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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70年后怎么办? 商品房70年后怎么办土地出让金该交多少啊

142****1594 | 2019-06-13 16:40:17

已有3个回答

  • 136****1586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guojia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按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 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guojia无偿收回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查看全文↓ 2019-06-13 16:40:31
  • 146****0338

    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商品房70年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自动续期。可以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查看全文↓ 2019-06-13 16:40:26
  • 157****4177

    如今社会进步,衣食无忧,出行便利,住房俨然已经成为新一代民众忧心的头等问题。

    说起房子,除了房价,**受争议的便是产权了,众所周知,我国的土地,都是归集体和国家所有,开发商在建房前,都会购买国家出让的土地,在获得使用权后,再建设住宅。

    这所谓的房子产权,其实,中间还存在着一个很大的认知误区,只要交了钱,买了房子,这个房子就归你所有,房子是永久性的没有年限的,但百姓买了商品房,对房子建设时占用的土地,百姓拥有的是七十年的使用期限,并不具备所有权。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房子这**重要的财产可不容一点马虎!70年后,我们的房子还属于我们吗?到期后,我们又该做点什么?




    •••房屋所有权•••



    为什么分不同年限产权?

    购房者容易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

    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

    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高年限是70年,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



    区别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高为40年。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是国家的。

    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住宅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5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

    查看全文↓ 2019-06-13 16:40:23

相关问题

  • 70年的产权限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延长土地使用期限。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房主只是租用人。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权并不是说业主从拿到了产权证书算起的,也不是从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算起。按照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是指从开发商拿地时间的那天算起的。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后,有两种情况: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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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屋产权70年、40年、5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但是房屋仍属业主所有。2、房屋产权到期后,房屋业主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申请获得批准之后,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根据当时的签合同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从而重新获得土地使用权。3、具体产权的价格应该有很多因素决定,不能简单的依据时间来换算,建议你参考当地同类房价。扩展资料:1、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2、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3、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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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明确:产权是没有年限的,有年限的是土地使用权,你可以看看你的两证,一个是房屋所有权证,一个是土地使用权证。如果土地到期后是自动延续的,但要根据当时的政策决定是否需要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您的资产完全可以留给后代的。现在大部分房产都说降价,其实普遍还是在降价中**的,所以你不必担心会贬值,不过话说回来,房子也是一种商品,使用时间长了,自然会损耗和出现些问题,例如裂缝、漏水等问题,那是自身的本质缺陷而引起的贬值,和产权时间没什么关系。二手房就是由于使用了一段时间才再出售的房子,自然自身缺陷会多些,但如果在时限内,仍然是可以使用的,只是相对一手房,价值会低些。另外,政府的一些政策、举措会影响商品房的价值,如拆迁改造、征地等,可以想象那种情况会使商品房的价值攀升不少。所以您还是不必担心房子以后会怎样,把心情放在享受快乐的生活不是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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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70年的房产权:指70年内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指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70年后的处理应对如下: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是土地使用权70年,房子永远是你的,但是在中国土地是国家的,你只有使用权,住宅用地70年,商业40年,综合50年。房子的寿命就该到了,到时候或者继续产权,或者重新盖房子但你又要再购买。咱们国家城市的房子盖在国家的土地上,土地国有不能变,买了房子的人只有房产权,没有完整的地产权,只有土地的使用权。现今的房屋的政策寿命是70年。70年后国家要用地,你的房产权也到期了,那就只能重新买房了。如果70年后国家不用地,你的房子也不是危房,你再办理相关手续(到时候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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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遇到拆迁和退耕还林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如果到了不能在继续使用的条件后有开发商开发还可以给你弥补部分使用面积,如果没有那就只有自己想办法另觅新居了。不过几十年后不知道已经发展成了什么样了,自己是否还健在都是问题了;也许都那时给你个摩天大楼你都不去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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