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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房会怎样? 新房交房没有去验房,推迟一个月会怎么样?

145****0406 | 2019-10-23 06:12:28

已有5个回答

  • 144****2528

    买房的步骤就是买了房子的,交了钱后面应该就可以交房入住了,过程应该是比较迅速的,但是我们发现有些楼盘总是迟迟的不交房,这是有很多原因组成的。

    很多人也会比较着急,毕竟这也是一部分比较巨大的支出。如果房子迟迟没有拿到手,心里也会感到不安定。



    但是有多种情况,会导致有些楼盘无法尽快交房。首先有可能开发商在签订的合同中就会说明到底什么时候交房,可能他们合同上标明的时间很晚。

    但是如果是合同规定时间之前能够交房成功,那么就没有问题,大家也不用太担心。如果那些开发商的资金充足,可以尽快的将房屋建好交房,想必他们也不想再拖吧。

    查看全文↓ 2019-10-23 06:12:55
  • 157****6292

    **好是交房就去验房这个过程一定要在同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消费者**有利的顺序是先验房,再结算钱款(购房款结算,水电煤等费用,以及违约金),再签署收房文件。但是一般的顺序会是,先结算钱款(就是先让消费者付钱),然后再签署收房文件,再给付违约金,再去验房。在现场对于自己权益请维护好

    如果你真的没有当时验房,首先,看看你购房合同里有没有关于乙方逾期交房的条款。一般物业会给一定的收房验房期限,如果没有时间,请务必通知到物业。推迟一个月也算正常的,并不会造成什么严重的后果。房子验收后就要开始缴纳物业费,经常会出现业主不愿意缴纳物业费而拖延收房验房的情况发生

    查看全文↓ 2019-10-23 06:12:50
  • 141****2625

    享:

    长期以来,我国大多数省市,商品房交易中对交房条件的界定比较模糊,主要以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的条件为准。有的开发商为了赶工期,往往不顾房屋质量和配套设施是否齐全便仓促交付,使购房者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一、 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
    1、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

    2、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





    【特别提示】
    1、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 。

    2、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

    3、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4、 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二、 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


    1、《竣工验收备案表》 ――**重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2.《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别注意保修期限。



    3.《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

    4.《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

    5.《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6.《实测面积登记表》



    EN

    查看全文↓ 2019-10-23 06:12:45
  • 131****3841

      消防验收不合格 发展商叫业主先收楼再说



      去年11月,位于广州增城的合生·湖山国际四期迎来交楼。终于等来可以入住新房原本是件高兴的事,但是楼盘的交楼质量却让业主心寒。除了漏水漏电、墙面地板空鼓等诸多问题外,楼盘四期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结果为不合格。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官方网站显示,该楼盘(登记名为“广州紫云山庄房地产有限公司湖山花园四期”)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公告结果为“不合格”,办结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文号为穗公消验字〔2016〕第0942号。在这种情况下,发展商却让业主先收楼再说。







      发展商称可在收楼一年内提供验收证明



      业主表示,发展商称要先验收再整改,但又不提供具体的整改时间表。由于担心验收房屋后这些质量问题就得自己承担,因此拒绝收楼。对此,楼盘工作人员称,小问题可以验收后再整改,如果问题比较大,会和业主协商具体处理。至于消防验收问题,该工作人员称相关条款已写入部分业主的合同中,将在收楼后一年内完成相关手续。



      根据楼盘业主提供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十五条约定,甲乙双方进行房屋验收交接时,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备案凭证是其中一项资料,同时“上述文件不全的,视为不符合交付标准,乙方有权拒绝收楼”。不过,该合同的补充协议第8条又约定:双方同意对合同第十五条“房屋交付时的有关资料”调整为“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环保、建设部门出具的相关验收合格证明或认可文件的提供时间**迟在乙方收楼后一年,在此期间,乙方同意不以甲方不符合交付标准为由而追究甲方责任”。



      律师:附加条款与法律法规抵触不具法律效力



      对此,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廖建勋律师认为,虽然合同附加条款调整了时间表,但建设工程必须通过消防验收,这是强制性规定。该条款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因此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业主可要求开发商立即补齐手续后,再进行收楼。



      部门:未经消防验收不得投入使用



      针对此事,广州市消防部门表示,根据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在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那么,作为房地产行业的主管部门,住建部门如何看待这一问题呢?未通过消防验收的情况下,开发商能否要求业主先行收楼?对此问题,广州市住建委房地产处先是表示问题应由消防部门回应,随后又发来一份由国家住建部签发于2013年12月2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但其中并未提及消防验收问题。



      消防百事通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六条 第二款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八)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第五十八条 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查看全文↓ 2019-10-23 06:12:41
  • 159****8321

    墙面开裂、涂料脱落,阳台渗水,空调孔位置预留不当……两年多都未通过验房,却被催缴物业费。







    瞿某反映,2015年5月,他在某市行政中心附近一高档精装小区买了一套180多平方米的房子,当时与商家协议2016年12月底交房。



    等到交房时,瞿某却发现,房子内多处出现墙面脱落、开裂,阳台渗水,墙纸发霉,空调孔位置预留不当等问题。在两年多的时间内,他多次向开发商、物业公司反映,要求其进行维修和重装,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因此一直未办理交房手续。







    上个月,物业公司找到瞿某,要求他补交两年多的物业费。“房子不能入住,却要补交物业费?”瞿某怎么也想不通。



    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副所长接到瞿某的投诉后,找到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核实情况,并查看了投诉人的投诉处理记录。在瞿某所购房子内,仔细查看了阳台、油漆、墙纸、空调孔等精装修的情况,并责成售楼处对投诉人的投诉要求拿出具体的处理答复。



    经调查、调解,开发商终于同意按照投诉人的要求对房屋进行修缮,并约定投诉人验收认可后交房,减免大部分物业管理费。







    消费者购买的是180多平方米的房子,近三年的物业费累积下来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协调后开发商同意减免两万多元(收房前由开发商承担物业费),为消费者挽回一次较大的损失。



    {律师说法}

    【推迟收房,物业费该从什么时候算】



    买房后,究竟什么时候开始缴纳物业费?多数人知道,当验房时出现纠纷,只要没有签收“入伙通知书”,没拿到钥匙,物业公司就不会收取物业服务费。但也有部分80后的购房者并不了解验房、收房的流程,觉得只要没有入住,就可以不用缴纳物业服务费。



    在接到的相关购房纠纷中,由于业主瞿某一直坚持“未通过验房就不收房”的原则,让他在维权过程中占据有利的位置。



    但纠纷中,购房者不收房、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情形多种多样,购房者并不都是“理直气壮”。比如物业公司整改结束,多次通知购房者收房而购房者仍然拒绝;物业已整改,购房者以尚不入住缘由而拒绝收房等。







    据相关律师介绍,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市场惯例,在没有其他约定的前提下,物业服务费,由物业公司开始为物业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后开始收取,在购房者收房前由开发商支付,收房后由购房者支付。



    也就是说,在没有其他约定的前提下,当购房者接到开发商按合同约定发出的入伙通知书,并签字确认收房、领取房屋钥匙后,购房者就需开始缴纳物业费。







    同时,开始起算购房者物业管理费的“收房”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开发商和购房者按购房合同的约定进行的收房手续;另一种是从法律上推定购房者已经“收房”。比如,购房者接到了开发商依购房合同约定发出的书面收房通知,但由于购房者自身的原因不收房或拖延收房时间,那么从法律上,购房者很可能需要从约定的收房时间起支付物业费。



    当然,如果开发商拟交付的房屋存在不符合购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或者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居住隐患的情形,从而导致购房者拒绝收房的,那么购房者在问题解决之前可以不缴纳物业管理费。



    【签字收房后一般就要交物业费】





    近些年随着买房的人越来越多,相关投诉明显增长,购房纠纷也是五花八门。在验房、交房的过程中,购房者一定要仔细核对,不要随意收房。购房者收房后,物业公司就开始收取物业服务费了。

    查看全文↓ 2019-10-23 06: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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