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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各位,拆迁安置房,可以领取公积金装修房子吗?

152****5998 | 2018-10-15 12:01:53

已有3个回答

  • 141****9674

    凡办理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均需提供以下材料:(都必须出示原件并提交3份复印件)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籍证明;
    3、结婚证(未婚证明);
    4、收入证明;
    5、刷新后的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缴存流水;
    6、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7、拆迁安置协议;
    8、首期付款凭据、银行对账单;
    9、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查看全文↓ 2018-10-15 12:02:43
  • 146****5188

    一、拆迁安置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查看全文↓ 2018-10-15 12:02:23
  • 144****8348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查看全文↓ 2018-10-15 12:02:11

相关问题

  • 需要视情况而定。建议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要审查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根据不同的情况仔细考虑,慎重购买。拓展资料: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就是你朋友所称的安置房不能买卖的缘由。但鉴于拆迁安置房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领到房屋权属证书,房价在此期间会有波动,因而违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偿守约方为此造成的房价上涨或下跌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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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申请的房屋是可以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商品房 (开发商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现住房 (即房改购买产权);二手房 (上市交易的存量房);无产权住房(必须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拍卖房 (拍卖公司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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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购买拆迁安置房,可以一次性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您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1、在**过后,凭购房合同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即可提取;  2、在付清房款过后,凭购房合同和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即可提取;  3、在领取房产证过后,凭房产证和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即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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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来讲,动迁安置房是指政府组织实施,提供优惠政策,明确建设标准,限定供应价格,用于本市重大工程、旧城区改建等项目居民安置的保障性安居用房。动迁房是否可以贷款,取决于动迁房是否具有抵押的资格。一般被安置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土地使用权证之后就可以将动迁房抵押贷款。但根据《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但依法发生继承等非交易类行为以及由原安置区、县的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回购的除外。根据《担保法》规定,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都是不能抵押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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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了解,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属于划拨,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不能贷款,有房屋产权证可以贷款,安置房如果是政策性服务,那么估计银行不接受作为抵押物,也就不能进行抵押贷款。安置房为大产权,可以向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也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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