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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确权? 农村房屋确权有什么用

155****8490 | 2019-04-26 00:39:46

已有5个回答

  • 135****4063

    房屋确权 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取得物权的标志一般是房产证,但是很多情况下,我们自认为物权所有人,却因种种原因没有房产证,或者有房产证确登记在他人名下。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除了办理房产证之外,还可以通过诉讼确认我们对房屋享有物权。一旦此诉讼胜诉,法院产生的民事判决书可以产生代替房屋所有权证的效力。 房屋析产 析产一般有两种,基于结婚离婚发生的因婚姻关系导致的房屋析产,以及基于继承发生的房屋析产。 析产解决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各应当持有多少比例的房产份额,因此是一项非常重要和常见的诉讼。 析产可以将一套房产分割为若干份(一般是平房),很多当事人也采用这种方式,在拆迁开始之前进行家庭析产提高拆迁补偿。
    房屋分割 按照物权法规定,物权所有人可以共同持有一套房屋,共有有两种,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有在现实生活中既陌生又常见,比如夫妻共同的房产,或者老人去世后没有遗嘱留下的房产,兄弟姐妹既是共同共有的关系。
    共有的状态并不持久,随着共有人产生了使用、转让、处分的需求,共有物的分割就尤为重要,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支持共有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进而分割房屋的相应财产份额。
    房屋分割可以将一套房产分割为若干份(一般是平房),很多当事人也采用这种方式,在拆迁开始之前做好准备提高拆迁补偿。

    查看全文↓ 2019-04-26 00:40:09
  • 157****9499

     有了房子以后,按照法律的规定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下面是比较常见的房屋确权方式和办理流程:
      一手商品房
      1、买方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买卖合同、总房权证复印件、总土地证复印件、发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到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测绘图;
      2、带着(1)项材料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带着(1)项(2)项材料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出具契税单;
      4、带着带着(1)项(2)项(3)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受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
      二手商品房
      1、双方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
      2、双方带着(1)所述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房屋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查看全文↓ 2019-04-26 00:40:05
  • 131****2441

    对农村居民来说,**直接的作用就是明晰农村宅基地的产权,通过对农村宅基地的登记发证,可有效减少因宅基地权属争议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

    农村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提供法定依据。

    农村房屋确权和房产证的区别:

    房产证包括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土证,而产权证仅局限于房屋所有权证,以后房子要交易的话或者是做贷款没有国土证是不行的。

    掏钱买房就必须办理由国土局和房管局发放的《房地产权证》。一般重庆买房就需要缴纳契税和大修基金的。

    这个政策都执行好久了。自己把当时交钱的票据好好看看,如果交了的那就要开发商负责。要办前者。它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后者不可以。

    办理各种房屋权属登记,承办初审、复审、审批职责的区房管局、市房产交易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承担的办理事项,符合规定条件的,转送复审、审批单位,填制权属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退回。

    查看全文↓ 2019-04-26 00:40:01
  • 156****2807

    我国确定了农村“一户一宅”的原则,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今农村土地确权之后,对于宅基地的使用规范将得到严格规范,不能超额使用。那么农村房子已确权,有空余宅基地户口在农村,还能盖房子吗?具体要看情况来定。



    一、已确权的房屋在你本人名下。这种情况下你是没有办法再申请宅基地的,除了你现在确权的房子以外的非住宅空地全部属于集体土地,你无权再去建房子。

    二、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如果父母还在,你结婚单独成立家庭并分户,这种情况下可以以父母的名义建房,等到以后可以合法继承。

    三、遗产宅基地。这种情况是指父母过世的时候将宅基地传给你,前提是宅基地上要有住宅,不管破旧,只要宅基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依法继承在你名下,那么就可以使用这个宅基地建房。

    另外提醒大家:如果你已经迁出农村户口,父母遗留的房屋继承,你只有房屋使用权,一旦房子老旧,不能住了,你也无权改建和重建房屋,宅基地将被收回归集体所有。

    对于宅基地是没有办法继承的,但是如果是有房基已建房有宅基地使用证才能继承使用。而且必须按照规定面积建房,否则属于违建。



    一户多宅情况的出现,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是通过继承房屋得到,二是通过别人赠与房屋得到,三是建新房子后没有拆掉旧的,四是因分户不符合国家标准而多出宅基地,另外还有未经审批就私自盖了房子的。以上几种,除了第一二种是合法的外,别的都是不合法得存在。

    回到题主问题,你自己房子已经确权,另外还有一块宅基地。如果宅基地是父母的,父母还在,你可以以你父母名义建房子,但宅基地确权登记时名字是你父母亲名字。如果你父母都不在了,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这块地基将由村集体收回。

    如果你是不合法的方式获得宅基地,毫无疑问肯定是不可以建房子的,宅基地是要被村集体收回去的。

    特别提醒,如果家庭成员多并且住在一起,但有分户的并且已经申请获批了宅基地的,必须在2年内把房子建好。否则村集体可以依法收回审批给你的宅基地。



    2018年宅基地的三大新变化

    ①权属关系再次清晰

    作为土地确权的重要一部分,宅基地确权也将同步进行。宅基地确权的优点是对农户现有宅基地三权再次进行清晰,经过确权,进一步清晰农户宅基地的方位、面积等基本要素,为接下来的宅基地变革、农业户口的撤销打下基础。

    ②宅基地申请难度加大

    2018年关于许多想建房的农户来说,将会越来越难,要想建房,首先要处理宅基地的问题。但是事实上,许多乡村重生人口并没有自己的宅基地,并且许多村上的机动预留的宅基地也早已分完,造成了现在没有宅基地可分的尴尬局势。另一方面,跟着审批越来越严格,关于不符合条件的宅基地申请者,恐怕打回的概率很

    查看全文↓ 2019-04-26 00:39:56
  • 135****1192

    农村房屋确权实际上确定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避免土地纠纷,保障农民朋友的权利。现在各地农村都在进行土地确权,而很多人甚至都不知道土地确权该怎么去申请?下面就来告诉大家2018年农村房屋确权需要什么证件,怎么申请办理?




    农村房屋确权需要的证件:

    1、宅基地登记申请书;

    2、农村房屋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宅基地的相关证明材料,比如村民申请宅基地报批表、农村居民宅基地审批表、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等;

    4、农村村民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5、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村关于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证明);





    农村房屋确权的办理流程:

    1、农村房屋所有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递交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交由村委会进行审核;

    2、村干部及其他村委会成员根据农民的申请情况进行核查,属实的签字盖章并递交给乡政府;

    3、乡镇部门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去实地查看,看看农民的房子是不是符合相关的规定,宅基地的大小是不是在规定范围内,审核无误的情况下签字,交给县规划局;

    4、县规划局会审核农村房屋所使用的宅基地是不是符合乡镇发展要求,符合要求的审核通过;

    5、农村朋友拿着相关审核政府,去当地的房管局办理不动产登记,即农村房屋产权证,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有部分农村房屋是不能进行确权的,像是在农田耕地上建房,而未经城建规划局的许可的属于违章建筑;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房屋不能进行确权;村集体以外的人员(如城镇居民)购买的本村宅基地或建房,在确权时,合同当属无效,不能进行房屋确权。

    农村房屋确权是为了保证农民的利益,防止乱拆乱建乱占用土地的现象,也可以减少土地纠纷。还没有进行房屋确权的农民朋友要抓紧时间了,2018年已经是农村土地确权的**后一年了,需要确权的朋友赶紧咨询当地政府部门。

    图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查看全文↓ 2019-04-26 00: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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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面积弄错了但是字签了怎么办

    全部3个回答>
  • 房产确权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后的确认和确定。确权的狭义含义是指在土地登记过程中的权属审核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土地管理实践的要求,确权也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制定和完善确定土地权属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和办理土地权属的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等。土地权属确定的原则有依法原则、充分考虑历史背景的原则、土地所有权的单向流动原则。由此可知未确权就没有对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确认!

    全部3个回答>
  • 对农村居民来说,**直接的作用就是明晰农村宅基地的产权,通过对农村宅基地的登记发证,可有效减少因宅基地权属争议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农村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提供法定依据。农村房屋确权和房产证的区别:房产证包括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土证,而产权证仅局限于房屋所有权证,以后房子要交易的话或者是做贷款没有国土证是不行的。掏钱买房就必须办理由国土局和房管局发放的《房地产权证》。一般重庆买房就需要缴纳契税和大修基金的。这个政策都执行好久了。自己把当时交钱的票据好好看看,如果交了的那就要开发商负责。要办前者。它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后者不可以。办理各种房屋权属登记,承办初审、复审、审批职责的区房管局、市房产交易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承担的办理事项,符合规定条件的,转送复审、审批单位,填制权属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退回。

    全部3个回答>
  • 农村房产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土地确权机关及主管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全部5个回答>
  • 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审批权在县级人民政府,因此,只有经过县级政府批准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依法领取房屋产权证。农村的住宅房虽然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但在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批准的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是非法占地,不能领到房屋产权证,在自留地、承包地里自建的房则更不能领取到房屋产权证了。 关于农村房屋产权证的相关法规规定 第四章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 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四条 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第八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二)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第八十七条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第八十八条 依法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设立抵押,申请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八十九条 房屋登记机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和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集体土地”字样。 第九十条 办理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的地役权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房屋登记,可以参照适用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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