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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下大家商品房70年到期后怎么办?

151****9156 | 2019-07-22 09:37:27

已有5个回答

  • 147****1879

    生活中有不少人问“我买的房只有70年产权,那么到期后怎么办呢?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的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查看全文↓ 2019-07-22 09:39:13
  • 144****3776

    商品房的产权是多少年
    1、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土地氛围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为我们通常所说的“小产权房”,不属于商品房。
    2、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期其实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国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类型包括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这里所说的40年和70年是指开发商拿地之后开始计算的40年和70年。
    3、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而这里面耽误的两三年或者十几年都是包含在商品房使用年限的40和70年里的。
    商品房的产权是多少年?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1、那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其实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当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查看全文↓ 2019-07-22 09:39:00
  • 132****0664

    首先你要知道,你买的商品房都买的是什么?好多朋友可能会说,你这不废话么,我花钱除了买房子,还能买什么?其实不然,你买的是你的房子不假,但其实也买了70年的土地使用权,就是70年产权,其实限制的是土地使用权,而不是你的房子,你的房子产权是你个人的,而且是永久归你个人或家庭所有。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弄清楚一个概念,就是开发商找政府拿地,通过拍卖,缴纳土地出让金,拿到的是70年土地使用权,然后盖房子再卖给你,比如1号楼1单元101,这套房子你买了,就永远属于你了,可是你房子下面的土地,你只有70年的使用权。
    那么房子70年以后怎么办呢?其实,相关的物权法07年10月1日就已经开始施行,这一点也在全国的两会上得到了印证,当时国土部部长回应称住宅土地70年产权到期后会受到法律保护。但是他在回应中也只是说会受到法律保护,问题是还没有出现土地到期或者房子到期的先例存在,只是说70年的到期之后自动续约,至于续约多久,续约需要产生的费用,就没有明确的规定了。相信费用不会太多,毕竟是民生问题。
    其实,大部分朋友都不一定能等到70年到期的那一天,别误会,不是说您活不到那天,是70年的房子,那得破成啥样,你想过么?咱们改革开发才30年,你去大街上看看,城市的变化有多大?估计房子到了30-40年,又赶上新的城市规划,市政改造等问题,就又拆迁了,拆了再住新房,如果政策不变,又是70年产权,如此循环下去

    查看全文↓ 2019-07-22 09:38:28
  • 148****2199

    房屋产权指的是什么?
    要弄懂这些问题,首先要明白产权的概念。房屋产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房屋的权利,也就是说你可以选择自己居住或者把它卖掉,可以任意处置。房屋所有权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子不损毁,你就能一直拥有,这属于个人私有财产。
    房产权
    土地使用权则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顾名思义,你只有使用的权利,不属于你所有,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一般来说,商品房脚下的土地,**高使用权限为70年。我们所说的房子70年产权,说的就是土地使用权限。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产权的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地起就开始计算的。一般情况来说,从开放商拿地到买家把房子拿到手,至少需要两三年的时间。这也就意味着,买家拿到手的产权一开始就有所缩水。所以,买房时要重点关注开发商拿地的时间,这影响房子的剩余产权期限。
    房产权
    70年产权到期后会怎样?
    根据国家规定,70年产权到期后,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房子的土地使用权限满了,可以选择去相关部门延长土地使用权限,具体的做法是由所有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
    另外一种情况是国家收回你的土地和房屋,这种情况一般会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类似于用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总的来说,就算产权到期,房子也依然可以住,即使政府要收回你的房子,也会进行相应补偿。所以说买房的时候,就不用太担心产权到期了。

    查看全文↓ 2019-07-22 09:38:15
  • 144****5752

    大家都知道在中国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就算买房子也只是买的土地使用权,而且这个使用权还是70年的期限,所以大家对于土地70年期限到期后房子该怎么办多多少少都有点疑问,但现在终于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了。在民法典提交审议的草案中,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也就是说如果房子70年的产权到期了,那么就会自动按照相关的规则缴费续期,关于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处理这件事现在终于有了一个明确的官方答案了,而这对房产税的出台也有加速的作用。
    这一轮楼市调控的效果是十分明显的,各个热点城市的房价也的确被明显的抑制住了,但问题是房价依旧处于一个高位水平,大家买房的难度还是很大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所有人都希望楼市能有一种行之有效的政策来降低房价,在各种楼市调控政策都实行后,房产税就成为了**能实现大家这一希望的办法了。问题是虽然大家都知道房产税能对房价起到降低的作用,但前面也说过了购房者只有70年的土地使用期限,所以大家实际上已经为房子和土地交过税了,如果开征房产税就会涉及到重复征税。而现在明确了房子产权在70年后自动续期就相当于解决了这个问题,因为在房产自动续期之后就相当于承认了私人对土地有永久的使用权,这样一来征收房产税就不会涉及到重复收税的问题了。
    这样看来这一次民法典提交审议的明确房产70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其实也是在为房产税的出台做铺垫,而这也能看出国家对房产税的重视,因为之前国家也做出了很多为房产税出台做铺垫的动作,**明显的就是实现全国不动产联网。房产税想要政策的运行肯定是需要一套合理的价值评估体系,并且能随时随地的查询到个人的房产信息,要不然想要征收房产税就完全是天方夜谭的事情。就目前国家的动作来说,房产税的出台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而且为了加快房产税的出台还在不断的做出铺垫,这也能说明国家对房产税的重视,因为房产税并不是仅仅只有降低房价的作用,还有其他的作用。

    查看全文↓ 2019-07-22 09: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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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租房合同到期(一)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签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所以租户若想续租,应当提前签好合同,否则就趁早寻找新房屋,免得到时无处安置。(二)出租人在合同到期后收回出租房屋。合同到期后,原房屋租赁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终止。如果没有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将房屋退还出租人。如承租人到期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果延长了租赁期限,租户应当支付搬出前对该房屋的逾期使用费。(三)续租。《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合同期满后,如果租户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没提出异议,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双方依据原合同内容来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但是租赁期限改为不定期。租房合同到期怎么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是**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该解释经**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9次会议研究通过,于2009年9月1日正式施行。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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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3、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商品房交付的标准是什么: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已取得交付使用许可证或者房地产权证(大产证)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样,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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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国现在还没有相关政策出台,因为现在还没有70年到期的房子啊,共和国成立才60多年呢大部分房子才30多年的就到拆迁了。所以这个问题我们老百姓就不用想了,“砖家”说啥的都有。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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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目前的法规,商品房到了70年的使用权后,可以缴纳土地出让金后继续持有该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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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楼上漏水楼下处理绝招1、 如果房子发生漏水一般就是两种情况,一是因为导管破裂了导致了漏水情况,二是因为防水设计没有做好而导致了漏水的情况。但是无论是因为哪种情况产生的漏水,都是因为漏水装修的业主在选材和施工方面没有做好而导致的,所以楼主可以先和楼上的业主先沟通一下,针对问题的所在进行处理。2、 楼上发生有漏水首先要清楚这个情况是人为的造成的,如果是则需要自己来解决。如果漏水的原因是因为邻居的问题,那么就可以请房屋检测部门来查看原因和进行鉴定。3、 如果房屋漏水原因并不是因为认为原因,并且房子还在保质期内,那么开发商就要对漏水情况负相应的责任。如果是顶楼业主发生漏水情况,那么维修费用等都是由开发商或是物业公司来承担。如果漏水原因是因为楼上邻居才造成,就可以和邻居进行商量,提出补修以及赔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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