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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如何处理?政府如何处理小产权房

151****3068 | 2019-07-21 14: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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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4****0875

    2018小产权房**新政策

    1《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早前发布,其中明确了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

    前不久,国土资源部召开通气会表示,将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制定出小产权房**新政策,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

    2《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
    3《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对于在确权登记中出现的土地纠纷矛盾,朱留华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原则是纠纷矛盾不调解完,将不予以登记发证。朱留华称,目前在全国范围来看,城乡接合部的土地登记确权发证工作做得很好,将为农民合法维权提供依据。

    5《意见》规定,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以给国家下一步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后妥善处理该问题提供依据。

    查看全文↓ 2019-07-21 14:18:37
  • 135****8316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存在的风险
    1、无证不全
    如果没有“五证”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尽管“小产权房”由于在价格上深受资金有限制的购房者的青睐,但“小产权房”存在诸多风险,**大的问题就是无法办理产权,不受法律的保护。
    2、万一拆迁补偿难
    小产权房,除了不能办理房产证外,那些“便宜房”实际上属于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的违章建筑,如果和国家的规划相冲突,还很有可能被拆除,而且业主得不到拆迁安置补偿却无话可说。
    3、质量安全无保证
    一些小产权房开发商为赚钱会偷工减料,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这类房屋一般由土地所在村开发,除了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以外,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容易出现问题。
    4、遗赠容易出问题
    小产权房由于缺乏产权,未来在遗产继承时也会遇到许多麻烦。借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名义,是“小产权房”目前普遍的运作模式,具有打擦边球的性质。
    5、小产权房不能抵押或进行上市买卖

    查看全文↓ 2019-07-21 14:18:32
  • 142****0165

    小产权房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法律关系复杂,决不可简单的一拆了之。国家在制定相关政策或法规时,应当充分听取土地、房屋、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和法律实务人员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深入调查研究,在政策试行的同时,适时提出立法建议,争取实现法律、政策和具体举措的良性配合,社会稳定与科学管理的统一。

    查看全文↓ 2019-07-21 14:18:27
  • 155****0922

    小产权房的问题是一直都存在的,到现在市面上还有不少小产权房在进行交易,只不过买方需要自己承担一定的风险。小产权房一直是国家未解决的一块,明面上政府是禁止小产权房的交易,但仍然有不少人私下买卖。2019年国家怎么解决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有望合法化吗?









    一、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房屋的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也叫做“乡产权房”。

    从价格看,小产权房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至60%;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普通住宅;从买卖手续看,没有缴纳商品房买卖的契税;从使用成本看,物业费便宜、水电费便宜、采暖费便宜;从物业管理看,由乡政府指定的开发商成立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或是没有物业管理等,服务管理水平不是很高。









    二、2019年小产权房会合法化吗?

    2019年国家政策对于小产权房的态度依然是不允许突破法律的限制,禁止小产权房交易,防止小产权房通过登记合法化,由此可以看出小产权房合法化的希望渺茫,也就是说,2019年小产权房的地位和以前差不多,依然得不到房管局的认可,不能在房管局进行备案,没有合法的交易保障。就算是购买了小产权房,也只是双方私下的交易,是不能完成过户的,存在风险。



    查看全文↓ 2019-07-21 14:18:25

相关问题

  • 规范土地市场,规范房屋权证交易。

    全部11个回答>
  • 针对近期社会关注的“小产权”、“乡产权”住宅问题,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安家盛日前表示,北京已经部署开展在全市范围内调查“乡产权”、“小产权”等违规土地开发建设,违规开发建设的要停工停售。 自建设部发布风险提示起,舆论对“小产权房”的讨论,实际已超越了房地产本身。应该合法化、给小产权房这个“妾”转正的声音此起彼伏,这一主流呼声很多人认为是高房价效应,但在笔者看来,讨论“小产权房”更大的意义在于,针对长期以来对“小产权房”模棱两可态度的一次鞭策。笔者曾撰文主张:对待“小产权房”,要么叫停,要么“扶正”,总之不能让其变成“没娘管的孩子”。 如果说建设部的风险提示只停留在口头上的话,那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叫停“小产权房”则用实际行动回应:政府不仅不能容忍“小产权房”继续存在,还将制裁非法介入的开发商和相关的村集体组织。虽然说,叫停“小产权房”也会引起争议,但却能避免“小产权房”在迷茫中跌跌撞撞。 当然,政府在叫停“小产权房”的同时,还有很多后续工作需要做。譬如,如何处罚非法介入的开发商,如何保障买房人的利益,如何避免死而复生、重蹈覆辙等。**主要的是,叫停“小产权房”后,民众对低价房的巨大需求政府如何调节,如果处理不好,不但会刺激商品房价格继续上涨,还会增加保障型住房的分配压力。总之,如何处理“小产权房”身后的几条大“尾巴”考验着政府的智慧。以下两条“尾巴”尤其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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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已签买卖合同,但尚未取产权证,且该房屋系在集体土地上且购房者非当地居民,鉴于政策和法律风险,可请求解除合同并退回购房款,这是**直接的方法。2、购买当地农民房或从他人手上购买“红证房”,房款已支付且入住,但无法办理过户,要视具体情况而定。3、如已购买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屋,并取得当地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明,可居住或出租,或出售当地户口的居民,一般无风险。4、在建的商品住宅项目,在专业机构评估市场和法律风险后,应按现有的土地管理规范,完成土地征用手续,并按商品住房项目的规定手续报批,采取可能的补救措施。

    全部5个回答>
  • 2018小产权房**新政策1《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早前发布,其中明确了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前不久,国土资源部召开通气会表示,将力争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并明确制定出小产权房**新政策,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已完成70%-80%。2《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3《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4对于在确权登记中出现的土地纠纷矛盾,朱留华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原则是纠纷矛盾不调解完,将不予以登记发证。朱留华称,目前在全国范围来看,城乡接合部的土地登记确权发证工作做得很好,将为农民合法维权提供依据。5《意见》规定,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以给国家下一步出台相关法律政策后妥善处理该问题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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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自于住建部的数据显示,自2013年以来,浙江省已拆除违法建设3亿平方米。根据浙江省对于“违法建筑”的定义: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侵占交通干线、消防通道、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用地的以及发生在重点区域,影响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妨碍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以及顶风作案,造成恶劣影响的等违法用地的建筑将成为拆除重点。照此来看,违反规划和土地用途的小产权房无疑是浙江拆除违法建筑的重要内容。针对农村违法建筑拆除后腾出的土地,上述浙江省住建厅相关人士介绍,规划用于商品住宅等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等,必须由市、县人民政府依法收回、收购或征收土地使用权,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供地手续,且土地出让金的60%也将返还给村级组织,从而调动了基层组织参与三改一拆的积极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谈月明曾在总结浙江“三改一拆”行动时特别提出,为浙江省的城市发展腾出了发展空间,改善了环境等。以2013年浙江实行“三改一拆”的第一年为例,累计拆除违法建筑1.5亿平方米;累计拆出违法占地12.09万亩,腾出改造用地8.6万亩,相当于浙江省全年土地供应量的三分之二,缓解了供地不足的难题。实际上早在2014年,住建部和国土部就已经部署对各地小产权房状况进行摸底,并初步清理整治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根据浙江“拆违”要求,不仅要确保新建违建零增长,与此同时,亦建立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和分类处理的办法。“浙江违法建筑的处理不仅针对小产权房,但是小产权房作为违法建筑的一个方面,也随着违法建筑的分类处理而解决。”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贾生华如是介绍。也特别注意到,浙江省有关违法建设的处理,并未包括一些未违背土地用途和规划,但是出售给村集体以外的城市人口的小产权房问题。小产权房处理顶层设计出台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在接受采访时,评价小产权房时表示,小产权房不合法,**重要的不在于它是在农民土地上由农民盖起来的房子,而在于小产权房盖在不符合规划的土地上,违反了土地的用途管制。因为小产权房的本质是违章建筑,违章建筑不合法。“这不仅仅是说农民盖了是这样,其他社会上任何机构、团体,任何个人盖了这个违章建筑都不合法,都不能交易。”陈锡文说。在2015年3月1日正式执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4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发布,农房将被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范畴,并提供更好的产权保护。不过,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魏莉华表示,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地方管理的差异,各地都存在一定数量的小产权房,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小产权房其实是没有产权的房屋,不登记也不发证。“根据不动产登记的顶层设计,在未发证的情况下,小产权房无产权保证,未来也很难入市交易。”金永祥介绍。另外,郑凌志介绍,国土部上报中央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获批后,按照改革方案设计,征地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将持续重点推进。2015年会选择若干试点,进行土地制度改革试验。随着不动产登记和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存量小产权房的问题也将逐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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