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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前不给验房怎么办才好?应该怎么查询呢?

137****9936 | 2019-09-07 08:48:53

已有5个回答

  • 153****8720

    不让验房就不交房,不签字
    还要反应给所在地住建局

    查看全文↓ 2019-09-07 08:49:29
  • 136****7683

    验房程序收房时先看开发商交房时应该提供的资料
    1.看三书一证一表: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建筑竣工验收备案表。并且要根据面积实测报告数据(盖测绘队公章)对照购房合同上的面积。注意:三书一证一表是收房时的必要资料,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这些资料文件,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2.交费签字先验房:发现问题后更不能交费、签字。应先修房,同时取证、为日后举证(即通过录音机、数码摄像或数码照相调好日期记录证据)打好基础,特别保存好自己那份验房咨询报告。核查房屋总面积超出或减少百分之三以内的情况很普遍(多退少补,吃亏的是业主);套内面积减少、公摊面积增加的情况更多(实得面积减少,吃亏的还是业主)。

    查看全文↓ 2019-09-07 08:49:23
  • 142****8369

    可能对自己建的房屋质量没有信心,收楼前验房是国家明文规定的,不让验房是违反国家规定的,所以业主们要团结起来,必须进行验房,因为这是合理合法的,收楼验房火眼金睛验房公司不错。

    查看全文↓ 2019-09-07 08:49:17
  • 143****5254

    是的,**好是经过验房后再收房。验房可以找出存在隐患,比如空鼓,墙体的平整度等,也能对水电的材料有一个了解,这对后期的装修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查看全文↓ 2019-09-07 08:49:09
  • 141****5629

    毛坯房又称为“半成品房”,这样的房子大多屋内只有门框没有门,墙面地面仅做基础处理而未做表面处理。而屋外全部外饰面,包括阳台、雨罩的外饰面应按设计文件完成装修工程。公用部位、公共设施、各种管道(给、排、雨水、暖、热)、电气设备(配电箱、柜、盘、插座、开关、灯具等)等都应按设计文件完成全部装修,并按规定完成各种测试项目。针对毛坯房验房,我们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一:做好验房前充分准备。
    1.业主应在收房通知单上注明的时间内带齐所需要的文件(包括收房通知书,购房合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原缴交房款收据,房型图纸,电路,水路图纸)等。
    2.准备一些必要的验房工具,如空鼓锤,5M卷尺,水平尺,直角尺,测电笔,手电筒,螺丝刀,水桶,塑料袋装沙包,相机,计算器,纸和笔,便利贴等。
    3.在验收毛坯房前必须验看的文件有《房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修书》,《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商品房面积测绘技术报告书》,《住户验房交接表》,《楼宇验收记录表》,《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如果开放商不能提供这些文件,您可拒绝收房。

    查看全文↓ 2019-09-07 08:49:02

相关问题

  • 需要看双方合同的约定,按合同来执行。一般合同中对于交房的条件和时间是有明确规定,例如**常见的是收到尾款后再交房,也有过户后就交房的情况。如果合同约定贷款发放完毕后才交房的话,那么此时,由于贷款未全部发放,那么不交房属于合理情况;如果合同约定过户后就可以交房的话,没有规定必须收到贷款,那么即使商贷还未下来,也需交房;所以需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以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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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户外环境要看清,面积仔细量 首先要看房子是否经过政府部门验收备案。一般规范的发展商在交房前都要给购房人提供政府部门的验收备案表和面积实测文件,购房人应该了解一下交房面积和一开始所签合同中的面积是否有误差,该误差是否可以接受。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如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正负0.06%(含0.06%)的购销双方不作任何补偿,0.06%(含0.06%)至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的,买房人有权退房。买家如对房屋面积有疑问,可先自行测定房内面积,确有问题,再请房地产测绘机构测绘,以其认定的房屋建筑平面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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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你的描述,你可以要求房东交房或要求中介协商交房,任何情况下都需要按照合同办事。如果对方不交,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覆行合同、赔偿损失。 另外,你们中介的约定也是有问题的,严格来说,正规的指导流程都是要房东收齐房款后才交房,这样才能保证双方的利益,除非房东同意提前约定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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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你当初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合同上列明交房日期。逾期交房的,则对出卖人有个处罚约定的。对于买受人收房也是有专门的条款。每份合同不同,我不知道你的是在第几条。我们律师所所用的是在第六条上。出卖人应当于2012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受人办理该物业的交付手续,并按本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装修标准见附件二)移交给买受人使用。买受人赋有积极配合出卖人办理该物业交接的义务。如因买受人不配合出卖人办理该物业交付手续,买受人同意在完成该物业全部交付手续前,买受人以该物业全部房价款为标准,按每日1‰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来办理收房手续的,从出卖人发出交楼通知书之日起第十五天视为已收房,逾期收房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所以你到现在还没有去收房,出卖人已经视你为自动收房了,也就是在2003年交房日期之后到现在其房产一直是视为你自己管理的。所产生的费用、以及相关纠纷都是由你承担的。 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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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自己什么看法 ,要做、有自己的主见,自己的看法**重要,所以,问问你女朋友的一见,把自己的境况说给他听,让他自己选择,如果她只要房子和钱的话,你还是让他继续等吧,等你有了再来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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