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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指标要写申请吗?什么是安置房指标呀?这中间的答案哪位清楚?

137****3087 | 2019-09-23 11:22:57

已有5个回答

  • 132****1090

    符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村民自住房屋集中建设规划和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D级房屋,按城市规划要求不能就地改建、重建且自愿按成本价购买规定面积安置房的住户。

    查看全文↓ 2019-09-23 11:23:39
  • 156****0230

    在所在城市城区内集体土地上,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储备项目、区级以上(含区级)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上按照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其户口在拆迁所在地,并自愿居住安置房和符合拆迁分户条件的住户。

    查看全文↓ 2019-09-23 11:23:35
  • 148****1012

    区房改办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名单,在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示5天时间。公示期内有投诉的,区房改办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购买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告知申请人;无投诉或有投诉经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区房改办发放《购买**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初审意见。

    查看全文↓ 2019-09-23 11:23:29
  • 152****4844

    申请经济适用的步骤
    房经济适用房销售要按照申请登记、调查摸底、资格初审、辖区公示、集中审核、审批发证、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不用排队购买。
    1、申请登记
    申请人持家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家庭成员的《住房和收入证明》、当户口簿上不能显示婚姻状况时,还应提供结婚证,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登记。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住房和收入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
    《住房和收入证明》必须由开具证明人和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还需经公证处公证。街道办事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一个家庭只能在一个户口所在地申请购买,同时在两个户口所在地申请的,将被视为无效。
    2、调查摸底
    街道办事处将核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将所有符合购买条件的无房家庭进行登记造册。按照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状况和住房困难程度进行排序,经调查核实后,确认本辖区的购房对象。按区下达的销售指标等额上报区房改办初审。
    3、资格初审
    区房改办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各街道办事处所报购房对象的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要退回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告知申请人。

    查看全文↓ 2019-09-23 11:23:23
  • 141****0612

    房产局去领表申请,然后交当地居委会、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在小区和单位所在地公示,符合条件后就等房了。可能要摇号才能拿到房,看运气了。

    查看全文↓ 2019-09-23 11:23:12

相关问题

  • 上次我们讲了关于借名买房的几个案例,借父母名买的房变成了要被分割的遗产。因为有老人留下的遗嘱才物归原主。今天我们又要讲一个类似的案例,同样是借名买房,但是遗嘱却说房屋是被继承的遗产,又该怎么办呢?上期回顾:《借名买房受法律保护吗?谁出钱房子归谁吗?》案例回放:借母亲的名买房 遗嘱却是被继承的遗产季先生与张女士育有四个子女,分别为季大、季二、季三、季四。季先生去世后,张女士改嫁刘先生,并与刘先生育有三子女,分别为刘一、刘二、刘三。张女士改嫁后,季氏兄弟姐妹4人便与他们的大伯一同生活,后来大伯去世,季二继续承租了大伯的公房。几年后,季二承租的公房遇到拆迁,根据拆迁政策,季二能获得两套拆迁安置房和近50万的拆迁补偿费用,季二念及兄弟姐妹情分,提出将其中一套给季大,将拆迁补偿款分给自家兄弟们。又因为拆迁政策规定,该拆迁安置房只能让渡给被拆迁安置人的直系亲属,季二便将此事告知母亲张女士,张女士听后表示愿意提供自己的姓名帮季大购房,季二又将此事告知其兄弟姐妹,其他人也欣然同意,随后大家签署了书面协议并按此协议内容执行。2015年张女士去世,其女儿刘三一纸诉状将季大告到法院,称季大一家居住的房屋是她母亲张女士的,张女士生前留下遗嘱称待其去世后房屋由刘三继承。刘三认为,张女士为涉诉房屋的产权人,而且季大并不享有购买此套房屋的资格,之前的协议内容违法所以无效。律师解读:基于回迁安置的借名买房能要回来上述案例中的借名买房关系是成立,协议也是有效的,具体而言,可由以下三点支持。首先,季大兄弟姐妹与张女士有约在先,该协议经过季大兄弟姐妹及刘三签字、张女士按手印确认;其次,涉诉房屋的购房款及相关费用全部由季大缴纳,购房票据、房屋专项维修基金、房产证、代收产权登记费等票据原件全由季大持有;第三,涉诉房屋的房屋产权证书亦由季大持有并保管。上述三点符合借名买房的基本特征,因此律师认为季大与张女士之间存在借名买房关系,季大为涉诉房屋的实际产权人,张女士所立遗嘱应属无效。同时,律师认为,基于回迁安置而来的房子,其性质属于“按经济适用房管理”住房,并不属于政策性保障住房,借名买房的协议也属合法有效。提醒:借名买房一定要牢记三点首先,买之前一定要先查清房屋性质,确保不属于政策性保障住房;其次,要与被借名人达成书面协议;保存好购房款票据、税费票据、物业费票据及房产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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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房的买卖,买卖合同有效,但过户有时间限制,具体看各地政策,可以去房产交易中心咨询。从物权上来说,过户后你才是房屋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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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谷园还可以,交通也还算便宜,老小区了,至少周围配套还可以,我装过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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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安置房,看是否有产权,如果有100%产权,那么是可以分割房产的,如果夫妻没有房屋产权,那么就无法获得分割了。1、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2、安置房有房产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有,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可以按照程序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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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种指标正常程序是不能转让的(除非你认识得力的人,不过这是特例)。你要换位思考,如果政府同意更换指标人姓名,你反过来告政府,说你没有享受到指标,那政府不是白搭了。还有就是,你转让指标,实质上是一种商品交易,你应该走房屋交易程序,你是不是应该缴税?你私底下签个合同就转了,那是不是逃税?你还是应该以本人名义继续领用该指标,然后把房子卖给别人。从合同纠纷的角度来看,如果你的承诺不能兑现,你是要承担责任的。不知道当初别人有没有给你付订金,如果付了,那你就不好办了。尽量把房子指标拿下来把,政府也不会轻易取消你的指标的,毕竟你本人是合法的指标享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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