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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怎么买? 请问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143****0615 | 2019-05-26 09:53:33

已有5个回答

  • 131****6047

    一类经济适用住房,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交税:

    1、契税:首套90平米以下1%,90平以上1.5%,二套3%

    2、增值税:满二年的普通住宅免征,满二年非普通住宅征收差额5.6%,不满2年征收全额5.6%

    3、个税:满五年唯一免,其他情况征收差额20%

    4、一类缴纳综合地价款,08年4月11日前的经适房需要交10%,2008年4月11之后的需要缴纳差额70%。

    查看全文↓ 2019-05-26 09:54:49
  • 136****4836

    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经济适用房过户办理流程如下:
    承购人需携带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房屋所有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满5年证明材料,到其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域房管局提出申请,补缴差价款,然后向房屋交易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查看全文↓ 2019-05-26 09:54:45
  • 156****2626

    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1.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查看全文↓ 2019-05-26 09:54:41
  • 144****0935

    深圳经适房买卖合同签订满五年可上市交易!

    交易新规发布!

    这和你有关吗?先看看!



    南都记者从深圳市住建局获悉,《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正式发布。



    根据《办法》规定,经适房买卖合同签订满5年的,可按规定缴纳增值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



    在应交增值收益方面,《办法》继续沿用了旧政策标准,经济适用房住房权利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将缴纳的增值收益为——







    所以你手里的经济适用房

    到底应该怎么上市交易

    又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解 读 来 了



    核心内容沿用旧政策
    签合同满5年

    上交扣除税费后的5成增值收益可上市交易



    据了解,深圳市住建局于2015年6月印发《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旨在根据国家、省和深圳市相关法规政策规定,规范已售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经适房)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活动。



    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住建局在对该暂行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办法》。



    深圳已于2013年停止集中建设供应经适房

    那么,此次发布的新规适用哪些经适房呢?







    对此,深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适用范围与《暂行办法》一致,即自2008年1月18日起至停止建设供应之前,市、区(含新区)两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开发建设单位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配售的经适房。

    为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贯性,《暂行办法》的核心内容在《办法》中均予以沿用,主要内容包括:——

    Θ 经适房买卖合同签订满5年的,可按规定缴纳增值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

    Θ 应缴增值收益按《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比例及公式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缴增值收益=(该套住房市场价格-该套住房原购买价格)×50%-税费;

    这里所称的税费,是指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在办理经济适用住房《房地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非市场商品房)时实际支付的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
    Θ 经适房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前发生继承的,继承人可选择按规定申请将继承的该套住房的产权份额转移登记至其名下等方式继承。

    查看全文↓ 2019-05-26 09:54:35
  • 156****7488

    近日,市政府发布通知,对《福州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此前,经适房可申请上市交易时间以取证后5年、10年为限,修改后的时间将以购房后5年、10年为限。







    本次通知中删去了第二条中取证时间的判定标准,并将第三条中有关“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表述修改为“购买的”,这也标志着今后经适房可申请上市交易的时间将从原来的从取证开始计算变为从购房开始计算。

    通知同时规定了购房时间的确定标准:购房合同有网签的以网签时间为准;没有网签的以合同备案或预告登记时间为准;合同没备案,直接办证的,以办证时提交的购房合同上记载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交易办法修改后,2007年6月7日以前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时间在5年以上(含5年)的购房人可以申请上市交易或者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土地收益价款按申请缴款时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地土地级别相对应的住宅基准楼面地价的10%缴交(住房建筑面积×基准楼面地价×10%)。

    2007年6月7日(含)以后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时间在10年以上(含10年)的购房人可以申请上市交易或者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土地收益价款按经济适用住房所在地段的住宅基准楼面地价的50%缴交(住房建筑面积×基准楼面地价×50%)。

    具体由国土部门在受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的相关申请后,按申请时的楼面地价予以核定。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修改可缩短经济适用房的可申请上市交易时间。由于购房时间普遍早于取证时间,将可申请上市交易时间的计算方式修改为从购房后计算更为符合实际情况,也可大大缩短经济适用房可申请上市交易时间。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也在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回答了相关问答




    问:之前交易手续多交土地出让金及税费怎么退?


    答:关于多缴交的土地收益价款退还事宜,目前市财政局正在与市房管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市国土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具体退款操作程序,具体请向市财政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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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福州经适房新政什么时候开始正式执行?


    答: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即目前已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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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经济适用房完全产权变更登记怎么办理?



    答:请产权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已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提供)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房产有抵押的,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函等材料到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二楼办理完全产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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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全文↓ 2019-05-26 09:54:31

相关问题

  • 商品房的转让一般是指房屋的买卖,其一般流程为:一、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件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二、制定合同。三、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三方合同或者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把上述内容写入合同,支付定金给中介公司。四、卖方同担保公司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卖方委托担保公司办理相关事务。五、买方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同意贷款后出具贷款承诺书给买方(一般银行直接通知担保公司),约7~8个工作日左右。六、赎楼:买方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用后,担保公司向原贷款银行申请赎楼,担保公司向银行出具赎楼担保,进行赎楼及注销抵押登记手续,约5个工作日左右。七、房屋过户:买方同担保公司去xx市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递交房产过户申请,担保公司领取回执,需5个工作日。八、交房: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水、电等过户,买方领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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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上应注记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需退出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利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回购,回购价按原出售价格每年扣减1%计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5年内,因继承、赠与或离婚析产等原因需要变动房屋产权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购买条件,并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原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不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并办理以下手续,可上市交易:补缴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包括土地收益价款、相关税费及房屋差价等)。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差价的80%计算;依法办理相关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并在其房地产权属证书上注销原经济适用住房注记,取得房屋完全产权。

  • 购房就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但是需要有产权才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是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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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适房可以出租吗?1、经济适用房出租是不合法的。因为政府是明确规定禁止出租经济适用房的,全国各地还依据相关法律,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具体的可以查看当地有关规定。如2005年杭州市政府颁发的99号文里,明确规定禁止经济适用房出租。在现行的《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也有写明,经济适用住房不得出租,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2、如果将经济实用房出租,则属于运营领域,违反了国度向其发售经济实用房的初志。从全体公道的角度看,出租经适房前必要补缴收益是正当的。经适房可以出租吗?经济适用房出租有限制吗?经济适用房出租有限制吗?1、受产权方面的限制。根据国家七部委2007年11月19日出台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第33条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2、同时,根据该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所以说,出租经济适用房受到产权方面的限制。3、居住年限的限制。根据规定,经济适用房作为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自购买合同备案之日起,不满5年内不得直接上市交易,也不允许出租。居住人在满足居住五年的前提下,购房人按照政府规定,缴纳了相关款项,取得该房产的完全产权后,则可以将该房产用于出租经营。

    全部4个回答>
  •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可以买卖的年限分为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 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购买人条件:没有限制。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 购买人限制: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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