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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产权70年后,房子还是自己的吗

144****3555 | 2022-07-28 1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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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8****8590

    房子产权70年到期之后还是自己的,因为产权的时间其实指的就是房屋所属土地的使用年限和房子的所有权没有关系,在我国房屋都是归属于国家所有,开发商向国家租赁了一段时间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是需要再次缴纳土地使用金的,所谓的产权指的就是这段时间。
    按照现行的规定,土地使用期限满了之后,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如果是住宅用地的话是自动续期的,如果是其他性质的土地,需要提前一年的时间向相关部门提出续期,依照当前的规定需要重新签订合同,缴纳一部分的土地出让金,并且办理登记,如果在当时需要收回该土地,也会对该土地上的建筑物给予一定的补偿。
    这就是为什么建议大家还是要购买住宅的原因毕竟在续期的时候不用太操心,而且住宅的使用产权有70年,其他土地的使用产权只有40年或者是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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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产权70年后,房子其实还是自己的,所谓的70年产权指的就是房子所处土地的使用权和房子的所有权没有关系,70年的产权,所使用的是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会自动续期,按照我国相关的规定土地使用期满之后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而申请续期的时候需要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并且办理登记住宅用地自动续期而非住宅用地需要自己申请,并且提前一年的时间。房屋的产权指的就是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像我们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其实购买的是房子的使用权而非土地的所有权,土地的所有权一直以来都是归属于国家所有的开发商,从国家租用土地之后建造房屋,然后再出售给购房者,如果到期之后国家对于土地有其他的用途,会给予购房者一定的补偿。

  • 房子产权70年后,土地通常是归国家所有,不过土地上的建筑物依旧所有,在此也可以申请土地使用权,具体可能出现的情况包括以下4种:1、该房屋成为危房或者是因为城市规划需要进行拆迁,那么会给予业主相应的补偿。2、房屋产权70年后,土地使用权出现了到期的情况时,相关部门如果没有拆迁的计划,那么土地权可以进行续期,如果是楼房可以与其他业主联名按照当时的底价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那么就可以完成续期。3、如果产权70年后,国家需要收回土地进行拆迁,那么会对业主给予房屋、市值的等价补偿。房屋产权70年指的是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在计算年限时是从开发商用地审批手续办理开始进行计算,也就是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权,政企开始算比如开发商,在2003年就拿到了土地,但没有开发到了2013年交房,那么土地使用权也就只剩下60年了。

  • 是土地使用权70年 房子永远是你的 但是在中国土地是国家的 你只有使用权 住宅用地70年 商业40年 综合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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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70年后的归属问题,的确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70年后,房子真的不再属于你,租房的确要比买房子划算。这样说,并非故弄玄虚,是有一定道理的。房屋产权是物权之一种,按理说,这是一种永恒的权利,并不存在过期之说。问题是房子不像你的手表一样,放在哪儿都行,它必须建在土地上。与土地比较起来,房子只是土地上的附着物。因此,70年后,房子下的土地使用权没了,必然危及房子,不能排除失去房子的可能。  这实在很有意思。一方面,法律宣布对公民私人合法财产进行绝对保护。比如说房子,它是公民**重要的个人财产之一。按理说,只要这个房子不倒,我对这个房子就有绝对的权利:占有、使用、支配、处置。但是,另一方面,法律又规定,土地是国有的,土地的**长使用期限是70年。70年后,哪怕这个房子非常结实,还是要面临何去何从的问题。这里面显然存在着矛盾。  有专家认为,在我国可以采取三个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第一,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第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第三,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我个人认为,这三种方式都有不尽人意之处。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办法,实质上是加重购房的负担。当下,用来做房地产开发的土地都是开发商从政府那里高价“拍”来的。消费者化高价不仅买下了房子,还包括房子下面的土地的使用权。70年后,房子好好的,又让他们重新再买一次“土地使用权”。购房者反复掏钱,必有另一个主体反复受益,这种做法是不是太有失厚道?  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和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本质上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这种方法,总让人感觉难以实现。一个城市,除了公共建筑之外,全是个人建筑,这么大的规模,政府怎么收回?收回时,这些人将上哪儿去住,即使能办到,工作量之大不亚于迁移一个城市,将对社会造成怎样的冲击?举个例子说。我所在城市,居民房占大多数是80到90年代建的,其中居住的人口,少说也有上百万。如果按这个办法实行,10年间要让这上百万的人离开原来的家,重新找住所,社会怎么承受得了?再加上写字楼什么的,政府又哪来这么多资金进行收回?  总之,笔者对专家的建议是不敢苟同的。但是,房子七十年后怎么办?这终究是一个问题,必须进行解决。依笔者之见,那就修改一下法律,去掉这个70年。规定房子下的土地使用权期限终于房子的使用寿命。也就是说,只要房子不倒,土地使用权就不会过期,当然土地仍是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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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产权70年是指土地使用权只要70年!任何地方,土地都是国有的。商品房只是开发商买下土地的70年使用权。到了70年后,土地使用权就归国有,但个人的住房还是自己的。产权年限分为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房屋权是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其年限是 的。一般所说的房子产权年限一般指的是土地权。而土地是归国家的,一般说的房子七十年产权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扩展资料:大产权房即“小产权房”的相对词,也就是购房者既有了《房屋所有权证》,也有了《土地使用权证》。可以合法的进行二手房交易,买的房建在合法的建筑用地上。大产权房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完整的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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