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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房到期后怎么办

148****8289 | 2018-07-20 02:56:12

已有5个回答

  • 151****0502

    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商住房(公寓)与纯住宅的区别:

    商住房(公寓)50年产权,产权到期后,要给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具体怎么续期,不得而知,因为公寓这种形式的房子目前还没有到期的。 纯住宅70年产权,缴纳一定费用,到期后自动续期。
    商住房(公寓)不能落户口,纯住宅可以落户
    商住房(公寓)说白了以前是用于开发写字楼的地块,但是现在商品房这么紧俏,所以很多开发商把以前商业用地开发成了商品房,所以诞生了N多的公寓。所以它是商业用水,商业用电,不通燃气。但是不排除有的开发商动用关系,**后把商业用电改为民用电,给通燃气。但是水一般就是商业用水,改不了,目前民用水是3.9元一吨,商业用水7块多一吨
    商住房(公寓)居住密度大,一般从7-20多户都出现过,俗称立体大杂院,居住舒适度大大降低。电梯使用频率过高,坐电梯等候时间过长,楼道有一户在楼道里堆放垃圾,弄得一条楼道臭烘烘的概率要比纯住宅高出很多倍。人多,背景复杂,所以环境很难保障。
    纯住宅一般一层2-4户居多,住着比较安静,舒适度也大大提高。(还迁房,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除外)
    商住房(公寓)几乎没有南北通透户型,东南西北都有户型,俗称墩子楼。
    纯住宅一般板楼居多,南北通透,和双阳户型居多。所以纯住宅要比商住房(公寓)单价贵,当然LOFT除外。
    商住房(公寓)超小户型较多,以40-80为主,总房款要便宜很多,对于资金不太富裕的家庭值得考虑
    纯住宅一般小户型也得70-90之间,没有太小的户型,单价又贵,所以总房款一般会高些。
    商住房(公寓)几乎没有绿化和孩子活动区域,一般会隔几层弄一个共享露台供大家活动,不过估计后期会成为堆放废品和停自行车的区域
    在京购房审条件时,商业立项改住宅的房产不列入家庭房产考核。也就是说,已有两套住宅的京籍家庭,可购买商住住宅。非京籍家庭,无论是否符合纳税或社保条件,都可买商住房。

    查看全文↓ 2018-07-20 02:57:38
  • 134****8830

      商住房到期一般是指土地使用权到期。目前对此并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比较靠谱的说法是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交土地出让金后房子就可以继续使用。因为房屋的使用权是归个人所有的。

    查看全文↓ 2018-07-20 02:57:26
  • 137****1330

    产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法: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查看全文↓ 2018-07-20 02:57:18
  • 146****0652

    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期限是40年,但房屋的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参照住宅用地70年的使用期限,我国物权法做出了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里没有对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续期做出规定,那么按照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以大致做出判断,即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需要申请续期,经核查批准,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查看全文↓ 2018-07-20 02:57:05
  • 148****0771

    要想知道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办,首先要了解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
    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续期价格或将按照当时楼面毛地指导价格
    虽然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已有到期后补地价续期先例
    深圳的国际商业大厦就是国内第一个续约土地使用权的案例。该项目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同一栋楼内,有20年、30年、40年、50年这四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早的20年产权部分早已到期,为此,政府出台的《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指出,到期房地产,业主需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在剩余年期(国家规定的**长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的,补缴地价数额为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约定年期一次性支付。按照该《规定》,国际商业大厦产权到期的房源,都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完成了续期,也令众多商住项目看到了续期的重要依据。

    查看全文↓ 2018-07-20 02:56:59

相关问题

  • 商铺产权到期是指商铺的土地使用年限到了,到期后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土地回收,二是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一般商业地产商铺的产权有40、50或70年不等,一般商铺产权以40年为主,40年后再交契税等一些税收,那么商铺可以继续持有。如果是土地回收的话,那么国家会补偿你的商铺建筑,不过40年产权的商铺还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补偿多少,按什么标准补偿,都未可知。总的来说,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有使用权,到期的使用权只是土地租用的时间到了,不是房产,房产始终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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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即地方产权,规地方政府所有,政府有权收回或者继续让你居住,交纳相应的费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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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住房40年产权到期后,如果相关人员决定收回该土地的,应当给予补偿;如果不收回的,将自动续期。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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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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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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