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类型 >置换房 >详情

常州绿都万和城是安置房吗?这个小区的环境如何?请问有哪个朋友说说?

148****6549 | 2019-09-12 19:13:15

已有3个回答

  • 148****9361

    安置房,是有资质要求的,带有福利在里面,不是针对每一个人,依照安置协议登记姓名办理房产证,
    规定是安置房,不允许过户,
    需要安置房所有人,持有满五年,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税费,办理下原房主名义正规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之后,才可以自由买卖,转让,过户他人。

    查看全文↓ 2019-09-12 19:13:41
  • 136****9084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
    当然在实践中还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如:购房者已经装修并且入住多年,即使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但是法院一般不做返还处理。

    查看全文↓ 2019-09-12 19:13:38
  • 149****6940

    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
    (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就是你朋友所称的安置房不能买卖的缘由。但鉴于拆迁安置房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领到房屋权属证书,房价在此期间会有波动,因而违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偿守约方为此造成的房价上涨或下跌的损失。

    查看全文↓ 2019-09-12 19:13:26

相关问题

  • 没有房产证,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只不过房产新规定,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不能办理过户,可以等到房产证下来后过户。按照你的说法,当初你向对方借钱,把房子卖给对方,签了买卖合同?(怎么对方还答应将来把房子还给你?难道是等你还了钱就把房子还给你?)如果你们双方有协议,不论协议的内容,只要不违法,就按照协议执行。

    全部3个回答>
  • 购买出卖人未取得产权证的安置房具有较大法律风险。第一:出卖人是否有权出卖该套房屋难以确定,在缺乏房产证这一**直观的权属证书的情况下,买受人很难判断出卖人是否是该套房屋的所有人,如果出卖人无权处分该套房屋,则双方之间的买卖协议也可能因此导致无效;第二:变数较大,在签订买卖合同到取得房产证这一期间内,出卖人可能会因多种因素而选择解约,买受人亦无法依据双方间的买卖协议而强制要求出卖人履行过户手续,往往**终仅能依据合同追回已付购房款项和违约金;第三:无法明确房屋土地性质,如为划拨用地,则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买受人还需在符合当地拆迁安置房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交纳土地出让金,增加购房风险。

    全部3个回答>
  • **大的五星家园,东边的比如广益佳苑,北边的龙潭小区,要看你想知道哪里的哇。

    全部3个回答>
  • 经济适用房 是国家为照顾中低收入居民购房而实施优惠措施,建造经济适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国家以划拨方式无偿给开发商使用的,这就是经济适用房价格低的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的规定:职工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房屋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即可依法进入二级市场上市交易。上市后,其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这就是说,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书所拥有的权利和普通商品房基本一样,惟一不同的是,经济适用房在出售时,购买人要按经济适用房所在地标定地价的10%交纳土地出让金,没有标定地价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暂按房屋售价的3%交纳。这样, 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后,购买人所得到的就是普通商品房的产权证书,再次交易的时候,就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了。

    全部3个回答>
  •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全部5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