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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子能安置吗?能得到安置的吗?请问有哪个朋友说说?

133****2322 | 2019-09-16 17:25:08

已有5个回答

  • 134****4460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查看全文↓ 2019-09-16 17:26:12
  • 138****3149

    个人考虑他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明确的知道办不出拆迁许可证,想通过签订“转让协议”,变成“自拆自建“,而拆自己的房子是不需要补偿安置的,也无需办理拆迁许可证。
    但是这所谓的“转让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未经房屋产权登记机关登记,是无效的。他这样做的目的是想把拆迁补偿关系变成转让受让关系,这样你作为被拆迁人的权益从法律上就难以得到保护。例如,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应当为被拆迁人支付搬家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或提供周转房;而如果你们是转让受让关系,他就无须承担该义务。如果你把房子交给他了,而到时候他不履行承诺提供约定的安置房或者支付补偿款,你的权益将难以得到保护,将陷入漫长的诉讼程序,即使胜诉也还有执行难的问题。
    所以,依法按程序进行才是保障被拆迁人权益**好的方式。

    查看全文↓ 2019-09-16 17:25:46
  • 142****3980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第七条规定:对于符合拆迁许可证核发条件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核发拆迁许可证,同时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对于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资金不落实的项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核发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的拆迁许可证没有批下来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规划、建设立项、土地等手续不齐,一种情况是补偿安置方案审查未通过或补偿安置资金不到位。总之,这种情况下你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在他们取得拆迁许可证前,不要与他们订立任何协议。

    查看全文↓ 2019-09-16 17:25:40
  • 148****8713

    建议你和厂继续协商。我就是和你说一点,可能你们厂是在偷换一个概念:拆迁安置是看人,不是看房子。就是说,住在同一个房子里的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同住人),都应该被补偿。
    而根据你们厂的说法,因为房子被补偿,所以第二套房子就不能补偿的说法是与法律相驳的。
    但我个人建议,你还是去厂与他们商量,毕竟房子产权还是厂的。明确你们家房改房的房子具体能分配到多少,如果分配得足够,那你也不用去多虑了。如果真的不如人意,协商解决是**好,千万不要和他们吵,否则不利的是你自己家。

    查看全文↓ 2019-09-16 17:25:31
  • 138****2707

    其实,说实话很难。因为这些房屋都是农场的,你们只是承租人。如果你的安置是在那所房改房的房子里的,那你确实不能再安置了。但如果你的安置不属于那个房改房的房子内的,你可以要求单身宿舍分配。因为根据规定,你是没有被安置呀。

    查看全文↓ 2019-09-16 17:25:24

相关问题

  • 涉及人身方面是如补助,住房补贴什么的是没有的,有的只有由你所有的房子产生的待遇,如房子拆迁所得价款,由于户口不在,相应的可能会地点.所以让你姐姐享受所有待遇吧,房子拆迁的价款在拆迁结束可以商量,不必全拿,适当让点给你姐姐(如果广房子没有你姐姐户口因素的话是拿不到这么多的),一家人好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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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出卖人未取得产权证的安置房具有较大法律风险。第一:出卖人是否有权出卖该套房屋难以确定,在缺乏房产证这一**直观的权属证书的情况下,买受人很难判断出卖人是否是该套房屋的所有人,如果出卖人无权处分该套房屋,则双方之间的买卖协议也可能因此导致无效;第二:变数较大,在签订买卖合同到取得房产证这一期间内,出卖人可能会因多种因素而选择解约,买受人亦无法依据双方间的买卖协议而强制要求出卖人履行过户手续,往往**终仅能依据合同追回已付购房款项和违约金;第三:无法明确房屋土地性质,如为划拨用地,则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买受人还需在符合当地拆迁安置房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交纳土地出让金,增加购房风险。

    全部3个回答>
  •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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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有补偿,不过没有房产证的话,只能补偿土地使用权的费用,这个一般很低,不过也需要证明,这个一般村部会有档案,那块地是谁家的,如果很久以前的老房子,那时候还没有房产证的时候,后来办理你又没办的应该可以补办吧!具体你要去你村部找相关人员了解,各地都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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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拆迁房是可以正常购买的。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一、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二、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就是你朋友所称的安置房不能买卖的缘由。但鉴于拆迁安置房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领到房屋权属证书,房价在此期间会有波动,因而违约方应承担主要责任,需要赔偿守约方为此造成的房价上涨或下跌的损失。三、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一般也视为买卖行为有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可以要求强制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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