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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经济适用房二手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131****6036 | 2018-10-08 16:30:34

已有3个回答

  • 131****9404

    二手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
    新修订的《经济适用住房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一是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二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三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四是明确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细则》还规定,已经购买经济使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价格及合同约定回购。享受过福利分房退回房屋前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房。
    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
    一、必须严格审查出卖方一手购房合同的签署日期距今是否已经超过5年,否则如果发生争议,即便购房人付清了全额的房款并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购房人要求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主张无法得到法院支持,因为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一般情况)。
    二、国家规定购房超过5年的经适房可以私下交易,但是一下地方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房产证不足5年的不可私下交易,出现法律依据冲突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手购房合同的签署日期距今已经超过5年,买方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取得交易经适房的所有权。
    三、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条款需要具体明确,对于因国家规定或非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的经适房不能过户等情形根据具体情况有必要事先明确约定。

    查看全文↓ 2018-10-08 16:31:21
  • 148****8153

    1、满五年经济适用房所要缴纳的税费,根据政策规定应该为:第一类,4月8日《通知》下发之前购买的满五年经济适用房。契税:总价款×1.5%;印花税:总价款×1‰(买卖双方各万分之五);综合地价款:总价款×10%。
    2、第二类,4月8日《通知》下发之后购买的满五年经济适用房。契税:总价款×1.5%;印花税:总价款×1‰(买卖双方各万分之五);土地收益价款:(出售价格-原购房价格)×70%,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新房、旧房,只要产权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都不再能自由出售,而改为政府回购或由政府选定符合条件的购买人,购房人在购买未满五年经济适用房时要慎重。
    3、首先必须明确卖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经满五年。对于购买已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客户应该注意:客户如果购买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面积超出140平米的非普通住宅需缴纳3%的契税。
    其实,购买房子就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二手经济适用房也是一样,不过,您如果在购买中防范这些风险的发生,则可以避免风险的产生。买卖二手经济适用房时应需谨慎,以防不法分子乘虚而入。在买房时一定要确定该房的产权证后在进行购买。以上就是关于二手经济适用房能买吗以及需要注意什么的主要内容。

    查看全文↓ 2018-10-08 16:31:05
  • 152****6062

    一、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有哪些风险?
    二手经济房在获得条件下有其特殊性,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能申请获得经济适用房,因此不少想获得经济适用房的人只有选择通过购买二手房的方式来获得,但是往往因不了解其中的风险而引发纠纷。那么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有哪些风险呢?
    (一)法律上的风险。由于二手购经济适用房仅能用别人的名字来进行代购,而依据我国已实施的《物权法》第17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及现正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二手购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者存在着其权益在法律上得不到保护的风险;
    (二)房产被继承的风险。由于在五年之内都不能上市交易和过户,故如果售房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意外身故的话,依据我国的《民法通则》、《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该房将有可能会被作为售房者的遗产而被其亲属继承;
    (三)房产被售房者侵占的风险。若二手购房者意外身故的话,由于合同的主体已不存在,故该经济适用房存在着被售房者侵占的风险;
    (四)房产被抵押的风险。由于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的名字都是别人的,故即便二手购房者实际住在里面,售房者仍可将该房用于担保、抵押等;
    (五)房产被变卖的风险。即便二手购房者实际已经入住,并持有售房者名字的两证,售房者仍可在先在媒体上挂失两证后,再重新去房产机关申办取得新的两证,尔后再将该房重新变卖;
    (六)房产被执行的风险。若售房者将该房用于抵押、担保或是重新变卖后,相对方又是在不知情的前提下,二手购房者的房屋将存在着被司法机关生效判决确认并**终被执行的风险
    (七)合同上的风险。任凭律师制订出的合同如何完善,其实都只是一种事前预防。更何况再高明的律师,也决计预料不到人性的贪婪和疯狂。再加之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发生争议后还需法院予以认定。只不过若是遇着一个高明和负责任的律师,相对来说更有利于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八)诉讼的风险。若双方因经济适用房而发生争议,由于售房者大多已经收了一万至数万的转让款,故对售房者来说,其权益已经享受,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其义务虽已履行完毕,而其许多权利却还未享受到,故发生争议后,其**终唯一的选择就只有提起诉讼一途;
    二、经济适用房如何过户?
    由于经济适用房的手续较普通商品房有所不同,因此在办理过户时主要需要补齐以下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至此,买卖双方就可以像普通二手房一样办理过户手续了。

    查看全文↓ 2018-10-08 16:30:55

相关问题

  • 什么房子能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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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的,国家一直有政策,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你可以在你的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你的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你就可以自由买卖了,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了。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的出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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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首先,要认真审查房屋的质量,查看房屋的房屋结构,地基,墙壁,屋顶,门窗,管道,电气等是否完好,有无漏水,漏电,潮湿,安全隐患等问题;2. 其次,要查验房屋所在的区域是否存在任何封闭,拆迁,建设等限制;3. 再次,要认真查看房屋的合同,看看房东的居住证是否有效,是否有租赁合同,是否有交易纪录等;4. 最后,要考察房屋周边的环境情况,看看所在社区的交通状况,治安状况,医疗条件是否达到住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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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也不知道要注意些问题。这个应该是二手房买卖要注意的一些事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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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交易过户规定如下: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规定,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例如同样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在未住满5年的情况下,只能以2650元、平方米或低于2650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出售。并且,购买此套房屋的购房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此套房屋。出售提醒: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规定,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持区县国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证明》,到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手续,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以上两种情况的出售人都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户口及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其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域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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