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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厦门房产税如何征收?

142****6310 | 2014-02-17 19:14:39

已有8个回答

  • 152****2978

    .
    先在上海、重庆试行,但房产税出台后将会快速推动房价继续上涨,国家税收目的就顺利实现了。

    应学重庆政府的,因重庆加大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房)供应,所以重庆房价在全国城市中目前来说还是**低的,而且是按套内计算。今后通货膨胀因素会上涨,但至少遏制了房价的过快上涨。不能学重庆政府的,因重庆只开征高档房房产税,虽对抑制重庆房价一点关系都没有,明摆就是利用政策杀猪、杀富,把富人赶出重庆,但重庆老百姓高兴。这个城市不适合富人去投资,政府杀富心态严重。但适合去做点小生意,小生意做大后一定要转向其它城市去发展。

    目前国家也出政策公开参与炒房,房产税转嫁到租金,看来国家是要打击没房住的人多掏租金去租房,目的是想逼老百姓都掏钱去买房

    **终转嫁到租房人,租金增高,加剧新一轮抢房潮投资出现,房价继续高涨,税收增加,国家目的达到。政府转嫁房产税可暂时影响供求及保障矛盾,征收房产税会使国家会更加强大,国富民弱会更加突出,但为了国家利益,老百姓牺牲一下个人利益吧。

    一但房产税改革后,政府**怕有房的老百姓较真,都去找国家要土地增值那部份钱,或老百姓都去找国家要回自己的土地所有权,那国家麻烦就大了,呵呵。

    重点:落实解决供求关系,非常简单的事情,不清楚为何国家要故意搞得特别复杂!!!

    房产税政策短期影响房价很难说,因国家未实质解决保障房的供求矛盾,国家每出台一个政策调控,就变相抬高一次成本,越抬越高,**后还是老百姓去买单。所以长期来说是看涨的。

    国家新政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家是要求房价继续上涨,但不要涨得太快。房价下跌不符合国家新的政策,新政本来就是不需房价下跌,但需和谐的温和上涨。

    例:有人去市场花100大洋买了一只小猪认养10年,1年后长成可以卖1000大洋的大猪,有一社团组织告诉你这猪的增值部份你1文钱不能拿,每年还要再征收你把猪养大了的养猪增值税100大洋。就是这种税,请问你认为应采用何种形式征收?呵呵。社团组织对猪的打压的政策就是明白告诉要抢劫,有本事你就别去买猪,看猪价会不会下跌。但猪涉及民生问题,有很多人需要买来吃或养,社团组织如果从源头上解决有大量的小猪、大猪的供求才是问题所在!!问题是社团组织是否愿这么干?而不是单一去研究下一步如何抢劫的办法。否则抢劫一次,猪价的成本被抬高一次。

    涨价不是房涨价,房是每年都要折旧,增值的原因是政府的土地而持续增值的。

    在国外因土地增值要收地产税(房产税、物业税,什么名称不重要),国外土地是私有化的业主拥有所有权,业主自己的土地增值了,国外的业主非常高兴,当然愿意交地产税。中国也准备征税,但问题是房是每年都在折旧跌价,中国的土地全部都是国家所有的,老百姓仅仅只有使用权而已。但土地又是持续增值,增值部份也是国家的土地增值,问题是增值部份的物业税应该向谁征税?地方政府找中央政府征收?不可能。去找老百姓征收,但老百姓的房在折旧贬值,转而只有转嫁去抬高房的价格,造成房价爆涨。

    查看全文↓ 2014-02-20 18:30:32
  • 154****4750

    你好在厦门房产交易的税费要分情况的一手房是要缴纳一首契税的3%
    二手房在未满5年的情况下要缴纳5.6%营业税1.5%个税
    普通住宅1.5%契税高档住宅3%契税
    满5年不需要缴纳5.6%的营业税啊%7E!

    查看全文↓ 2014-02-20 09:40:15
  • 144****2803

    可以查看相关政策规定

    查看全文↓ 2014-02-20 09:35:51
  • 132****9736

    厦门的不是很了解

    查看全文↓ 2014-02-19 18:59:03
  • 142****9724

    【征收范围】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计税依据】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税率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010年6月1日,重庆房产税方案正待批复,重庆市财政局局长刘伟表示开征房产税只是重庆综合方案的一部分,而整个方案实际上包含了一系列组合拳,其真正目的在于促进房地产的健康发展。已上报国务院的上海市房产税实施细则方案修改中,房产税税率定为0.8%,其具体征收方式为,以契证上的购房金额为基数进行征收,可能从第三套房开始征收

    查看全文↓ 2014-02-19 09:56:31
  • 142****3219

    您好:麦田房产张淑清为您服务。一手房一般是在办产权证的时候交,缴交一个契税:为成交价的3%。二手房是在取产权的时候去缴交的税费。

    查看全文↓ 2014-02-19 09:39:24
  • 153****5696

    (一)根据原税务总局(1986)财税字第008号规定:"企业停产、撤消后,对他们原有的房产闲置不用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暂不征税;如果这些房产转给其他单位使用或者企业恢复生产的时候,应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查看全文↓ 2014-02-18 18:08:41
  • 154****6784

    看是首套还是二套,有没有满五年。是一手房还是?

    查看全文↓ 2014-02-18 09: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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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国家也来参与炒房,看来想钱已经想疯了!!!房产税转嫁到租金,看来国家目前是要打击没房住的人多掏租金去租房,想逼老百姓都去买房。转嫁到租金,租金增高,加剧新一轮抢房潮投资出现,房价继续高涨,税收增加,国家目的达到。政府转嫁房产税可暂时影响供求及保障矛盾,征收房产税会使国家会更加强大,国富民弱会更加突出,但为了国家利益,老百姓牺牲一下个人利益吧。一但房产税改革后,政府**怕有房的老百姓较真,都去找国家要土地增值那部份钱,或老百姓都去找国家要回自己的土地所有权,那国家麻烦就大了,呵呵。重点:落实解决供求关系,很简单的事情,不清楚为何政府要故意搞得特别复杂。房产税政策短期影响房价很难说,因国家未实质解决保障房的供求矛盾,国家每出台一个政策调控,就变相抬高一次成本,越抬越高,**后还是老百姓去买单。所以长期来说是看涨的。国家新政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家是要求房价继续上涨,但不要涨得太快。房价下跌不符合国家新的政策,新政本来就是不需房价下跌,但需和谐的温和上涨。有人去市场花100大洋买了一只小猪认养10年,1年后长成可以卖1000大洋的大猪,有一社团组织告诉你这猪的增值部份你1文钱不能拿,每年还要再征收你把猪养大了的养猪增值税100大洋。就是这种税,请问你认为应采用何种形式征收?呵呵。社团组织对猪的打压的政策就是明白告诉要抢劫,有本事你就别去买猪,看猪价会不会下跌。但猪涉及民生问题,有很多人需要买来吃或养,社团组织如果从源头上解决有大量的小猪、大猪的供求才是问题所在!!问题是社团组织是否愿这么干?而不是单一去研究下一步如何抢劫的办法。否则抢劫一次,猪价的成本被抬高一次。涨价不是房涨价,房是每年都要折旧,增值的原因是政府的土地而持续增值的。在国外因土地增值要收地产税(房产税、物业税,什么名称不重要),国外土地是私有化的业主拥有所有权,业主自己的土地增值了,国外的业主非常高兴,当然愿意交地产税。中国也准备征税,但问题是房是每年都在折旧跌价,中国的土地全部都是国家所有的,老百姓仅仅只有使用权而已。但土地又是持续增值,增值部份也是国家的土地增值,问题是增值部份的物业税应该向谁征税?地方政府找中央政府征收?不可能。去找老百姓征收,但老百姓的房在折旧贬值,转而只有转嫁去抬高房的价格,造成房价爆涨。

    全部6个回答>
  • 【征收范围】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计税依据】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税率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2010年6月1日,重庆房产税方案正待批复,重庆市财政局局长刘伟表示开征房产税只是重庆综合方案的一部分,而整个方案实际上包含了一系列组合拳,其真正目的在于促进房地产的健康发展。已上报国务院的上海市房产税实施细则方案修改中,房产税税率定为0.8%,其具体征收方式为,以契证上的购房金额为基数进行征收,可能从第三套房开始征收

  • 7把钥匙,2个装修,1个c钥匙,装修完成后c钥匙转动360°,装修钥匙不可用,其余a,b4把和c1把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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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裂缝的问题,其实吧,你应该先告诉我们你们家是不是在北方,北方有地暖,如果是地暖的话,那我告诉你楼上这些大神们都跑题了。因为地暖在铺设完后会在上面做一层细石混凝土,这一层的作用一个是保护地暖管免收破坏,还有就是细石混凝土散热比较好。因为这层细石混凝土的与主体结构无关,而且它的厚度也不会太厚,加上一些其它原因,基本上都会有一些裂缝,一般裂缝处都是原来地暖管的位置。这种裂缝对整体结构强度是没有影响的。如果楼主家是南方的没有暖气设施的话,这种细纹包括楼主可以看下顶部是不是有。混凝土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一些小的细纹,那是不影响结构的。但是如果纹路有大的延伸或者出现渗透性的纹路的话,那就会有一定的问题了。应该属于质量问题。如果楼主希望装修的话,有问题也可以联系我,希望能帮到你。

    全部3个回答>
  • 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第一条本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制定。第二条房产税在本市市区、郊区、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三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第四条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应按照会计帐簿所记载的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第五条没有房产原值可作为依据,其房产原值暂定为:平房每建筑平方米200元,楼房每建筑平方米300元,均按减除30%后的余值计征。此项房产原值只供计算房产税税款使用。第六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事业单位出租的房产,个人自有出租的房产及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的房产(公产、代管产、托管产等),均应按房屋租金收入计征。房管部门自用的房产如不收租的,按第五条规定办理。第七条单位的新建房屋,自建成验收的次月份起征税。未经验收而提前使用的房屋,应自使用的次月份起征税。新建房屋的造价尚未作出决算的,可先按基建计划价值或实际支出建造价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征,俟入帐后再按本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办理。已按基建计划价或其他计税价值征税的差额部分,不再退补。第八条房产税的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年税率为1.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年税率为12%.第九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本身自用的房产(附设的剧场、小卖部、餐厅、茶社及出租的房产等除外);(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不包括出租的房产)。第十条除本细则第九条规定者外,纳税义务人有困难的,经天津市税务局审查批准定期给予减征、免征房产税的照顾。第十一条房产税按年征收,分两期缴纳,上半年在五月份,下半年在十一月份。第十二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实施办法》办理。第十三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区、县税务机关征收。凡财务上不是独立核算的单位,其房产税由总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外省市驻津单位,不论是否独立核算,一律在本市所在区、县税务机关纳税。第十四条本细则由天津市税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