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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是怎样的.麻烦不?

151****7059 | 2013-11-12 21:44:22

已有4个回答

  • 144****3855

    个人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资料细节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查看全文↓ 2013-11-12 21:54:58
  • 136****1180

    需要公积金卡,公积金查询打印单,身份证,户口本,公积金连续缴存一年以上,这些基本上就可以了。至于具体的办理流程,每个城市和每个城市都不太一样,甚至一个城市中的不同系统就不一样,像铁路系统就是一个单独的公积金系统,和普通公积金就不一样。

    查看全文↓ 2013-11-12 21:47:54
  • 158****7800

    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流程如下:如果是国管的国管收件清单: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买方所需资料:
    1.买方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5份
    2.买方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4份
    3.买方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缺一不可)2份
    4.买方配偶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缺一不可)2份
    5.买方结婚证复印件(如离异,则为离婚证或离婚协议;首页,照片页,尾页)3份
    6.买方夫妻双方如为外地户口,则增加暂住证复印件2份和劳动合同复印件2份
    7.买方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国管格式)
    8.借款申请书1份
    9.买方及配偶1寸近期彩色照片各两张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卖方所需资料:
    1.卖方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3份
    2.卖方房产证复印件3份(房产证一定要清晰)
    3.卖方本人名下的建行储蓄卡或活期存折2份(不能是传真件)

    查看全文↓ 2013-11-12 21:46:51
  • 152****9736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
    3.购房**款发票复印件;
    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借款申请表原件。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的贷款资格;
    4.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
    5.填写贷款文件;
    6.将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开发商及担保单位盖章;
    7.买保险;
    8.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资料,进行审核;
    9.将资料递送至中心终审;
    10.将资料递送至贷款银行;
    11.将银行返还的资料收存;
    12.按借款文件按期还款。

    查看全文↓ 2013-11-12 21: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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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 2.填表后,经单位核实并盖章; 3.携带相关材料到松柏大厦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或市同安区祥平西路国土房产大楼一楼公积金窗口办理审核手续(申请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的,直接到贷款银行申请;申请失业连续满二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直接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审核和支付手续。两项业务均不需到公积金中心办理); 4.凭审核同意提取的材料、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或转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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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下列程序: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向办事处提供有关资料。 (二)办事处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初审及合同的填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复审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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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准备好以下材料到贷款银行提出申请: 1、本人、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暂住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3、购买住房的材料: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经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原件。 4、付款证明: 售房单位(个人)出具的不少于购房总价一定比例的**款证明,房款差额证明。 5、借款人亲笔签名的《自行安置承诺书》,同意受委托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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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4.购房**款证明;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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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四条 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含单位办理提取) ,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第十五条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第十六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第十七条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应提供借款合同、**款发票。   第十八条 职工支付房租提取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   第十九条 职工离休、退休提取的,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第二十条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第二十一条 职工出境定居提取的,应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第二十二条 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低生活保障金提取的,应提供《北京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第二十三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应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第二十四条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第二十五条 职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 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提取的 ,应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第二十六条 职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的, 应提供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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