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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建房规定谁比较清楚?

144****6886 | 2019-01-05 15:03:29

已有3个回答

  • 142****2477

    农村人住的房子都是自己盖,前后左右一般都会有邻居,大家的房子都是挨着的,而农村人对于盖房子讲究又比较多,如果说邻居家的房子比自己的房子高了,那么在农民看来这就是邻居故意要压他们一头,于是自己也想把房子加高,比邻居盖的还要高。鉴于这种互相攀比的心理,你高我一头,我要高你一丈,不仅影响到了房子的协调性,对整个农村的环境造成影响,更会影响到邻里之间的关系。
    而现在出台了这个“限高令”,以后不管是谁,建造房子就只能是在规定的高度之内,一般来说,住宅的层高就是在2.6米到3米之间,**高不能超过3.3米,要是谁超过了这个高度,可能要受到处罚。
    有了这样的规定之后,大家建造的房子基本上都是差不多高的,也就没有谁建的高,谁压过谁一头这样的说法了,大大减少了攀比的现象,不仅对农村的环境建设有好处,也有利于和谐邻里之间的关系。
    总体来说,农村自建房有了“限高令”的限制,对大家来说都是有好处的,不需要再为自己该建造多高的房子而发愁,也不用担心别人盖的房子会高过自己。

    查看全文↓ 2019-01-05 15:04:28
  • 152****8475

    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三十五条规定,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第三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不符合经济使用住房供应条件的家庭出售。第三十九条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
    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查看全文↓ 2019-01-05 15:04:01
  • 157****6873

    你好,砖混的一般飘1.2米左右。 框架1.5-1.8。自建房要注意:1、人工费根据当地行情决定2、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基础墙外皮尺寸长乘以宽3、现浇混凝土厚度12cm,4、钢筋用圆10双向筋5、绑筋时每米距离向下留一道12号镀锌铁丝,吊龙骨用6、阳台外挑部分钢筋用圆12螺纹钢筋,间距15cm

    查看全文↓ 2019-01-05 15:03:53

相关问题

  • 资料显示,现在在农村盖房要经过审批的,实行住宅准建制度,只有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村镇房屋建设准建证》等证件之后,才能动工盖房。申请宅基地来修建房屋需要经过层层的审批。没到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而自主建房将会拿不到房产证,属于违法建筑 。现行农村盖房政策是:农村集体土地按法律规定只有本集体成员(一般为本村农业户口)享有使用权;非本村集体户口,原有房屋在本村,且已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合法土地使用证的,其本人和后代子女可以继续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城市户口的人不允许申请在宅基地上建房,在农村建房是违法的。城市户口在农村建房的话是办不了房产证,农村的房子只有本村的农业户口,才能办理相关证件。因为农村建房的土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只有农村户口的人才能使用自己的宅基地建房。而出现以下3类情况将禁盖,6种被收:一、3类情况下将禁止建房1、一户多宅的农村家庭不允许再建造新房;2、出现违规建房情况的将禁止建房,比如,再耕地上建造房屋,或是建房前未被获得审批的;3、政府正在进行农村规划调整,或是出现土地赔偿和拆迁的,也将会停止农村自建房审批。二、6种房屋将被依法收回1、农村房屋主人去世后,无人继承房屋和宅基地的;2、将农村房屋违法违规出售给城市居民的;3、农村房屋长期被闲置,成为危房或是已经坍塌两年以上的;4、获得土地拆迁赔偿或是已经分到安置房的,其原来的房屋将会被收回;5、农民利用新的宅基地建房后,老宅基地必须被收回;6、农村五保户去世后,其房屋和宅基地也将会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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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允许单位集资建房吗1、政策曾公开表示“只要单位有土地,且符合城市建设和土地使用规划,即可自行建房分给没有享受实物分房和货币分房的住房困难职工”,已逐渐淡出公众视野,却使一直存在的单位自建房问题再度陷入争论的漩涡。2、在终结了货币分房的“98房改”重要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简称23号文)中,可以看到对此的明确规定:“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坚持节约用地的前提下,可以继续发展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3、紧接23号文之后,国务院厅又转发了《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支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文化团体和卫生机构利用单位自用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若干意见》的文件,要求积极支持这些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4、由于地方政府财力有限等原因,一些城市甚至出现了连夜排队难求一房的场面,而单位自建房可以减少一个城市没有住房的中低收入者的总量,客观上有利于政府集中精力去解决那些没有自建房条件的单位职工的住房问题,政府也就允许单位集资建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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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本估价:400元~450元/㎡(含简装各地有区别)成本总价:10万元~20万元(3~5居室)对于大部分农村地区居民或者外出务工农民工子弟,在城市房价不断高涨的当今,居住地家乡自建房屋无疑是很好的出路。因不同地区发展水平差异和物价水平有所差别,现提供部分自建房屋成本数据如下,仅供参考:基础建材需求量:钢材12吨左右,水泥50吨,石子90方,砂120方。(以上数据仅供参考,若对房屋装修有更高要求则另议)部分成本量及报价数据:1、桩基工程(如有):70~100元/平方米;­2、钢筋:160~300元/平方米;3、砼:0.3~0.5立方/平方米,合100~165元/平方米;4、砌体工程:60~120元/平方米;5、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含消防):60~120元/平方米;­6、屋面工程:15~3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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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税法规定来看,单位自建房销售给内、外部人员的行为,与房地产开发商开发、销售行为相比并无本质区别,同属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应税行为,应依法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等。集资建房是房改初期为解决各单位住房紧张问题的一项临时性措施,现在住宅业已全面走向市场,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集资建房住房制度改革已经结束,也就不存在集资建房的税收优惠。《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转让不动产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单位和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单位集资建房销售给职工,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暂免征收营业税。1、集资者为未参加房改的职工;2、建房用地的使用权为集资者所在单位所有或以集资者名义购买;3、发生的建房费由集资者全额负担,所集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建房支出;4、持有房管部门或房改办集资建房的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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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要结合平面图才能尽量做好点,总之,已经无法达到正常坡度的梯步了,更不要想规范规定的舒适度。自己小二层,只能陡陡的将就勉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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