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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开发商自己去备案吗?开发商一直没有备案怎么办?

132****4859 | 2019-06-28 14:17:14

已有3个回答

  • 151****8767

    如果开发商不购房合同备案登记,有可能是因为没有预售证或者其他手续不全,导致无法备案。如果是这种情况,您可以申请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如果开发商五证齐全,但是却迟迟不购房合同备案登记的话,可以向房管局投诉处理。

    查看全文↓ 2019-06-28 14:17:46
  • 147****2568

     备案了,开发商就不能再抵押了。 备案的意义是,为了保护期房的购房者的权益,在房子没有交付之前,购房人已经购得房屋的这个时间段,开发商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在房管局进行备案。
    备案后,该房在房管局系统里,就已经属于购房人名下的房子了,待房屋交付后,可直接在房管局办理房产证。 若购房人退房,那么开发商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房管局核实后才会取消备案。这个流程是很复杂的。

    查看全文↓ 2019-06-28 14:17:40
  • 157****1013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备案影响合同效力吗
    所谓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就是开发商与商品房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根据法律规定,将该合同送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查并登记在案的行为。我国实行强制备案件登记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均规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开发商须将合同送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其主要目的显然是为了规范开发商的预售行为,避免出现“炒房”、“一房多卖等现象发生,以保障房地产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购房者的权益。
    实践中,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常会出现商品房买卖合同未依法登记备案情况,买受人以此为主要理由而主张合同无效的争议也时有发生。如何正确判断该类合同的效力问题尤显重要,这对于帮助普通购房者理性、正确维权十分关键。
    其实,与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签订的合同的效力分析方法相似,行政管理性法规调整和规范的仅是开发商的合同登记备案行为,而无权约束合同本身,判断合同的效力属性问题,必须由民事法律、法规规定。鉴于在商品房合同纠纷维权法律常识解读一已经作了较为详细的分析,故不再赘述。
    根据未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差别情况,可以大致按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判断;一、约定优于法定。
    合同本质上属于契约,根据“契约自由”的缔约精神,法无禁止即可为,在民事领域,特别是合同方面,只要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当事人均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将相关事项约定,体现在合同条款中。《合同法》第45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就明确赋予当事人对合同效力问题享有约定附条件的选择权利。体现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买受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附条件,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进行约定,则此时,如果因合同未备案而引发争议,买受人则可根据该约定条件,主张合同无效;二、无约定从法定。如果该类合同中未将“合同登记备案”作为合同生效条件进行约定,则只能适用法律的规定进行该合同的效力判断。《合同法》第44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自开发商、买受人签订后即成立,且我国目前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故该类合同自双方依法签订时即生效。三、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该类合同的效力问题。《**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查看全文↓ 2019-06-28 14: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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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案了,开发商就不能再抵押了。 备案的意义是,为了保护期房的购房者的权益,在房子没有交付之前,购房人已经购得房屋的这个时间段,开发商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在房管局进行备案。备案后,该房在房管局系统里,就已经属于购房人名下的房子了,待房屋交付后,可直接在房管局办理房产证。 若购房人退房,那么开发商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房管局核实后才会取消备案。这个流程是很复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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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法的,房子只要开发商备案了就不能再卖给其他人。至于产权办理就要看开发商的了…验收备案了才能办初始登记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大产权,然后才能办理分户产权和国土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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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各地房管局规定。这一类属烂尾楼。如广州有规定,这类房只要公布了是可解决的烂尾楼,那个人只要持与开发商签的合同及交款的收据等资料,就可以去房管局申请过户出房产证。如当地还没相关规定,那只能等相当规定出了才能出证。你可以联合有相同情况的人,到当地公安局及房管局反映情况,这样可以加快解决的速度。如果能让当地电视媒体曝光下,效果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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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是有购房者缴纳的房款,开发商就应该及时的把钱交到房管局指定的监管账户里,按理来说,开发商本就不该直接接手房款的,而是购房者直接把钱打到监管账户里,然后再去开发商那里开收据!另外如果是正规开发,开发商应该在预售证下来之后就要去房管局做备案统计的,方便后期的网签合同流程!如果是小产权房的话,就不存在房管局备案一说了,小产权本就不存在买卖和抵押的!房管局是不承认的!关键是要分清你所购买的房子是不是大产权的房子,这个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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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2、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3、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4、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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