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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资房能过户吗??

158****2927 | 2018-08-03 03:04:42

已有4个回答

  • 138****7713

    只要单位集资房产权人同意买卖过户、产权齐全、符合房管部门的过户规定,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如下:
    1、买卖双方商议好房价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后交付房款

    查看全文↓ 2018-08-03 03:06:08
  • 147****1573

    需要根据用地属性确定是否可以过户。
    单位集资房过户注意:

    单位集资房具有福利性质,直线本单位职工购买,转让无效,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转让。

    如果转让方一旦反悔,购买方的权益将无法保障,实际中问题较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得转让。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

    (1)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

    (2)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

    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

    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若出卖人拥有全部产权,当然可以将房产依法转让,只要交易双方办妥过户手续即可。

    但卖方若只享有房产的部分产权,其单位就可依据法律及与员工的约定,享有对员工的转让行为设定限制条件、优先购买等权利。

    查看全文↓ 2018-08-03 03:06:03
  • 132****6228

    所谓集资房,是指由国家向单位划拨土地进行住房建设,国家给予部分减免,单位再向职工募集部分或全部资金而修建的住房。
    如一些、政府单位、企业职工住房。这种集资房价格,约为普通商品房的一半,所以适合消费金字塔底层的工薪。从集资房的定义我们不难看出,集资房是为解决员工住宿问题而修建的低价房,集资房的责任是由政府、企事业单位、职工三者共同承担的,而修建集资房的用地为国家划拨,整体产权是归企业,职工购买的只是使用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登记的房产凭证,出资人也就是购房者是没有房产证的。
    所以业内认为,集资房是合理不合法的

    查看全文↓ 2018-08-03 03:05:56
  • 151****9508

    能否过户取决于用地性质和你所在单位是否同意过户
    集资房按权证划分,一般来说有下列两种:
    1、村委建房,地块权证属性属于农村集体用地;
    2、一些国企或事业单位(如**、医院等)建房,地块权证属性属于产业/工业用地;
    这两种性质的用地无论什么情况,都无法办理所谓的“过户”,因为此种用地属性无法在房管局进行相应的备案,也就是说这种房子是没有不动产证的,对个人只有使用权益没有归属权益。
    但有两种情况比较特殊:
    1、事业单位取得划拨土地,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批更改用地性质为“住宅”,才可办理房产证。一般情况下这种房子属于企业红利,员工只需缴纳一定的金额(远低于市场价格)即可对产权进行买断,并进行房产备案。这种房子可以进行正常社会交易及过户;
    2、有的村委小产权房过户需向村委进行过户申请,缴纳一定过户费用后则由村委办理过户手续,但这种过户形式只是在村委管理范围内有保障,从市场监管方面来说不具备合法性,因为小产权房本来就无法办理红本,也就没有所谓的“过户”一说,除非国家政策有倾斜为小产权房洗白变成红本房(即拥有房产证)

    查看全文↓ 2018-08-03 03:05:49

相关问题

  • 所谓集资房,是指由国家向单位划拨土地进行住房建设,国家给予部分减免,单位再向职工募集部分或全部资金而修建的住房。如一些、政府单位、企业职工住房。这种集资房价格,约为普通商品房的一半,所以适合消费金字塔底层的工薪。从集资房的定义我们不难看出,集资房是为解决员工住宿问题而修建的低价房,集资房的责任是由政府、企事业单位、职工三者共同承担的,而修建集资房的用地为国家划拨,整体产权是归企业,职工购买的只是使用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登记的房产凭证,出资人也就是购房者是没有房产证的。所以业内认为,集资房是合理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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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能否过户取决于用地性质和你所在单位是否同意过户集资房按权证划分,一般来说有下列两种:1、村委建房,地块权证属性属于农村集体用地;2、一些国企或事业单位(如**、医院等)建房,地块权证属性属于产业/工业用地;这两种性质的用地无论什么情况,都无法办理所谓的“过户”,因为此种用地属性无法在房管局进行相应的备案,也就是说这种房子是没有不动产证的,对个人只有使用权益没有归属权益。但有两种情况比较特殊:1、事业单位取得划拨土地,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批更改用地性质为“住宅”,才可办理房产证。一般情况下这种房子属于企业红利,员工只需缴纳一定的金额(远低于市场价格)即可对产权进行买断,并进行房产备案。这种房子可以进行正常社会交易及过户;2、有的村委小产权房过户需向村委进行过户申请,缴纳一定过户费用后则由村委办理过户手续,但这种过户形式只是在村委管理范围内有保障,从市场监管方面来说不具备合法性,因为小产权房本来就无法办理红本,也就没有所谓的“过户”一说,除非国家政策有倾斜为小产权房洗白变成红本房(即拥有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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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职工集资建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是政策性住房,单位集资房满足一定条件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那单位集资房交易条件是什么呢?单位集资房满足必要条件的可以买卖:职工是否拥有完整独立的产权,同时还要了解单位有无特别限制的条款,比如有的单位就要求只能在职工内部买卖,不能对社会上的其他购房者销售。有些还需要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的许可。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补交土地出让金以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职工只是部分出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不动产权证就是是部分产权,另一部分产权属于单位。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不动产权证,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单位的同意,并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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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但是有条件职工想要过户单位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条件都符合,可以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参考:单位集资合作兴建的职工住宅,用于解决本单位或本系统职工住房问题,一般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如果集资房对外销售,必须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上证件齐全是集资房取得产证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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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能否过户取决于用地性质和你所在单位是否同意过户集资房按权证划分,一般来说有下列两种:1、村委建房,地块权证属性属于农村集体用地;2、一些国企或事业单位(如**、医院等)建房,地块权证属性属于产业/工业用地;这两种性质的用地无论什么情况,都无法办理所谓的“过户”,因为此种用地属性无法在房管局进行相应的备案,也就是说这种房子是没有不动产证的,对个人只有使用权益没有归属权益。但有两种情况比较特殊:1、事业单位取得划拨土地,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批更改用地性质为“住宅”,才可办理房产证。一般情况下这种房子属于企业红利,员工只需缴纳一定的金额(远低于市场价格)即可对产权进行买断,并进行房产备案。这种房子可以进行正常社会交易及过户;2、有的村委小产权房过户需向村委进行过户申请,缴纳一定过户费用后则由村委办理过户手续,但这种过户形式只是在村委管理范围内有保障,从市场监管方面来说不具备合法性,因为小产权房本来就无法办理红本,也就没有所谓的“过户”一说,除非国家政策有倾斜为小产权房洗白变成红本房(即拥有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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