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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下大伙没有产权的车位能买吗?

156****0689 | 2019-04-08 21:30:06

已有4个回答

  • 135****7391

    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的车位能买吗
    如果没有产权,买卖不受物权法保护,建议租用。车位(库)是否可销售、买卖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或有无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车位产权证,那么,这个车位不允许出售。如果开发商把不能办理产权证的车位卖给业主,那么,业主**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权属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消费者租赁车位(库)(就是所谓的销售使用权),**长期限只有20年,20年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车位有预售许可证的,购车位业主跟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备案手续后,则是可以申请办理《房地产权证》的。车位产权办出《房地产权证》后作为物权拥有是无期限的,但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年限与车位所在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致。2016年10月1日实施的《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对停车位、车库作出明确的规定:物业区域内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且初始登记所有权人为建设单位的停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销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不得销售给业主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优先满足业主需要后对外出租的,每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物业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其分配、使用及收费管理具体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销售或者变相销售。上述规定只是对初始登记所有权人为建设单位—开发商的停车位、车库可以销售、附赠,而初始登记所有权人不属于开发商的物业区域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不得销售或者变相销售。其他省(市)应该有类似规定。

    查看全文↓ 2019-04-08 21:31:10
  • 138****6870

    可以买卖。现在的车位有两种:有产权的和没产权的。先说有产权的,它和商铺、公用房,都被称为“非住宅用房”,土地使用年限一般为40年(有少数是50年)。这种有产权的车位是得到国家认可的商品房,可以买卖,能产权,也能国土证。同样也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再说没有产权的,一般来讲,这些没有产权,不能产权的车位,都是政府强制开发商修的人防工程。平时政府不管,到了有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比如打仗或躲避灾难),这时政府有权力无条件强制征用和使用这些人防工程。有很多开发商把这些人防工程弄成车位来卖。他们声称是没有产权,但可以双方签合同(一般是签协议),一样的可以卖给业主,同时还可以把产权的几千块钱省下来。其实这种说法也没错。只不过往往开发商把有一点没说清楚。那就是给业主签的协议,不是买卖协议,而是长期租赁协议。因为这是人防工程,开发商有使用权。而在理论上又是政府的,在平时政府不会干涉开发商的使用,但开发商绝对不敢拿出来卖。国家有一个政策,好像是允许开发商把这些车位出租,但租期不能超过十年。所以开发商在协议中,一般会写明,这是由开发商把车位租给业主十年,一次性收取业主十年的租赁费用(实际就是他们说的购买车位的房款。),超过十年之后,由该业主自由使用该车位,不用再交租赁费用了。并且业主可以一直使用下去。所以说,这种没有产权的车位也不好断言它究竟是好是坏。无外乎以后会有两种情况:
    1、多年以后,一直没有特殊情况,政府不使用,有产权和无产权,在使用上无任何区别;
    2、多年以后,政府有特殊情况,要使用了,收走。这种情况应该几率很小的。哦,还有一点,有产权的车位,是把业主和开发商的买卖关系拿到房管局备案,所以有产权证,这个交易得到了政府的保护。是典型的商品房买卖。而没有产权的车位,由业主和开发商双方私下交易,不关房管局的事。没有监管。所以买家要把眼睛擦亮点。因为协议是由开发商写的,条款肯定会倾向于开发商自己。看清楚一点再签,也不是说开发商一定会骗你,但至少要做到心里有数。

    查看全文↓ 2019-04-08 21:30:58
  • 142****4157

    一般来说,我们在实际购房中所能遇到的车位分为这两种。一种是产权车位,顾名思义,指购买该车位后即拥有了车位的产权,会有单独的产权证,它和我们的房产一样住宅使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所以我们在购买了车位之后无需考虑车位的使用年限。不过购买产权车位时也需注意,有的车位产权与房产产权合并,有些地方的车位产权却是分开办理;另一种则是使用权车位了。使用权车位与其说是买,更不如说是租,用户没有车位的产权,不能对该车位进行买卖,尽是能够使用该车位,且该车位还存在使用年限,过期无效。也就是说,当你买下使用权车位后,一旦遇上小区拆迁或者自然灾害,车位就不属于业主了,也不用说拿到补偿费用了。
    那么,究竟哪些车位是不能够买卖的呢?
    1、无约定的地下车位。在签订房屋合同时,关于该地下车位,开发商没有声明该地下车位产权为单独转让,也就是说该车位独立于房屋,不随房屋一同出售。不然车位有业主共有,收益按份摊派给业主。
    2、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车位。车库属于人防的一部分,在人防的批复上注明:平时做汽车库,战时做汽车库使用。这时,车库产权属于人防,是不能买卖的。
    3、已被公摊的地下车位。地下车位面积已作为公摊面积被小区业主分摊,开发商无权出售。
    4、地上停车位。除非合同中明确指出该停车位属于开发商,停车位面积不计入公摊,否则开发商无权对该车位进行买卖,若该停车位属于后期规划出现,而不是修建小区是就已规划好的,该停车位也是无权出售,由全体业主共有。
    此外,大家还需谨记,使用权车位其使用年限**长只是20年,超过20年自动失去法律保障。购买停车位时需留意开发商是否有声明使用权限,否则属于欺诈,业主可依法要求双倍赔偿;购买二手车位时,需注意车位是否过了使用年限,刚好到期则皆大欢喜直接更名,期限内的话就只能在物业交割时践行转交或租赁了。

    查看全文↓ 2019-04-08 21:30:43
  • 151****6508

    一、车位的分类
    首先我们要知道车位一般分两种:①人防车位,②产权车位。
    1、人防车位。什么是人防车位呢?开发商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规定,建设地下人防工程,然后将之改造成地下停车位,这类车位称之为“人防车位”。该类车位产权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而属于国家,无法出售但可以出租,且期限不得超过20年。
    这种车位与产权车尾不同的是,国家规定这种车位职能出租,不能出售,因为一旦出售就可以进行买卖交易,产权归属就属于个人了。而这种车位是用于人防工程的,一般来说是用作人员的掩蔽场所、防空指挥场所、医疗救护场所等需求,是一种强制性的建筑工程,并且明令禁止(不允许)出售的。根据现行小区规划相关法规,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拥有,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没有出售的权利。
    2、产权车位。产权车位是可以进行买卖交易的,车位属于开发商出售给购房者的,所以一般开发商不会轻易在卖房子的时候赠送产权车位的;由于属于开发商规划销售的一部分,已经通过审批,这类车位可以办理产权证,车位年限与商品房使用权年限一直,业主取得产权证书后也可以出售车位。
    这种车位,是可以单独出售的,购房者可以选择购买也可以选择不购买。一旦购买之后,你就拥有这个车位的产权,产权期限与房屋权限一致。所以当你购买这种产权车位的时候要看清《开发商土地使用权证书》,确定开发商对车位的土地使用年限是有明确规定的。产权车位与商品房一样,如果70年到期,则向国家缴纳一定的费用(暂无明确规定)就可以继续续期拥有产权。当然这个不用担心,只要你买的是产权车位,就能办下来产权的,使用方式与想、期限与房屋一样。
    【楼市指闻提示】买车位时,一定要注意你买的是人防车位还是产权车位。人防车位是不允许开发商出售的,只可以对外出租,如果你遇到开发商出售人防车位不要买,是不被保护的交易行为;如果是购买产权车位,要弄清产权情况,能否办理产权证,如果产权车位没有产权证,那么这个车位也依然不是你的,就像房屋没有产权证一样。
    二、花了5万元买了70年的车位,没有产权是怎么回事儿?
    上边的规定是规定,但是到了实际中,却存在着一些变动情况,很多人在买完房子买车位时,交完车位购买款,竟然发现“只有车位70年的使用权,没有产权。”这种情况下,自然也不能办理产权证了。也就是说,你只有使用权,相当于花了几万元租了70年的车位使用,你没有车位产权。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由以下几个原因:
    1、 开发商并未拿到负一楼的车位土地使用证,或者这种车位应该属于小高层的地下人防工程,所以车位开发商也不能出售。在这种情况下出售车位其实是变相对外租赁车位而已,只是一种长租方式。
    2、 有车位土地使用证,但是开发商处于某些原因,并不对外出售产权,或者说保留产权了,只是对外出租车位,70年的话就属于长租车位。
    【楼市指闻提示】就现在市场行情来看,很多二线城市新建小区都是70年车位使用权,并没有产权,原因可能很多。但是在购买车位时要问清到底有没有产权情况。有产权的价格很贵,没有产权的价格相对较低。
    购买这种车位是有风险的,因为没有产权,不收物权法保护,业主得到的是一个合同,不具有法律效益。
    车位(库)是否可销售、买卖的唯一标准是能否办理产权证(或有无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车位产权证,那么,这个车位不允许出售。

    查看全文↓ 2019-04-08 21:30:29

相关问题

  • 一般车位是没有产权的,开发商都是用公共地区规划的车位,或地下架空层规划车位。这些地方办不下独立产权证。使用者就交个使用费就可以了。有产权的其实在办理产权证时,就是以独立房产定位的,这类基本是室内独立式车库。钱多就买带产权的,钱少就买使用权的。使用没啥差别。差距就体现在付出和以后变现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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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则上讲,有产权的东西,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只要申请者愿意抵押,都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因此,若是已经取得产权的车位,前提是,原则上是可以将车位产权作为抵押物申请抵押贷款的。 不过,由于抵押贷款办理起来比较麻烦,办理方需要进行车位产权评估、确认产权、办理抵押登记等一系流程。办理起来步骤繁琐且周期较长。而车位价值不如房产价值高,若是十万左右的车位,经评估其价值会少于十万,再用它作为抵押贷款,申请者能够申请到得贷款额度其实并不高。因此,不少银行都规定十万以上的贷款才做。不过,由于各银行贷款产品不同,也不排除一些小型商业银行会考虑车位产权作为抵押办理抵押贷款。同时,若是在一些一线城市,路段较好的地方,车位价值较高的车位,银行也会考虑为其办理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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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常不可以,因为没有产权,不能过户,无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没产权的车位只能以转让的形式交易,因为没有产权,是不能买卖的。除了无人防功能的地下车库可能有产权出售之外,小区物业还会在地上划车位出售,这些都是不具有产权的车位,严格来讲,这些车位是不具备出售条件的,物业公司只能以租赁使用权的形式出租。对于车位性质划分,以及权益归属,我国《物权法》已作出明确规定。按照《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属于规划时便确定的停车场,另外一部分不能出售只能租用的车位,应该是占用小区道路的临时停车点。房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或租用小区车库时要分清其类别,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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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下室有单独的房产证就可以交易,地下室与房子在一个房产证上就不能单独交易。私下签订买卖协议不受法律保护。追问地下室和房产能分开办理房产证吗?怎么收费?追答有可能。但多数情况下地下室都是作为买房的附赠,所以地下室有产权证的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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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位没有产权是指你只有该车位的使用权,而无处置(买卖)的权利。车位的产权情况与车位的形态有着密切的关系。有无产权**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可否买卖,同时你对车位是否享有相应的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有产权的车库固然可以自行买卖过户,无产权的车库只具有使用权,而无处置的权利。扩展内容:产权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的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产权具有经济实体性、产权具有可分离性、产权流动具有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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