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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制度迄今为止多少年?共有产权房出租回购再上市,焦点问题在这

157****7597 | 2019-11-24 16:03:08

已有5个回答

  • 157****2098

    "7月5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继承房产、分房遗嘱、赠与房产、涉外涉港澳台房产所有权转移等有关房产登记事项可以不用公证啦!

    有人说,这个被废止的通知是让人又爱又恨!爱的是它对公民继承房产产权的保护,恨的是它规定了非常严苛甚至繁琐的产权过户手续。

    让我们来看一下:按照117号文的规定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继承权公证是个什么东东!?

    办过的人都知道,继承手续繁多!

    央视曾经进行过专题报道,其中的一个案例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如下证明:

    父母死亡证明有木有???

    父母的父母死亡证明有木有???

    父母的婚姻证明有木有???

    父母的父母的婚姻证明有木有???

    父母的档案有木有???

    父母的父母的档案有木有?

    其他法定继承人证明有木有???

    ……

    小编头晕,实在看不下去了......

    所以这继承权公证的条例被废止后,很多人在继承房产时会简便不少。

    那么房产今后如何办理继承呢?

    办理房产继承有以下三种方式:

    1、自行提供材料(遗嘱、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等)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拿着法院的生效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去房管部门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3.如果当事人自愿前往公证机构办理相应的继承权公证,当然也可以凭公证文书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根据《不动产登记实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 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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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9-11-24 16:44:11
  • 133****2116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伴随着我国商品房市场的蓬勃发展,人民对居住美好的追求,促进房屋品质变化,有更多选择途径去实现“住有所居”.十九大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这就需要房地产服务行业提供更多好的房子,提**介交易服务的品质。 据相关数据显示,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建筑面积大约只有7平方米左右。实践表明,计划经济体制下住房完全靠国家包下来,实行福利分配的路子走不通。1998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取消福利分房,实行住宅货币化分配,推进了住房的商品化、私有化和市场化,使得在新中国延续了近半个世纪的福利分房制度寿终正寝,市场化的商品房、政府提供的保障房相结合的住房市场成为了住房发展的主旋律。 现在中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6平方米以上。短短四十年中,我们人均住房面积增加5倍。如今的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已经进入以存量房交易为主的时代,北京、上海存量房交易已达三分之二,部分二、三线城市的存量房交易甚至过半。我们相信,随着时代发展,存量房市场比重还会增加。从世界各国看,成熟的房地产市场都是以存量房交易为主。二手房成为居民置业的重要选择部分。原本只是开发商与购房人甲乙双方的交易,正逐渐成为房主、购房人、中介甲乙丙三方的买卖,然而,不论市场如何发展与变化,居民对于“家”、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从未停止过。作为中间人的房产经纪公司无疑在这场交易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进入存量房时代,居民对于对住的各种服务,将提出更多要求,需要更多的品牌中介商和服务商。因为存量房市场更加需要全面、透明、准确、实时的大数据。房地产中介作为“住”的服务提供者,在满足百姓对房屋美好需求上,充当起了非常重要的角色:首先,品牌房产中介公司提供真实房源,使二手房交易信息更透明,解决了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升买卖双方体验;同时,运用大数据产品并将交易过程互联网化,让买卖双方实时了解行情和房源、房价;**后,房产中介通过完善的服务保障可以让买卖双方都更加安心。以链家为例,作为行业**企业率先做到全渠道真房源,推出多款大数据产品并履行八大安心服务承诺,可以给用户带来良好的服务体验,并**大程度上降低了用户在交易中所面临的风险。 同样,房产中介作为居间服务商,需要承担起让流通更顺滑、保护交易安全、稳定交易市场的责任。近几年来,以链家为首的房产经纪公司开创了房产大数据产品化的先河,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完善自身服务体系,促使消费模式和服务方式的优化,让信息无差别分享,让房源房价更透明,真实反应市场,同时随着员工素质与服务意识的不断提升,可有效帮助消费者决策,提升购房体验,使其对住的需求会得到更品质的满足。 房产中介虽然可以通过大数据及服务加速流通,但无法对房价造成太多影响。就二手房本身而言,房屋成新率、产权性质、楼层、朝向及户型格局都能影响其价格。商品房不仅是房子,还是商品,真正决定其价格的是供求关系。面对住房不均所带来的种种问题,今年国家提出租购并举政策,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和抑制房地产泡沫,使住房租赁成为与住房销售并重的住房市场支柱。既是妥善解决过去住房体系失衡、住房制度缺陷的现实要求,也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房地产交易市场存在需求,但纵览现状,交易市场还存在诸多不规范问题,欺诈行为、信息不透明的一系列现象屡禁不止。目前,国家提出要大力发展租赁市场,开发和推进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这就迫切需要,通过国家制定相关条例,以及品牌服务商的自我约束、自我规范,来建立健康、正规的市场秩序。作为品牌服务商,需要肩负起这样的责任:既要努力推动市场发展,又要促进行业进步。尤其在大数据互联网时代,作为以数据驱动的全价值链房产服务平台,链家更需要在规范市场、活跃市场方面做出创新,开拓更多的服务产品,满足百姓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

    查看全文↓ 2019-11-24 16:44:09
  • 148****0638

    "自出现以来,共有产权房就颇受市场关注。北京市住建委曾表示,今后五年北京将完成25万套共有产权房供地,同时,今年将推进5万套共有产权房尽快入市。北京商报整理出目前已经推出尚未申购的共有产权房用地项目,共计32个。其中,大兴区数量**多,有6个共有产权房项目。

    共有产权房是指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由保障对象家庭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以及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而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按一定比例持有。

    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该《办法》施行后,未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地块汇总、实拍、论坛)、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政府收购的各类政策性住房再次销售的,均按该《办法》执行。这也就意味着,运行了近四年的自住型商品房(地块汇总、实拍、论坛)将退出市场,此前出让的自住型商品房地块也都将转向供应共有产权房。相较自住房,共有产权房的申请门槛有所提高。

    按照以前自住房的申请政策,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以及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都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房。不同类型家庭只是申请的优先级不同。而共有产权房的申请条件要求则增加了不少。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单身申请者则需年满30周岁。

    此外,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均不能申请共有产权房。如果申请家庭放弃选定共有产权房或选定住房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累计两次及以上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购共有产权房。

    而且,如果共有产权房购房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其共有产权房产权份额需由代持机构回购。也就是说,要想持续保留手里的共有产权房,购房人就不能再有其他房产。

    虽然申购门槛提高了,但有一部分申购人购买到共有产权房的概率明显提高了,那就是“新北京人”。早期的自住型商品房申购中,非京籍家庭属于非优先家庭,很难有选房机会,但《办法》规定,共有产权房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从制度设计看,北京的共有产权房是中国保障房历史上到目前为止**完善的一次。

    从投资角度看,共有产权房已经毫无投资价值,所以从制度设计上,的确是非常明显地回归了居住,“避免了过度福利化”导致的开着宝马申请的现象。买了共有产权房,未来通过共有产权小户型作为跳板获得**的概率已经非常低了。

    另外,共有产权房**重大的政策变化是不得转商,也就是说,购房者将永远不能够获得完全意义上的投资价值,虽然在体系内也有一定的**可能性。总体来看,共有产权房实际就变成了有产权的公租房,可流转,但投资属性弱。

    首宗入市

    2017年9月30日,北京首个共有产权房项目——朝阳区首开保利锦都家园(楼盘资料)进行摇号并公示结果,初步审核通过121186户,摇取该项目可售房屋427套,销售均价为22000元/平方米。根据评估报告,锦都家园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50%,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剩余50%份额。

    成交**多

    大兴区有已推出尚未申购的共有产权房用地项目6个,在北京市各区中数量**多。**近一次的出让为,11月7日,首开保利联合体以37亿元拿下大兴区魏善庄镇地块,建筑面积21.11万平方米,约有2000多套共有产权房。

    定价**高

    位于海淀西北旺镇亮甲店村地块,价格37800元/平方米。11月3日,由中铁置业+建工以53.55亿元竞得,建筑面积为186530平方米,至少提供1450套90平方米以下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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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9-11-24 16:44:06
  • 133****7369

    "房价与地价你追我赶 一线城市调控目标难完成
    土地热卖、调控升级、精装分拆、以房养老、自住型商品房、小产权转正……这些陌生或熟悉的词汇,谱写了2013年中国楼市的奏鸣曲。这一年,绝大多数城市房价依旧延续着“边调控边涨价”的规律。开发商一再声称自己不再是暴利行业,但却勇敢地在各地争抢“地王”。面粉贵过面包了,面包还在限购中。五味杂陈,一间房子仍是希望与绝望的混合载体,有房的和没房的,都在期待着楼市2014的变革。
    失控的调控目标
    2013年楼市,以土地市场的热闹开局。仅1、2月份,北京土地成交额已达230亿元,超过2012年全年土地出让金收入的一半。在此背景下,2月20日,国务院会议确定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即史上**为严厉的“国五条”,正式拉开了新一轮楼市调控的序幕。
    “国五条”出台后一个月,各地细则纷纷落地,北京版“京五条”将调控政策执行得**彻底。4月1日,是新旧政策的节点,之前没赶上完成交易的二手房主,不得不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二手房市场因此短暂遇冷。不过,从来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聪明”的房产经纪人想到了合理避税的方法,一场轰轰烈烈的假“离婚潮”于是上演了。
    “聪明”的不只是房产经纪人,开发商们更不逊色。为了规避“限价”,开发商们一起玩起了“精装分拆”的游戏,即买房人在签购房合同交**的同时,还必须交一笔几十万的装修费,说白了,就是曲线涨价。
    直到10月23日,北京出台以“自住型商品房”政策为核心的“京七条”,叫停了“精装分拆”的违规销售办法。各地也纷纷出台加强版调控政策。不过,这一轮轮的调控之手,并没能把全国大多数城市的房价按下去,北上广深连续3个月房价同比上涨超过20%。包括21世纪不动产、中原地产等多家机构断言,一线城市今年无法完成房价调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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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9-11-24 16:44:03
  • 144****8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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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离婚后再婚,且原来配售的保障房产权已分割完毕,则再婚一方不用受“离婚满3年”的限制,可以参与新家庭的保障房申请。今天上午,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中家庭人员结构变化处理意见的通知》,对配租配售保障房的家庭变化做出规定。
    对于已经配售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通知》明确,如果原申请家庭成员中的未婚子女与他人结婚组建新家庭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参与新家庭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如果原申请家庭成员中夫妻一方离婚后与他人再婚组建新家庭,且原配售的保障性住房产权已经分割完毕,并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参与新家庭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并不受离婚原则上满三年的期限限制。
    而对于已经配租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在租赁合同期限内按政策规定减少保障人口的,从原申请家庭中分离出的人员可提出保障性住房申请。其中因离婚而分离出的人员,除与他人再婚组建新家庭申请外,应当遵守离婚原则上满三年的期限要求。
    《通知》强调,各类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出现家庭人员数量和结构变化的,应当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资格审核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如实申报。经审核仍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资格变更,并相应调整配租配售标准;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取消相应保障资格。资格变更中从原申请家庭分离出的人员,以及被取消原保障资格的人员,可按届时政策规定提出保障性住房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一个家庭只能配租或配售一套保障性住房,除了离婚后再婚或从原家庭中分离等规定情形外,再次提出保障性住房申请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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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9-11-24 16:44:00

相关问题

  • "据媒体报道,关于房地产税的进展,又曝出了**新消息。近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郝如玉在第十届“中国经济增长与周期”论坛上透露,目前房地产税仍在起草过程之中,操作难度很大。这和之前舆论的预计是一样的,舆论普遍认为中国房产税短期内不会开征,甚至有人认为到2020年前都难以征收。因为要开征一个新税种,还是直接面对纳税人个人的税种,且情况和计算极为复杂的税种,其立法和细则的出台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特别是现在官方把房产税的标准名称改成了房地产税,虽然只是加了一个“地”字,但其势必将基于不动产登记来进行征收。如此一来征收将变得更为复杂,其不仅将 覆盖住房,还会覆盖更广区域的各类用途土地。这就带来三个问题:第一是各种不同用途的土地如何科学地界定房地产税率,这没有大量充足的数据调研和试点是无 从知晓的。第二是中国并不是一个联邦制国家,各地的经济和社会状况又差距极大,如何既要一刀切,又可以综合考虑照顾到各个区域之间的差异,也需要极高的智 慧。第三是房地产税征收上采取何标准,如何规避矛盾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比如集体所有制土地怎么定义,个人产权到期问题怎么处理,是按房产证面积征收还是 土地使用证面积征收,都是需要先行解决的。在很多关于住房和土地的政策都亟待改革修订和补充说明的大背景下,房地产税不会突如其来。而且中国政府的新政思路向来都是先个别试点,后分批推进,再大范围推广。因此,在没有进行过试点的情况下(上海、重庆的房产税都非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税,而 是交易税),突然冒出来房地产税是几乎不可能的事。而这一试点保守估计也需要2年时间,这么一拖就拖过了这届全国人大的任期2017年,等到下一届人大恐 怕只能保证届内完成,所以房地产税**终出炉怕是要等到2022年了。此外,除了征收房地产税的前期准备不足外,征收过程和结果也是政府必须考虑的事。从目前各路学者的评论来看,怎么征收是困扰所有人的大难题。可以肯定的是, 房地产税应当是存量税,而不是之前的增量税。那么在中国人普遍没有自觉纳税意识,且热爱闯红灯和老年代步车的中老年群体又普遍不喜欢遵守法律的情况下,征 收房地产税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中国绝大多数小区连物业费征收都还困难,房地产税怕是只能靠买卖时清税才能完成了。而这样一来,该税种就失去了存量税 的意义,难以起到调节市场的效果。还有开征房 地产税后会产生的结果问题。现在外汇储备持续下降,中国资金外逃的情况是非常严重的。整个世界几乎都陷入了货币战争,这时候如果房地产在房地产税征收后出 现了大幅度下滑,那么失去了一切保值工具的中国市场势必会陷入到大规模外逃的恐慌当中。如果还是在08年、12年的时候,房地产崩盘也就崩了,有负面影响 但不至于太严重。但放到现在,由于中国房地产吸收了大量的社会资金,整个房地产崩盘带来的将是天量资金外逃,中国经济也将陷入衰退。因而政府并不敢让楼市 出现太大的波动,否则在美元复苏回流之后,剩在本国的一地超发货币会给国民经济造成严重打击。所以房地产税这个概念虽好,但是几年内征收的可能性并不大。市场没有做好准备,政府也没有做好准备。而且就征收的复杂程度来说,以目前政府相关机构的办事效率和处理能力,这开征怕是如任志强所说,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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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指针对企业的性质、经营目标、市场策略、技术开发与国际国内法律环境等因素,对企业的知识产权加以分析、评估、融合所建立的一套经营管理和法律保护制度。

    全部4个回答>
  • 共有产权房产权一般是70年共同产权,共有产权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购房需求,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一般是3:7,在拆迁的时候会返还。产权的时间一般是在取得该地土地使用权知识开始进行计算,也就是从开发商拿地的时间进行计算,并不是房屋所有产权证上的时间。共有产权房夫妻离婚时候的分配原则:1、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共有产权房,离婚之后共有产权房可以按照50%的比例平均分配,也就是男女双方各自持有50%的房屋所有权。2、在离婚的时候,最好是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因为共有房产,原则上应该均等分割,可以先协商把房子出售之后,再把房款平均分配。3、对于不太容易分割的共有房屋,可以根据双方的住房情况,并且以照顾女方或者是无过错方的原则,优先分给一方,另外一方支付相应的房款。

  • "的确,房价越来越高,房子越来越贵,会让一些购房者在看到低价的房源时心动不已。但是大家又是否想过这些房子便宜的原因在哪?这里需要告诉大家,有这几种房子虽然不贵,但是风险可不小。1.联合开发房房地产开发商有钱但是他没有地去建造,而企事业单位是有地但是没有钱,如果是这两方联合建造的房地产项目的话,依据国家的规定,这类的房子在没有履行政府审批手续、补交相应的价款和办理相关国土手续之前,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2.公益联建房由地方政府或本系统、本单位组织领导的,并且市民自愿参加组成的住房“合作社”,目的是为了解决“社员”的住房困难而进行的合作建房项目。当这些房子有剩余时,向社会出售。但是由于这类房子本身具有公益性质,所以享受能够不少的优惠,但是这类房按照国家的规定,也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一旦购买,日后很难进入三级市场,所以这类房只能住很难转让。3.集资合建房由房地产开发商与市郊城镇及村民以集资建房、联合开发,有的是以小城镇建设为名义,利用村集体的土地在城郊进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也就是说是由多方提供资金、技术、劳务等,合作建设房屋,但是此类房屋大多数都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和土地征用手续,因此这类房屋出售是无效的。4.非法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开发资格,或者通过非正常渠道取得土地开发权,是无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你贪图便宜购买这类房的风险是很大的。5.限制权利房在法律上,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已经裁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子,千万不要因为贪图小便宜,而采用私下交易的方式进行购房,由于你不了解卖方的真实信息,结果会让你苦不堪言。6.郊区联建房由于开发商为了降低开发成本,在郊区购地建造商品房,这是对资金不足的居民的较好的选择,但是由于有些开发商开发的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环境差设施不齐,交通不便,却打着“低价”的口号欺骗消费者,因此此类房子不能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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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产权保护制度?如何做好产权保护?了解产权制度我们首先先来了解下什么是产权,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的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产权具有经济实体性、产权具有可分离性、产权流动具有独立性。产权具体来说不能单单说是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关联文章《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什么是产权保护制度产权制度一般包含这些内容,产权的功能包括:激励功能、约束功能、资源配置功能、协调功能。以法权形式体现所有制关系的科学合理的产权制度,是用来巩固和规范商品经济中财产关系,约束人的经济行为,维护商品经济秩序,保证商品经济顺利运行的法权工具。我国坚持全面保护,产权保护是非常必要的事情,同时也是规范社会的法律方式,产权制度的概念比较广泛,一般产权保护产权不仅包括保护物权、债权、股权,也包括保护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坚持依法保护,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强化法律实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总体而言产权制度包含为两种形式,有形产权与无形产权,无形知产当然也是非常重要的,无形产权,主要体现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商标、专利、和版权三大板块,对于无形的产权需要知识产权人对他们进行知产保护,一般通过申请、注册和登记的方式将这些无形产权的保护落实好,进而获取更多的经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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