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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永久居住权是什么意思

153****4462 | 2018-09-28 14:31:54

已有3个回答

  • 131****9100

    居住权房又叫使用权房也就是我们以前所称的公房,实际上这种房子的处分权归国家所有.由于他具有公有的属性,在离婚时很难解决,以前碰到这种事通常由国家把一间房置换成两间小房分给双方,现在一般是一方拿钱,另一方根据现有价值给予补偿(这里的现有价值也很难认定的,有时还得找相关机构权威估价)在这种情况下分房产就得看户口簿上的承租人和共住人,谁养孩子就能具理力争房屋的归属权或者多分放款.
    产权房又称商品房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私房,顾名思义,其归属权归于个人,离婚时也较好分.一般能很顺利的根据市价协商解决,一方拿房一方拿钱,或者就象你所说的拍卖房子双方分钱但这种做法不是强制的,只能是在双方都无法拿房后赋予另一方放款的无奈之举.
    关于居住权房与产权房的划分时的区别现在已不明显,不用过多顾及.
    3.必须指出,离婚这类民事案件,法院很希望双方能自愿协商解决的,所以关于财产的分割**好竟量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不会多于理会.你所问的第三个问题,这种情况实际上不会出现,因为你既然拿不出钱,法院就不会把房子分给你了,除非双方私下和议解决.
    这里从申一下,各地人情不同法院在处理问题时的考虑因素侧重也不尽相同,在这只做参考.

    查看全文↓ 2018-09-28 14:32:34
  • 145****9802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 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国商品房产权只有70年,70年后政府可以无偿收回!
      按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的分类。在现阶段,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 (l)国家所有住宅;(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4)其他经济组织(如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住宅。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国家房产)和集体所有制的房产,其他经济组织所有房产只是少量的。
    产权来源各有不同
      置业交易部经理梁文耀表示,房产证上房产“产权来源”方式分如下几种:分割、合并、购买、继承、赠与、变更、交换、析产
      购买方式是**普遍的,目前市场上放盘的大部分盘源都为购买所得再转让。分割与合并是一对相反的方式,分割是指产权人对物业进行重新间隔,房产证由一个变成多个;合并则是逆操作,房产证由多个变一个。继承与赠与的获得方式之前已多次讨论过,赠与房交易有可能出现巨额税费(评估价全额的20%),买家碰到这类型的房源一定要小心。变更是指业主曾经改名,以新名字再重新出证。
      只要业主能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即使曾经改名也不影响出售转让,不需要特别为改名而专门重新出证。交换一般是指征用补偿,析产与婚姻变动或继承、赠与息息相关。
      如果房产证上“房产产权来源方式”写有“分割”字样,这就显示了业主名下肯定不止有一套物业,故此业主起码要承担1%的个税。自从出现“房中房”以来,房管局对住宅分割的审批非常严格,目前很难对物业进行分割。因此,在“限购”令之下,住宅分割房产证对业主“无数为”;而房产证合并则有可能使业主增加购房名额,房管局也不易批准有关申请。
    产权名称土地所有权费用缴纳类型权属证明颁发
    单位抵押、贷款等地上房屋类型产权年限大产权国家所有土地出让金等国家,房管局可办理可有商业,住宅,经济适用房(经适房),限价房等70年:居住用地
    50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用地;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
    40年: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用地;小产权集体所有未缴纳乡政府或村不可办理普通住宅没有明确时间,可随时终止
    永久居住权是你在一个国家可以永久合法居住,这个可以永久合法居住的证件,就是绿卡。而不是国籍。
      外国的永久居住权和中国国籍可以兼得。
      永久居住权=绿卡
      理论上可以同时拥有几个国家的永久居住权。但每个国家对永久居民都有每年内要住够多长时间的限制,如果住不够,就说明没有意图要在这里永久居住,那么那个国家就有权利(法律依据)取消你的永久居住权,也就是吊销绿卡,所以实际上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以上绿卡,是不现实的。
      绿卡一词源自美国,因其永久居民身份证(卡)(Permanent Resident Card)是浅绿色的,所以简称‘绿卡’。

    查看全文↓ 2018-09-28 14:32:27
  • 132****0930

    一.永久居住权的含义
    永久居住权是你在一个国家可以永久合法居住,这个可以永久合法居住的证件,就是绿卡。而不是国籍。房产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我们拥有永久的居住权,只是土地是国家的,如到了年限,续交土地使用权的费用,我们就可以继续使用。
    外国的永久居住权和中国国籍可以兼得。
    二.绿卡的含义
    永久居住权=绿卡
    理论上可以同时拥有几个国家的永久居住权。但每个国家对永久居民都有每年内要住够多长时间的限制,如果住不够,就说明没有意图要在这里永久居住,那么那个国家就有权利(法律依据)取消你的永久居住权,也就是吊销绿卡,所以实际上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以上绿卡,是不现实的。
    绿卡一词源自美国,因其永久居民身份证(卡)(permanent resident card)是浅绿色的,所以简称'绿卡'。
    绿卡是一种给外国公民的永久居住许可证。持有绿卡意味着持卡人拥有在签发国的永久居留权,同时,持有绿卡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免去入境签证。
    无绿卡制度
    也不是所有国家和地区都有永住绿卡制度,以下为设立绿卡制度的国家和地区:阿根廷 澳洲 伯利兹 巴西 汶莱 加拿大 智利 丹麦多米尼加共和国 厄瓜多尔 西班牙 德国 危地马拉 香港 伊朗 以色列 日本 澳门 马达加斯加 马来西亚 墨西哥 纽西兰 荷兰 挪威中华人民共和国(2004年起) 秘鲁 菲律宾 中国台湾 俄罗斯 南非 新加坡 美国
    三.绿卡解读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联合下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规定持有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证(中国“绿卡”)的外籍人员除政治权利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可享有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外,原则上和中国公民享有相同权利,承担相同义务。
    四.我国为何要完善“绿卡”制度
    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结底是对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竞争。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日趋迫切,到我国创业发展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数量迅速增加。特别是2008年以后,以“千人计划”为龙头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整体快速推进,中央层面引进了2700余名海外高层次人才,3年多来引进的海外正教授数量,是前30年的几十倍,在海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据统计,各省区市地市以上城市自2009年以来引进了两万多名海外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已逐渐成为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领跑者和生力军,成为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现代化建设的特需人才资源。
    “绿卡”制度是欧美发达国家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人才竞争,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例如,美国每年发放100多万张“绿卡”,其中高层次人才职业移民“绿卡”达14万张。我国“绿卡”制度自2004年8月由公安部、外交部开始实施,目前已为近5000名外国人办理了永久居留手续,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家属,“绿卡”制度已成为我国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随着近年来我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迅速发展,我国“绿卡”门槛过高、程序复杂、适用范围小、相
    五.中国绿卡
    中国绿卡(6张) 关待遇不够明确等问题日益突出,亟待加以解决。
    持“绿卡”人员出入境有何便利?
    《办法》规定,“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可以凭有效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出入中国国境,无需另外办理签证等手续;其配偶及直系亲属,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相应签证、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办法》还规定,“进出境自用物品按照海关对定居旅客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因此,取得中国“绿卡”后定居国内的外国人应为“定居旅客”。与中国籍的“居民旅客”相比,“定居旅客”更便于将本人或家庭在境内居留期间需要的日常生活用品携运入境。
    六.持“绿卡”人员在华工作有何便利
    《办法》第四到第七条明确持“绿卡”人员在华工作可享有的各项待遇。其中第四条明确,“在中国就业,免办《外国人就业证》;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办理《外国专家证》《回国(来华)专家证》以及各地人才居住证”;第五条规定,“可以合法获得的人民币在中国境内进行外商直接投资”,此举可减少投资的税收和兑换成本;第六条规定,“在中国投资项目、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改革、商务、工商、外汇等部门按照外资管理有关规定简化核准及审批程序,提高效率”;第七条规定,“可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七.持“绿卡”人员在生活方面有何待遇
    在子女就学方面,《办法》规定,“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由其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办理入、转学手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这是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了持“绿卡”人员的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享受本地居民待遇。鉴于我国高等教育阶段针对外国学生的入学要求更适用于外籍人才子女,因此仍按现行政策执行。
    对于参加社保,《办法》明确,可以“绿卡”作为有效身份凭证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同时,体现“国民待遇”原则,明确在境内居住而未就业的“绿卡”持有者,符合相关要求的,也可以参加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办法》规定,“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在工作地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离开该地区时,可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或转移手续”,即持“绿卡”人员在住房公积金方面与中国公民享有同等待遇。
    《办法》还规定,持“绿卡”外国人在缴纳所得税、办理金融业务、进行国内商旅消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等方面都享受中国公民同等待遇。

    查看全文↓ 2018-09-28 14:32:19

相关问题

  • 产权为一般的称呼,其正确的说法应为所有权,所有权指的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你所述的永久居住权其实只是其中对使用权的称呼。永久居住权所代表的并非是完全的所有权,其在房屋的登记管理部门也不会有任何的记载,换而言之,你只享有居住的权利,而不能对该房屋进行继承、抵押、转让或作价入股等处理。

  • 房屋产权是属于永久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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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房子的三证在你手中就可以卖的,如果没有别人也是不会买的,因为你们那个协议是没有法律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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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是永久居住权,所谓的70年产权,其实指的就是房屋所属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普通住宅的土地是会自动续期的,到时候按照一定的比例再次支付土地出让金即可,而且土地出让金不会特别高,会按照当时的地价水平来补交。房子的产权分为房屋的所有权和房屋土地的使用权,所以有限制的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的所有权。房子70年到期之后怎么办?1、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办理续期,就目前来看,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一些商业性质的土地,需要提前进行续期,续期的费用会略高于住宅用地。2、到期之后,如果国家对于这块土地有额外的用途,需要进行拆迁,会按照拆迁的标准给予一定的补偿。3、没有按时续期的话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4、70年的产权到期之后,房子的归属人仍然是房屋所有产权人自己,这一点是不用担心的。但有一些房子的年份比较老,如果在到期之后,房子的质量已经不再符合居住的要求,也会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补偿,就需要把房子拆除掉。

  • 你没有参加房改那你的房子还是使用权虽然你不用交房租了但是你那个不是永久产权只是使用权具体为什么没有交房租是你们单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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