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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拥有自己的房产证,等于永久拥有土地使用权吗?

145****4305 | 2014-04-18 18:45:45

已有2个回答

  • 155****6627

    在中国买房子,只要使用权,没有永久拥有土地权,普通住宅使用权是70年,像酒店式公寓是50年,还有的是40年,如果到期了国家不会说收回就收回的,可能会让住在此房里面的业主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等 。
    楼主的问题:那70年过后呢?使用权不归你了,房子又要拆了,怎么办?
    实话实说,你这样的问题国家都还没有明确的明文规定,感觉您老有点杞人忧天了,我上面也说了,如国家真的要收回,肯定会给业主安排住处或者是让业主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如果是到期了,政府对此处土地重新规划,那么会有开发商来接手处理此事(会有一定赔偿或是给予住处)

    查看全文↓ 2014-04-21 17:14:45
  • 153****1706

    逐一回答你的问题,呵呵%7E 第一,定义说明一下:划拨土地是指国土资源局里并没有将此地块卖给开发商或企业,只是国家由于某种原因将此地块无偿给某企业或单位使用,一旦国家需要征用此地块,土地使用者需要无偿将此地块交还给国家,但个人或企业所有的地面附属物国家会给予补偿,但金额相比较出让性质的土地会少很多,如果用来自住则不受任何影响。
    第二,如果拆迁或者赔偿,国家规定划拨性质的土地确实比出让或转让性质的土地给予的补偿标准低一些,但是现在国家新出台了拆迁补偿法,规定:不经过业主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拆迁,也就是说,只要您不同意拆迁,天王老子也没权利动您的房子,(只要在拆迁时您要的价码不太离谱,拆迁房会答应您的条件的,这个时候谁还管什么土地性质?,您说呢。
    第三,您的房子可以卖,但是跟厨房或者转让性质的土地不同的是,在前者的所有缴纳税费的基础上,您房产的下家,也就是买受人要多交一部分的土地出让金,这个出让金各省市不同,例如我们安徽省就是总房款的1%。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呵呵%7Efamzjotiad

    查看全文↓ 2014-04-18 19:09:04

相关问题

  • 公司设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得其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使用权: 1、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即采用出让方式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取得土地使用权,也可以通过转让方式从其他土地使用权人手中取得土地使用权。 其中,以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应注意以下问题: (1)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只能是对原土地使用权剩余时间的转让。 (2)土地使用权人必须在对土地进行一定开发之后才可以转让其权利。 (3)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应同时转让。 (4)改变土地用途的转让,必须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按新的土地使用方式缴纳 (或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5)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折价入股。包括公司的发起人将自己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折价入股和国家直接将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折价入股。以土地使用权折股出资时,要遵守以下法律、法规要求: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出资者应当具有土地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且上述土地使用权上不存在限制折价入股的担保物权。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出资者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后方能作为出资;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先依法征为国有土地后方能作为出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集体所有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有的外)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登记注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后方能作为出资。 (3)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公司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常见形式包括:向股东租赁和向土地管理部门租赁。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a.遵守国有土地租赁相关规定和程序。根据《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 (国土资发(1999)222号)》,承租人通过向国家租赁土地取得土地使用权,再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必须依法登记。 b.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应当办理出让手续后方可租赁。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原则上是不能出租的。因此,出资者应当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然后再出租给公司。 c.公司取得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土地时,应当签订长期土地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包括:土地的租用年限、租金及到期后对土地的处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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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没有所有权:  1,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集体;  2,农村户口的人员,只有本村土地的承包权,及使用权,而没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  二,我国《国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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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规定,城市土地以及城市郊区的土地为国有土地。农村土地为集体土地。集体土地要变更国有土地则需要办理征地手续,即农转建设用地。才可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实践中也有农村整建制转非的情况。一般适用于城市近郊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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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是国家的,用地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现行政策没有永久性使用,只有期限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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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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