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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有的开发商交房几年也办不了房产证,是什么原因?

153****4225 | 2018-08-15 15:04:35

已有5个回答

  • 138****6840

    产权证一般在交房后**长2年**短几个月内可拿到,各地的时间不是一样的。无法办理产权证多是开发商的原因,比如欠缴款项,比如没有提供完整的资料,比如没有验收通过,比如开发商将房地产抵押了贷款还没还清等等。
    你的情况可以卖房,但是无法办理权属转移手续。除非开发商配合办理改底档,也就是你办理退房,买房办理买房走一手手续。

    查看全文↓ 2018-08-15 15:06:14
  • 153****6348

    因为开发商还有一些与办理产证有关的工作没完成。交房的标准低于办证的标准。办产证与解押、验收不搭界。验收涉及到房屋交付入住条件,解押涉及到房屋预售。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未局部撤销,对应的房屋不可预售。房屋未撤销抵押不影响办理产证。个人买住宅不大多都是被抵押的?也没因此不能办产证啊!

    查看全文↓ 2018-08-15 15:06:07
  • 132****2322

    有关的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及印花税的比例有可能发生调整。**好尽快办理,因为物权法定,产权过户没有办理,你和房屋出卖人之间还是债权关系,存在变化的可能。比如你的上一家(包括开发商)因为欠别人的钱被债权人追索,可能会影响你对房屋的使用,即使你有发票和相应的合同,处理起来也很麻烦(但是如果已经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预售等登记手续的除外)。
    此外,没办理产权过户,今后发生转卖,赠与、继承等事项都和麻烦,涉及手续办理和税收问题,包括开发商可能是项目公司,今后被注销、吊销营业执照,你再想办理或者要求其出证时会很麻烦。

    查看全文↓ 2018-08-15 15:05:56
  • 131****9184

    你光有预售合同没用,需要有商品房合同才可以,但目前房本都是由开发商统一办理,房管不受理个人申请。
    你的这种情况该问问开发商为什么不签合同。

    查看全文↓ 2018-08-15 15:05:45
  • 157****3051

    商品房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原因一般分为三种:

    第一种也是**关键的是开发商的原因,如开发商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者开发商私自更改了房屋的使用性质,将批准的住宅楼改为商用楼来销售,开发商将该房屋重复抵押给了别人,或者一房二卖等情况。

    第二是购房者自身的原因,如购房者拖欠房款或者相关税费或者没有及时提供应交的文件材料。

    第三种是房屋管理部门在测绘、办理手续上的速度太慢,耽误了办理产权证的时间。

    针对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取得房产证的情况,2003年6月1日起实施的《**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另外该解释第十九条还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查看全文↓ 2018-08-15 15:05:32

相关问题

  • 通常有两类情况,一是因开发商资金不足或预售不成功,预售人违法将预售款转向投入其它项目或其它行业造成的逾期交房,二是施工或配套设施进度等原因引起的逾期交房。

  • 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并办理入住以后,**关心的就是何时能够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因为只有该证书才能证明购房者是房屋合法的所有人,其权益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实践中,许多购房者从入住到取得相应的房屋产权证书,都经过了很长时间,有的甚至一拖几年都办不下来。分析其原因,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一.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根据开发商不同的情况又可分三种情形: 1.开发商在销售楼房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取得完整的“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如果该五证中缺少任何一证,都不可能办到产权证。有的开发商在销售的时候五证不齐,对购房者说正在办理过程中,购房者**好不要买这样的房屋。如果一定想买的话,就要到房屋管理部门调查开发商所说的是否属实。要是开发商没有办理或者是被房管部门拒绝了的话,购房者**好不买这种房,因为将来很可能办不下产权证。如果遇上什么意外的话,您的权益将得不到保障,风险太大。 2.开发商虽已取得五证,但私自更改了房屋的使用性质。例如,房管部门批准的是住宅楼,而开发商却当作商业楼销售,去办理产权证书的时候,当然是办不下商业楼的产权证书了。此时开发商想重新申报更改房屋用途是很困难的,受损失的自然是购房者。 3.开发商取得五证,并已取得大产权证,但开发商已将该房屋抵押给了别人,同时出售该房屋。购房者要是购买了这种房屋,所面临的风险就更大了。如果开发商不能及时履行到期的债务,抵押权人要求实现抵押权的话,购房者肯定是没有产权证书了,甚至连居住权都没有了,**后购房者只能是通过诉讼来要回所付的房价款,能不能要回还另当别论。所以购房者在买房前要充分了解房屋状况。二.购房者自身的原因。分两种情形: 1.购房者没有交足应付的房价款,开发商就不会去办理过户手续,购房者也就办不下产权证书了。 2.购房者没有及时提供应交的文件材料,例如,购房者拿着购房合同,始终不交给开发商,自然也就办不下产权证书了。三.房屋管理部门的原因。由于各方面的因素,房屋管理部门有时也会拖延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主要是在测量、办理手续上的速度太慢。遇到这种情况,购房者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异议,如果对其答复感到不满意或者没有作用的话,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属于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为。四.主要是房改时,单位职工购买公房以后,迟迟办不下产权证书的情况。如果职工已经交纳了房价款和提供了文件材料,办不下产权证书的原因,如果不是房管部门办理速度太慢,主要就是在单位了,其中**主要的原因可能就是售房单位没有把所售房价款存入住房专用账户上去。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房管局给房改房办理产权证书的前提条件是售房单位必须把售房款存入指定账户,否则不予办理。职工如果遇上这种情况,应向其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反映,及时纠正单位挪用房款的错误行为,早日办下房屋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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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常有房权证,没有土地证基本没有影响的。  一,不是所有房屋都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房改房及新建的很多商品房就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简化手续,两证合一了。  二,国家现在正在进行不动产登记。将来不管是房产证,还是房产证和土地证,都要更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  三,自2015年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正式进入实操阶段,它的展开将为房地产税的征收起到基础性作用,并推动遗产税、物权保护等一揽子制度改革。  四,成都、青岛、广州、杭州、厦门、济南、武汉等15个城市提前开展,也就是说这些城市居民的“房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将陆续换发成“不动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  五,新的“不动产权证”和现在居民手握的“房产证”有差异,“不动产证”的外页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外,在其右上角写有不动产登记抵押权、异地登记、查封登记等登记类型;内页内容规定了权利人、证件种类、证件号、共有情况、权利人类型、登记原因、使用期限、取得价格(以万元/平米为单位)。  众所周知,“房产证”的外页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并无其它内容,房产证的内页内容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  两者对比得知:“不动产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因“房产证”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采取了规避态度,这两点是直接与公民利益相关,“不动产证”则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起和止日期”和房屋取得价格,让交易透明化、明确化。“不动产登记是和《物权法》一体的,《物权法》明确了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至于怎么续期还需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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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在这种情形之下完全能够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且承担赔偿金,而且开发商违建的这种行为是可以到当地的有关部门举报的,除了要承担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开发商还要接受来自于当地行政单位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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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你和开发商签过买卖合同的一段时间内你确实是拿不到合同的,因为开发商需要把合同拿到总部敲章,以及办理贷款等一系列手续,时间**长也就在一个月之内,如果时间过长还是拿不到合同,那就去售楼处索要,如果还不给,一定要让他们给一个合理的解释,如果给不出合理解释那就打消协电话申请帮助。房管部门的工作效率很差的,找他们没有用。 还有一个办法你也可以问问和你同时购房的人,如果他们也没有拿到合同,你们可以一起维权,给开发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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