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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出证几个步骤?有哪位网友晓得不,解答下呗,哈哈?

142****3245 | 2019-05-15 16:47:20

已有4个回答

  • 156****3878

    1.找开发商,让他们给你去办理是**好。
    2.自己办,很麻烦,还是先要找开发商给你他们的土地证复印。

    查看全文↓ 2019-05-15 16:49:29
  • 158****7119

    看你是一次性付款的还是按揭的,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只要做一个房地产权利证书就可以了,如果是按揭的,还需要做个他项权利证书。
    需要带以下材料:业主及其爱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销售不动产发票第一联和第四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楼层平面图、测绘报告、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单。
    材料齐全,一般会在10个工作日出证。

    查看全文↓ 2019-05-15 16:48:55
  • 158****6422

    步骤: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查看全文↓ 2019-05-15 16:48:35
  • 144****1619

    商品房房产证办理步骤
    1.申请房屋测绘:向市房地产测绘所申请实地勘测,取得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书(30个工作日)。
    2.办理房屋权属证明书:登记所对申办的楼宇整体审核权属,核发房屋权属证明书。申请单位须提交用地、报建等资料。登记所通过市房地产档案馆查核申请房屋的楼盘是否有抵押、司法机关查封及其他档案注记情况。查册之后,经初审、复审、三审决定后(60个工作日内)核发权属证明书。
    3.办理房屋交易登记证明书:申请单位可凭房屋权属证明书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小业主过户监证登记,核发《房屋交易登记证明书》,工作期限约为15个工作日。
    4.办理房地产证:申请单位凭《房屋交易登记证明书》办理小业主权属登记,登记所将在30个工作日核发房地产证。

    查看全文↓ 2019-05-15 16:47:39

相关问题

  • 这是**简单和直接的方法,因为去房管局查询会得到很多的详细信息,所以如果想要查询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就去房管局。可以查到的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权利来源、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档案馆或窗口进行房产证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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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第二十一条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后,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的外,其他续期申请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全部5个回答>
  • 安置房不是商品房,所属的土地也集体或划拨性质的。规定需要业主持有安置房5年以上,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才可办理商品房的房产证,出让性质土地证,契税证明。

    全部4个回答>
  • 你不要着急,如果是我的话我会这样做:1、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问一下现在买期房是否要签商品房预售合同,很多地方不一样,有的地方签,有的地方不签。如果签的话你就问一下人家你买房的这个小区商品房备案了没有,至今未网签是什么原因。2、找一下开发商,让他给你解释一下为什么没有签商品房预售合同,可要求看一下他们的预售许可证,一般预售许可证办不下来是无法网签的。如果他们不配合,你就告诉他们领导你可以去商品房监管科去问个究竟。如果他们有什么问题,他们是不敢让你去问的。搞清楚这些在才能在研究下一步怎么做。

    全部5个回答>
  • 满足以下情形就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如下: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工作调离本地、户口迁出本地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的;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5、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6、职工在本地行政区域内变动工作的;7、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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