房验收合格交工后一般180天内由开发商统一或购房人自己带购房手续去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同时建立房屋登记薄;
    4.房证和房屋登记薄是一直的,当两者有出入时以房屋登记薄为准。

    查看全文↓ 2018-07-18 10:08:44

相关问题

  • 是的,房屋产权是以房产证上的名字为准。是一个人的名字就是那个人的,是两个人的就是属于共同财产。

    全部3个回答>
  • 依据下列规则确认不动产物权的归属: 一、确认不动产所有权的**直接办法是依据登记记载。 通过登记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转移、变更的情况向公众予以公开,使公众了解某项不动产上所形成的物权状态。登记制度对于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和维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的作用在于,确定物权的归属,解决物权的冲突和保护交易安全。具体来讲,就是通过登记能确定某项不动产物权归谁所有,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实际上就是对物权的归属主体在法律上的认定。换言之,凡是登记所记载的权利人就是法律所承认的享有权利的人。即使登记发生错误,在登记没有更改以前,也只能推定登记记载的人为真正的权利人。一旦实行了登记就是对物权进行了**有效的界定。在这些情况下,首先要依据登记记载来确认不动产的所有权人。即登记的是谁谁就是房屋的所有人。二、区分登记的效力与合同的效力,不能机械地理解登记在所有权转移过程中的效力。 实践中,很多人常常混淆了合同的效力与登记的效力的区别。甚至有人认为,合同,就是确定不动产物权的依据,合法有效的合同,明确地表明了不动产的所有人到底是谁,说白了,就是看合同确定所有人。对于不动产物权,登记记载是**直接确定物权所有人的方法,而非双方之间合法生效的合同,合同,仅是债权的依据,而非物权。以合同确定物权的观点必须要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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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虽然是你父亲出资的,但在法律上,可以认定是你父亲对你们小夫妻的赠与,产权是你们所有的,将来你阿姨的分不到的。你父亲把户口迁过来,一般意味着他在新房拥有居住权,并不是产权要注意你阿姨叫他迁过来的目的,考虑是不是在那处老房上动什么脑筋,因为你没说清老房的状况,此处无法解答

    全部3个回答>
  •   开发商一房二卖的,并不是在先签署合同的买方取得房产,产权归属还是以登记为准,在后签定的合同被先履行而过户的,则取得房屋产权。未取得产权的买方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但不能要求撤消在后的合同。  但是,以上房屋归属也有例外,当先过户一方其签定合同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人合法权益的,则对方可以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即使房屋产权已经过户,仍然应当撤消,不能取得产权。

    全部3个回答>
  • 1、产权登记部门一般以《购房合同》上载明的购房人,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登记。2、如果购房人在登记时申请添加自己亲属或者他人名字的,在办理房产证时可以根据购房人的意愿添加,其他共有人一并到场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3、夫妻双方一在婚前取得的房产或者以一人名义登记的房产,双方可以到产权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添加名字,重新取得房产证。4、房产证是该房产的权属证书,一般以房产证载明的所有权人为准。但有例外情况,比如根据《据物权法》,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如果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再如,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房产,即使登记为夫妻一人的房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等等。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