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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商品房寿命到期怎么办?

146****7378 | 2019-07-20 22: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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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5****7325

    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处理,可以延期吗
    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期其实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国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类型包括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这里所说的40年和70年是指开发商拿地之后开始计算的40年和70年。
    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而这里面耽误的两三年或者十几年都是包含在商品房使用年限的40和70年里的。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呢?关于此问题,目前还没有执行的实例。《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因此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之后续期的问题不用担心,但是,目前尚无关于续期的细则,是免费续期还是收费续期,收费标准是什么,都没有定论。而商业用地届满之后的续期,则无明确的规定。

    查看全文↓ 2019-07-20 22:10:42
  • 133****9169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呢?关于此问题,目前还没有执行的实例。《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因此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之后续期的问题不用担心,但是,目前尚无关于续期的细则,是免费续期还是收费续期,收费标准是什么,都没有定论。
    而商业用地届满之后的续期,则无明确的规定。

    查看全文↓ 2019-07-20 22:10:22
  • 142****0600

    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而对于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后这个问题。《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自动续期。”,《物权法》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区分为两部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且针对该两种使用权的续期做出了不同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自动续期”,不需要老百姓再提出续期申请或等待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但“非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不能自动续期,而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等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期。
    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 50年。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增与。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义务和权利随之转移。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查看全文↓ 2019-07-20 22:10:07
  • 131****1067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的使用权年限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购房者在买商品房时,房价中包含了土地出让金的部分,在取得产权的同时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该土地的使用期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只不过,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土地的使用权人由开发商变为购房者。如果开发商在3年前就取得了土地证,那么这套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时间就是从3年前开始算的,购买了这套商品房,无形中土地使用期限就减少了3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查看全文↓ 2019-07-20 22:09:55

相关问题

  • 核心提示:根据用途不同土地的商品房使用年限不同,住宅是70年,商业是40年,商住综合是5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具体内容由110网为您介绍。   商品房使用年限到了怎么办?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房价中包含了土地出让金的部分,在取得产权的同时也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该土地的使用期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日算起,只不过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土地的使用权人由开发商变为购房者。例如:开发商在4年前就取得了土地证,那么这套房屋的土地使用时间就是从四年前开始算的,你购买了这套房屋,在无形中,土地使用期限就减少了4年。   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作出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将自动续期,不需要老百姓再提出续期申请,但《物权法》并没有详细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缴纳的具体费用、如何缴纳等,这还要随时关注政策的动向。那么,对于我市以前一些土地使用年限短,到期或快到期的房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70年是国家规定的年限,70年到了之后,国家可以收回,对你实施补偿,你也可以交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   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   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法律快车编辑温馨提示:   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划分: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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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多购房者面对商品房产权70年大限问题都多多少少有些疑问和担忧。我们要买的或者住的商品房真的到期了该怎么办?今天小编简单给大家做以解释。  说“商品房产权到期”其实是不准确的。我们所指的70年期限实际上是住宅用地产权。所以说即使住宅用地产权到期,商品房产权也没有到期之说,**多我们的商品房会变成“空中阁楼”。  2011年深圳已经出现了这样的“空中阁楼”——金桃园大厦一期。根据原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在转让土地时,的规定土地出让年限期满后,政府将无偿收回金桃园大厦地块使用权,本地块上建筑及其他附着物也由政府无偿取得。如果按照这一规定,金桃园大厦的业主们必定失去居所。  但实际情况是2011年7月26日,深圳市国土委发表声明指出:依据《物权法》规定,金桃园大厦中住宅部分的土地使用权期届满后自动续期,非住宅部分的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届时请金桃园大厦的业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这一声明算是给业主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到目前为止,虽然商品房产权到期续期有偿还是无偿尚无定论,但是深圳的这一案例至少给我广大购房者一个借鉴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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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品房如果已成危楼还能卖吗?可以卖,但前提要跟对方说清楚这是危楼。如果商品房过了使用产权年限,又成了危房,会怎样处理?政府拆了?买房者会—无所有吗?1,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2,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3,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还具备所占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4,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房产权70年从开发商开始盖房就开始算了。5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房子一般建了多少年算是危楼?与房屋建设年限没有必然联系。有的房屋,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依然质量很好;有的房子,只建了十几年,甚至几年,就成了危房。判断是不是危房(危楼),主要看房子质量怎么样,看结构是否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是否属于危险构件,能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危房,即危险房屋。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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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商品房只要存在,那么产权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权和处置权; 不过房产所占用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住宅用地是70年,从该地块出让之日起算,到期可以交纳土地出让金申请延期,如果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需要对地上建筑物按照拆迁政策补偿。房子的设计寿命不同于自然寿命,设计寿命是50年自然寿命当在100年左右。高层住宅寿命到期后只要在到期前一年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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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会的,如果能续费,是可以过户的。喜欢就买吧,虽然才40年的产权,但是中国的房子你见过居住满40年的有多少,谁知道40年后又会是怎样呢,所以劝你喜欢就下手,别再犹豫,以后的问题遇到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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