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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有住房房租标准是多少?

147****7050 | 2019-09-18 23:30:34

已有3个回答

  • 152****5424

    公有住房租金标准
    (1) 独用成套职工住宅:
    A.1996年9月1日以前的独用成套职工住宅老承租户:
    甲级、乙级地段独用成套职工住宅月租金=1997年独用成套职工住宅月标准租金(上限租金)×1.5×1.25+月超标准增收租金
    丙级、丁级、戊级地段独用成套职工住宅月租金=1997年独用成套职工住宅月标准租金(上限租金)×1.5×1.15+月超标准增收租金
    B.1996年9月1日以后的独用成套职工住宅新承租户:
    独用成套职工住宅月租金=地段分值×住房条件分×每户房屋使用面积之和+天井或平台月租金+月超标准增收租金
    (2)独用成套公寓:
    甲级、乙级地段独用成套公寓月租金=1998年独用成套公寓月标准租金×1.25+月超标准增收租金
    丙级、丁级、戊级地段独用成套公寓月租金=1998年独用成套公寓月标准租金×1.15+月超标准增收租金
    (3) 花园住宅月租金=1997年花园住宅月标准租金×1.4+月超标准增收租金
    (4)非独用成套公寓月租金=1997年非独用成套公寓月标准租金×1.4+月超标准增收租金
    (5)新式里弄住房月租金=1997年新式里弄住房月标准租金×1.4+月超标准增收租金
    (6)非独用成套职工住宅月租金=1997年非独用成套职工住宅月标准租金×1.4+月超标准增收租金
    (7)非改居住房月租金=1997年非改居住房月标准租金×1.4
    (8)旧式里弄住房月租金=1997年旧式里弄月标准租金×1.3
    (9)简屋月租金=1997年简屋月标准租金×1.3
    注:
    住房面积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的,应计算超标准增收租金(旧式里弄、非改居住房、简屋不计算)。
    月超标准增收租金=月标准租金×(承租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控制标准)÷ 承租户建筑面积

    查看全文↓ 2019-09-18 23:31:06
  • 147****3898

    公租房的租金有可能在同地段同档次市场租金的七成左右,但**终的租金价格要以发改部门的公布为准。 申请公租房的市民要对租金情况进行预判,要有合理预期。公租房项目的品质不会比商品房的品质差。   发改部门核定的租金标准将是明年实施的,公租房的租金将会随着物价指数、经济发展水平进行调整,但租金本身具有一定的稳定期,不会一年调几次。   此次租金定价将不会实行分级定租或者租补分离的方式进行,这也就是说一个项目内的同一公租房户型,租金将是一致的。    对于申请人收入的审查核实过程较为复杂,且不易辨别。严整的审查核对机制的建立需要一定时间,所以这次没有采取分级定租的办法。另据分析,门槛降低,公租房大量逐步面市也可能是该种租金制定暂未实施的原因。不排除今后社会信用系统的进一步完善,采取分级定租或租补分离的租金实施方式。   公租房的租金有可能在同地段同档次市场租金的七成左右,但**终租金价格还是要以发改部门的公布为准。傅希还建议,申请公租房的市民要对租金情况进行预判,要有合理预期,对于“租金略低”应有正确认识。    “我国现行的住房保障建设是分层次推进的,大致分为公租房、廉租房、经适房、限价商品房、棚户区改造5个类型。而我国的收入水平也则大致分为低收入、中低收入、中等收入、中高收入、高收入5个水平。保障房的分类在一定层面就会体现在租金标准上。   “发改部门核定的租金标准将是明年实施的,公租房的租金将会随着物价指数、经济发展水平进行调整,但租金本身具有一定的稳定期,不会一年调几次。”公租房的租金有可能在同地段同档次市场租金的七成左右,但**终的租金价格要以发改部门的公布为准。   在公租房的申请中,存在着部分申请人对公租房和廉租房认识不清的问题。根据规定,廉租房的申请对象仅限于本市城镇户籍,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对象不受户籍、区域限制。在对象收入水平上也有所区别,廉租房的申请对象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两者**大的区别在于租金的收取标准有明显不同,公租房的租金绝对要高出廉租房的租金,且幅度会较大”。     “不会实行分级定租”   “此次租金定价将不会实行分级定租或者租补分离的方式进行,这也就是说一个项目内的同一公租房户型,租金将是一致的。”傅希说,不排除今后社会信用系统的进一步完善,采取分级定租或租补分离的租金实施方式。    已经出台的《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则规定,租金原则上不得高于同地段同档次市场租金的70%。备受关注的昆明2013年首批公租房租昆明租房金正在发改部门进行核价,将在分配前正式公布,而各个项目因所处的位置不尽相同,则**终的租金高低也可能存在差异。

    查看全文↓ 2019-09-18 23:30:58
  • 154****5423

    公租房一般在六十平方米

    两至三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标准为50平方米左右。三至四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标准为65平方米左右;
    配租面积标准直接关系到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水平。据《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单身居民、两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标准为35平;
    《办法》再次明确,新建的公租房的建筑面积以30至45平方米为主,**大的不得超过60平方米,户型的设计应当符合功能齐全、配套全、安全可靠的要求,合理的利用空间,使公租房具备基本的居住功能;
    公租房的房租是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

    查看全文↓ 2019-09-18 23: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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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补贴的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补贴总建筑面积不高于60平方米,租赁补贴金额按照保障面积标准乘以公布的单位住房面积的租赁补贴标准确定,超出保障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贴。已有住房的,以保障面积标准与现住房面积的差额计算补贴金额。通过租赁市场房源等途径解决住房困难的受保障对象,所领取的租赁补贴不得高于所租赁住房的实际租金。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内持《准租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向市建设局申请租赁补贴。各类保障对象租赁补贴按季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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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根据《徐州市市区公有住房租金改革实施办法》徐房发〔2003〕55号规定,市区一级地段、砖混一等的公有住房月租金基价为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30元。实际租金按照《2003年度徐州市市区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执行。原实行新房新租的单位,在现租金基础上提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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