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房屋交易 >详情

首套房是以网签为主吗? 判定首套房还是二套房是以网签时间为准还是以

144****2282 | 2019-05-30 09:42:15

已有3个回答

  • 142****7068

    一、概述
    首套房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
    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二、界定
    房产局执行个人购房标准,财政部房产新政规定,对2008年11月1日及以后签订购房合同,并首次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暂统一调整到1%。这一契税优惠规定的三个前提条件之一,便是享受优惠的商品房必须为业主的第一套住房。界定首套住房房产局和财政局给出了答案。
    查询首次购房信息,以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为查询依据。受理个人首次购房信息查询时,需审核查询人身份证明、商品房预(现)售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本人不能亲自查询时,受托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以购房人为单位,基于购房产权信息系统的界定标准,规定在产权登记信息库中,无产权登记记载的,或者有产权登记,但是产权来源是自建、继承、赠与、房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的,都属于首次购房,房产局产权市场处将给予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标准还规定,查询个人购房信息的地域,只限于出具《首次购房证明》机构所登记的区域范围。

    查看全文↓ 2019-05-30 09:42:28
  • 153****7375

    判定首套房还是二套房都是以房产局备案的时间为准,也就是网签时间

    查看全文↓ 2019-05-30 09:42:24
  • 154****4553

      家庭名下有两套房,却能算作首套房;家庭现名下有两套房,拟办证的一手房却可能被算作第三套房。“4·11”新政后,不少市民在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时,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对此,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日前发布相关解读,明确首套房、第二套房按申报住房的购房时点认定等标准,并列举实例说明。







      4月11日起,福州市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执行细则。其中,购房套数的认定主体改以家庭为单位,同时,个人转让住房的购房时间改按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与房屋所有权证记载时间孰先原则认定,不再按原购房合同签订时间认定。根据一个多月来实际操作中的问题,日前,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明确了5个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首先,购房人家庭按购房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购房人的婚姻状况,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也是按申报住房的购房时点(合同时间或法律文书时间)情况认定。子女年满18周岁的,与父母分别以不同家庭认定。



      其次,首套房、二套房按申报住房的购房时点认定。购房时间,商品房以合同签订时点(网签)为准,二手房以受理时点为准。



      第三,住房套数按市场方式取得的商品住房套数计,不含经济适用房、解困房、拆迁安置房、房改房、集资房、继承房、受赠房和个人自建房。上述住房类型均指权利人首次取得权利情形。如张三拥有一套房改房,不计入套数;但李四通过二手房买卖方式购买张三的房改房,应计入李四名下套数。



      第四,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二手住房,个人单独购买的和他人共同购买的都一并计算住房套数。



      第五,共同购买房屋的购房人,如果其中有一个购房人不具备享受首购或首改优惠政策,则全体购房人都无法享受优惠政策。如果全体购房人都具备享受首购或首改政策优惠的,则各人根据所占的房屋份额和拥有住房情况分别享受优惠政策。



    查看全文↓ 2019-05-30 09:42:21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