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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怎样才能知道一房两卖?怎样查在售房屋有没有一房多售

133****6239 | 2019-10-14 05:22:29

已有3个回答

  • 153****6760

    一房二卖:又叫房屋的二重买卖。是指出卖人同时或先后将两个买卖合同,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
    (一)遇到“一房二卖”该怎么做?买房时注意以下几点
    1 尽早完成过户
    一旦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买方就是房屋的合法占有人;若果卖方与多方签订合同,已办理过户的优先享有房屋。
    2 提高定金比例

    查看全文↓ 2019-10-14 05:22:45
  • 134****0493

    1、购买新房必须先查看房产五证是否齐全,也就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然后到当地房管局确定这套房子当前没有销售出去。

    2、确定签订购房合同时必须确定甲方是房地产开发商,不能说其他机构或者人员,所有合同必须到当地公证处公证。

    3、二手房的话,也是类似:

    (1)上网或去中介查看房源信息。

    (2)实地考察看房,确定购房意向。

    (3)产权调查、和房主商议合同细节。

    (4)签订买卖合同。

    (5)办理贷款手续、支付首款。

    (6)产权(房产、地产)过户,房屋交割。

    (7)领房产证(卖方收到银行贷款)、交易完成每月还贷。

    4、确定二手房没有一房多售,也是先确认五证齐全,到当地房管局确定这套房子房主是卖房给你的人,确认房主没有把房子做过抵押。

    查看全文↓ 2019-10-14 05:22:41
  • 143****6768

    今天和大家分享的是一部日剧——《卖房子的女人》,讲的主要是一个叫三轩家房产中介的故事。作为一个房产中介,她总会有各种办法,把各种奇怪的,看起来卖不出去的房子卖出去。在她看来,没有她卖不出去的房子。而她卖房子的秘诀仅仅是,她所负责的,不是卖出去一套房子,而是客户的整个人生。用这样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卖房子,她总能设身处地的考虑到客户内心深处,可能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的需求,并将合适的房子推荐给客户。



    她**厉害的地方在于,更懂你

    这位流浪汉一样的土豪老爷爷,因为太怀念母亲在他小时候给他蒸的白米饭,一直渴望有一个农村一样的锅炉,可是这在东京那样的大都市,是及其稀少的。



    可是三主任找到了这样的房子,老爷爷立刻就同意买下了。

    只因更懂你

    有一对十分有意思的情侣,彼此深爱着对方。可是因为男方是 “极简主义”,喜欢扔东西,女方是恋物癖,舍不得扔和男友有关的每一样东西,所以家里堆满了有两人回忆的物件。

    这样的两个人自然难以相处,因此屡屡争吵,**后分手。**后男方找三主任来买房子,三主任犀利地推荐了一栋市面上很难卖但是却很适合他们俩的住宅,一栋日本特有的狭小三层住宅。

    查看全文↓ 2019-10-14 05:22:36

相关问题

  •   可以到当地建委网站查询 ,选择期房查询---然后在“已网上签约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查询”里面输入相应的合同号,购房人姓名,以及查询密码,查询密码由开发商提供,直接问售楼处即可,如果确认后出现您的相关信息,就说明已经网签过了而,  如果是交付之后,那么尽快去办理房产证,只要房产证到手,已经过户到你的名下,那么这个房子就肯定没有多卖。  在买房子之前就应该多做工作,了解房子的相关情况,比如开发商的资信状况;开发商此前开发的其它楼盘的质量、销售、服务情况;本楼盘的拆迁安置情况;本楼盘是否已经设立了在建工程抵押;是否有他人已经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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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随时可以。不过会有营业税,而且很高。1、印花税:房款的0.05% 2、交易费:3元/平方米3、中介费:房款的2%4、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总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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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需要看自己有没有与对方房屋买卖交易的合同,再就是有无实质性的交易~如支付定金。如果有支付定金,可以找对方索赔定金等额的赔偿。如果仅仅签订合同,说明合同还没有实际履行,这样对方违约就难以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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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法:申请人需要拿房产证复印件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到档案局查档。如何防止一房多卖情况:一、购房者要进行产权调查。交易中心通常备有房屋的原始记录,包含房屋所有的基本信息,如房屋土地状况、产权共有人等。发现房屋产权证上的记载与调查结果不相符时要注意,卖房者有可能是一房二卖。二、提存房屋产权证。签订买卖合同后,若未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产权证仍由卖房者持有。有些购房者看到房屋产权证后,会误认为产权仍为卖房者所有,为卖房者一房二卖提供了便利。购房者可要求卖房者将房屋产权证提存在第三人处,待办理过户时,再从第三人处取出。三、购房者要在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业主支付**款。这样可以避免某些人将房屋一房二卖后,再诈骗购房者的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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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多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同一商品房重复销售的行为,其实质是一种欺诈行为。从权属管理规定看,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过户手续或合同登记备案的买受人将优先获得该房的所有权,而其他买受人只能依据买卖合同追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约责任。对于开发商存在的“一房二卖”行为,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第(二)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的规定。你可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两种途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1、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你应先起诉开发商及刘某,请求确认开发商与刘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撤销其买卖合同;2、购房的目的若不能实现,你可将开发商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关于优先受偿权问题,所谓优先受偿权,是指特种债权人基于法律规定,对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或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但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是有限制的。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二条及第四条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如何防止一房多卖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却未按约定交房,擅自将房屋卖给他人。二手房房主与一人签订合同后,又将房屋卖给他人甚至于多人。“一房多卖”让买房者非常烦恼,甚至造成很大的财产损失。其实,根据《物权法》规定,有两个办法可有效防止“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一是预告登记法。《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这一规定告诉人们,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是不发生物权效力的。也就是说该房只能卖给预告登记的购房人,预告登记后面的其他任何买卖人都不能再取得此房产权。只不过要注意的是,根据第20条“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的规定,3个月内要进行产权登记,否则预告登记就失效了。二是及时登记法。《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该规定就是要求物权在设立和变动时,必须将物权设立和变动的事实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保护交易安全。《物权法》第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的规定说明,不动产物权,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登记才生效,不登记不生效。所以,购房要及时进行过户登记。因为,按照《物权法》第14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的规定,登记在谁名下房子就属于谁,只要购买房子时及时进行过户登记,也就能有效防止“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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