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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154****4377 | 2019-01-22 23:04:23

已有4个回答

  • 154****0079

    房子是你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你爷爷死后应该先拿出一半给你奶奶,剩下的一半由你奶奶,爸爸,姑姑,小叔,依法继承,严格说来,他们四个人所签协议,只是对于他们四个对你爷爷财产继承的部分有效,因为你爷爷去世后,你奶奶还要继承一部分,他们四个不能把你奶奶继承的那部分分了。
    如果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四个所签协议是有效的。与按不按手印没关系。你奶奶的那部分实际上包涵了两部分,一是房屋本身一半是你奶奶的,由你奶奶处分。二是你奶奶从你爷爷那里继承的那部分。这两部分都由你奶奶处分,她要给谁都可以。可以叫你奶奶把她部分赠与给你们,就是在未去世前。如果可能要离开了,可以叫她立个遗嘱,进行公证。

    查看全文↓ 2019-01-22 23:05:02
  • 131****0665

    公民通过真实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协议,只要不与国家法律相违背的,均属有效。因此,你们基于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对房产证上的产权人登记进行变更是有效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属时,应综合考虑土改证、宅基地使用证、建房用地审批等文件上核定的人员,以及房屋新建、翻新、改扩建等情况。这一点和城镇商品房产权证是不同的。
    由于这房屋是你大伯和你公公建的,他们是建房用地审批的申请人,因此如果到时发生产权纠纷,你大伯可以依据建房申请主张房屋权利。

    查看全文↓ 2019-01-22 23:04:56
  • 148****0003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的精神,房屋买卖必然涉及宅基地买卖,而宅基地买卖是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颁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国家土地管理局[1990]国土函字第97号《关于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具体应用问题请示的答复》也明确规定:原宅基地使用者未经依法批准通过他人出资翻建房屋,给出资者使用,并从中牟利或获取房屋产权,是属“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之一。
    其次,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不允许转让。

    因此,此类合同的效力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如买卖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过了宅基地审批手续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查看全文↓ 2019-01-22 23:04:49
  • 133****5454

    我国《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依据物权法相关规定依法登记权属证书只是物权变动的权利要件,而不是买卖生效要件,在尚未取得产权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债权行为,不是物权行为,只要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就应当认定为合同有效。也就是说双方签订合同后,由于房屋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房屋的物权并未发生变动不能对抗双方之外的第三人;但在双方之间,债权已经成立,双方都受到相关条款的约束,其后的取得产权证书、协助过户等行为是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如不能达到上述目的,购买方可依法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或者退还购房款赔偿损失。
    由此可知,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买卖行为涉及到诸多风险,因此买卖双方一定要制定严密的买卖合同条款,将纠纷的可能性降到**低。

    查看全文↓ 2019-01-22 23: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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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会买预期,比如知道哪里有一条方便的路要建,或哪里会与地铁站相邻,不是等房子建好了再买,而较好是在它动工之前买。不同的商人,有不同的营销手法,贵的房子并不一定就是好房子。有些发展商希望薄利多销,通过价格竞争占领市场,有的发展商则将价格定得较高,认为卖50%就能得到通过薄利多销卖90%的效果,他们宁愿卖50%。因此,买房人选择房子时,如果是“不求较好,只求**廉”的话,买同一地区品质差不多的房子中价格较低的,相对抗跌力要更强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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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的,有一定的法律效率的啊!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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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写赠予合同,但要在过户期间才有效力,逾期就失效,公证了合同可以在法律意义上承认了合同的有效性。  按揭房是指上家通过按揭购买、贷款尚未还清的商品房。按揭房的主要特征是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产权人不得擅自出售房屋。按揭:又分为法定式按揭和公义式按揭两种形式。法定式按揭:是指交现有的房地产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公义式按揭是将未来的房地产(如楼花)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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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房产继承有以下三种方式:1.自行提供材料(遗嘱、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2.拿着法院的生效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3.如果当事人自愿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相应的继承权公证,当然也可以凭公证文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实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 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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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谓小产权房就是只拥有房屋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应该分情况讨论。(一)合法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有效。所谓合法的小产权房,指拥有宅基地使用权证,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村民自住房。这类小产权房,具备合法的产权证明,法律规定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二)违法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待定。所谓违法的小产权房,即非法占用集体用地或者闲置的国有土地,将农村集体用地使用权变相流转或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性质,在没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非法建设,并直接在市场上销售的“三无”违法建筑。根据《合同法》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而建设方或销售方本身不具有此类小产权房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因此其处分房屋的行为应该是效力待定的行为,需要所有权人的追认。因此,提醒大家在小产权房的交易上,应当重视法律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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