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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寿命是多少年呢?寿命到了怎么办呢?

143****5620 | 2019-04-28 09:41:50

已有3个回答

  • 141****0176

    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国有,住宅只是租用国家土地,**长70年50年可以使用,而且,土地出让年限到期后,可以继续使用,可以按年去土地局交土地使用金,当然,不交也没人管,可以等卖房时候一起交。
    所以49年的时候可以卖 但是貌似就不太好卖 还有现在房子很少有坚持到50年 还不拆迁的 拆迁的时候 会给出合理的价位的 放心住啦

    查看全文↓ 2019-04-28 09:43:33
  • 137****0321

    一般来说,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别的其他类型的房屋。寿命一般都是在50年左右。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各大城市会有这么多的老成改造,拆迁,危旧房改造的原因。也不排除一些垃圾楼盘豆腐宅工程,比如上海的楼倒倒。大部分房屋质量一般的都是在40-50年。如果房屋定期有修护,那么房子的寿命可能更长。比如说南京一些民国时期的别墅,北京清朝的四合院,一直在定期的维修保护,这些房子的寿命都有很长的时间了!

    查看全文↓ 2019-04-28 09:42:53
  • 144****1315

    房子的自然寿命在100年左右。
    房子没有规定的使用年限,具有永续的使用权,但住宅土地的**高使用年限是70年。

    查看全文↓ 2019-04-28 09:42:38

相关问题

  • 普通住宅50年高层住宅70-100年还有特殊建筑就看要求了。 1.设计使用年限的定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第2.1.19条 设计使用年限 design working life 设计规定的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时期。 2.设计使用年限的取值:第3.1.7条 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结构和结构构件在正常维护条件下应能保持其使用功能,而不需进行大修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确定。该国家标准规定普通住宅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3.对于住宅,开发商设计使用年限的取值:一般直接按规范要求确定,统一为50年。所以设计使用年限是指房屋不需要大修,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短期限。土地使用权期限与设计使用年限无关这里还需要区分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所谓房屋产权,其实是一般所有权的概念,即业主对房屋的权利应该是永久的,没有期限的。但我们国家城市里的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的,所以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住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长为70年。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期限届满之后,自动续期。但对于到期后是否需要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目前仍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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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层住宅寿命到期后解决办法: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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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寿命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是设计标准,一般民用建筑是50年,钢筋混凝土结构大型或者比较重要的建筑为80年或以上,当然其使用寿命肯定会大于设计年限的,如果说自然寿命,与混凝土材料特性,结构设计,还有自然条件的影响都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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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层商品房建筑设计寿命50年。什么是小高层住宅/小高层住宅 ?所谓小 高层住宅,是指层数为8层-11层的住宅,平面布局类似于多层,有载人电梯但无消防电梯。小高层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在《建筑设计规范大全》里面都没有这个定义。这种住宅实际上是 中高层住宅(取8层、9层)和高层住宅(取10层-11层)相加在一起的概念,之所以不把7层算在里面,是因为6+1的 跃层住宅可以不设电梯;如果要把范围扩大到8层-18层,就相当于把二类高层住宅也加到里面,可以称为“小型高层住宅”。电梯和楼梯共同作为公共垂直交通工具,但可以不设消防电梯。因此,小高层虽是高层住宅,但层数较低,又具有 多层住宅的某些特点,但防火要求并不如高层建筑防火要求那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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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层住宅寿命到期后解决办法: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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