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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的所有人和房屋所有权人的区别是什么

132****5944 | 2019-04-19 12:39:59

已有5个回答

  • 147****5804

    房屋共有人是指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共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共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房屋共有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1. 处分自己份额权房产共有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共同义务共同共有房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换而言之,在共同共有关系存在期间,部分共有人无权擅自处分共有房产。
    2. 要求分出自己份额权。对于共同共有房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分割;无协议的应对共同共有房产进行等分。鉴于房产不可任意分割,故多采用折价进行分割。
    3. 对其他共有人出售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在共同共有房产分割毕后,一部分房产所有人需要出卖其所有房产的,如果该部分房产作为未分割前共同房产的一个整体或配套使用,那么,另一部分房产所有人享有优先的购买权。

    查看全文↓ 2019-04-19 12:40:24
  • 136****9123

    1、应当提交爷爷死亡证明材料或者遗嘱

    2、爸爸关于所有权转移的协议

    3、自己与爸爸、爷爷的亲属关系材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查看全文↓ 2019-04-19 12:40:19
  • 157****7188

    权利人即产权人,该房产的所有者。
    “权利种类”抵押,即该产权人的产权处于抵押中。
    “权利价值”50000,即产权房按评估价计算的抵押金额。

    查看全文↓ 2019-04-19 12:40:15
  • 143****3555

    如今很多年轻人一毕业就选择到一线城市去工作,而一线城市的外来打工者比本地居民要多很多,因此会有一大批人需要租房子住。一般来说,我们租赁的房产只有使用权,居住者是没有所有权的,但是对于想要有属于自己房子的人来说,买房时要购买房屋的所有权,那么什么是房子使用权?什么是房子所有权?



    01
    什么是房子使用权?




    房子使用权就是指对房屋的实际使用权利,并不说只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才对房屋有使用权,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契约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如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房屋使用权是指承租人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



    出让房子的使用权相比出让房子的所有权要便宜很多,只拥有房子使用权的人是没有房产证的,在遇到房屋拆迁时,房屋使用权在变成产权房后,能获得补偿款,即使不变成产权房,拆迁补偿的补偿款也归房屋使用权人所有。居住房屋使用权每月要交一定数额的租金,但房屋使用权不用交物业管理费、取暖费以及房屋维修费。



    02
    什么是房子所有权?


    买房一般来说就是购买房子的所有权,房子的所有权房就是指该房屋的产权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可以排除他人对于其财产违背共意志的干涉,它是一种充分、完整的财产权或物权。房子所有权是区分房子使用权的一个概念,它表示所有者不仅具有使用权外还具有支配的权利,可以自由的买卖、处置,是房屋的高权限-一般商品居住房具有的权限。



    使用权房子交易要注意哪些问题?


    1、权益无法保障



    仅仅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但是交易过程存在很大的风险,购房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购买者只能享受到房屋居住使用上的权益,一但遇到房屋拆迁、回收,将面临房财两空的囧境,无法得到法律上的保障,房产证是个人拥有房产的凭证。



    2、户口问题



    购房者购买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是不能办理入户的,因此也就无法解决购房者的户口问题。对方如果不迁移户口或采取种种方式拖延为了拿到全额房款,即使购房者已经入住进去了,但是由于目前的户主不同意,购房者也无法将户口迁移进来。



    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房子使用权,以及什么是房子所有权的相关内容,对于想拥有一套属于自己房屋的购房者来说,小编建议不要购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的房子,虽然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是比较便宜的,但是对于购房者除了拥有居住权,和租房子住的差别也不是很大。

    查看全文↓ 2019-04-19 12:40:11
  • 144****6193

    想要购房的亲们在选房的时候,常常会纠结于应该买70年产权的,还是40年产权的,这些不同年限的房屋产权叫人傻傻分不清楚。那么,它们到底有什么差别呢?



    两种用地性质对未来使用有何影响?



    1、使用年限分别:

    商用性质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部分50年)。

    住宅性质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税费、土地出让金:

    商用房子交纳的税费和土地出让金都比住宅要高。



    3、按揭方式购买:

    商用性质的房子,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使用商业贷款的,购买**须为总价五成,商业贷款年限为10年,贷款利率上浮10%。



    住宅性质的房子,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按揭。选择商业按揭的,首套房**至少三成,贷款年限**长为30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或更低;二套房**至少为四成。



    4、使用水电:

    商用性质的房子按照商用水、电标准收取,价格较高。

    住宅性质的房子,价格标准相对比较低。



    5、落户上学:

    商用性质的房子,不能落户,也不划分学区。

    住宅性质的房子,可以落户,并可划分学区。





    为什么产权年限不一样



    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



    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



    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住宅70年,办公/公建50年,商业/工业40年,象《西山国际城》就是商业立项,所以是40年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房屋所有权

    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查看全文↓ 2019-04-19 12:40:05

相关问题

  • ①性质不同。房屋产权人代表产权所有人,也就是产权拥有者,法律上认定的是财产登记的合法拥有者。房屋所有人指的是户主。②权利不同。产权人包括拥有房屋一切权利,同时还包含房屋地契的权利,而房屋所有人只有房屋拥有权,没有地契权利。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产权证上为一人,也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 需要材料:1、应当提交爷爷死亡证明材料或者遗嘱2、爸爸关于所有权转移的协议3、自己与爸爸、爷爷的亲属关系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六)**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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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权证上的共有权人是房产证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产权人的意思。法律上共有权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相应的共有权人也就分为两种。合同上的共有权人指的是按份共有人。1. 共同共有这仅存在于法律规定的少数情况。如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遗产为分割前继承人共有。这几种情况下,出售物业需要所有共有人同意。2. 按份共有除了共同共有的几种情况外,都属于按份共有的情况。如A和B共有一物业,两人各占50%的份额的份额,两人可以分别转让其各自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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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所有权人是指房屋权利的所有人,对房屋享有出让、赠与等处置的权利。而房屋共有,指的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房屋共有人包括持证人和共有人。持证人是指房屋的所有权证由谁来持有。无论房屋是单独所有还是共有都只有一个产权证,所以要有个持证人。共有房屋的每一个所有权人都可以叫做共有人,但持证人只有一个。如果房屋存在共有人,那么处置该房屋需要所有的共有人同时到场签字。共有房屋一般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种类。“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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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材料:1、应当提交爷爷死亡证明材料或者遗嘱2、爸爸关于所有权转移的协议3、自己与爸爸、爷爷的亲属关系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第二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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