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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安置房犯法收房子吗?卖安置房算违法吗?有请各位大神帮我想想?

132****6375 | 2019-09-17 17:29:20

已有5个回答

  • 131****9172

    在城市扩展的过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迁安置房再次面临拆迁也并不鲜见。此时,拆迁部门所支付的补偿金往往高于拆迁安置房的交易价格,而买卖双方也因此对拆迁补偿金的分配时常发生争议:卖方认为,房子还没有过户,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属于卖方;
    买方认为,房款已经全部结清,自己已经入住,则拆迁补偿款应当属于买方。

    查看全文↓ 2019-09-17 17:30:21
  • 131****3249

    属于虚构欺诈(诈骗)行为。如果发生即即遂事实,负法律责任。很高兴可以为您解答!

    查看全文↓ 2019-09-17 17:30:01
  • 132****5828

    参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安置房不是商品房,所以根据政策转让受到限制,所以他人不能轻易获得物权,所以卖安置房的人需要对所有“买家”进行赔偿。

    查看全文↓ 2019-09-17 17:29:46
  • 153****2703

    刑事方面,卖房人可能涉嫌诈骗罪,需要法院综合全案来定罪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查看全文↓ 2019-09-17 17:29:39
  • 154****6683

    关于民事方面,《**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查看全文↓ 2019-09-17 17:2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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